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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
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了解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经查实,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业务,也没有前期发生但尚未履行完
毕的对外担保的事项。
    2、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
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对《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汪旭光:




    郑馥丽:




    张清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