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7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指期限
内单一自然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
多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指期限内单一自然日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不超过 12 个月)的
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
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
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
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
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负责人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
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
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
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
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监事会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短(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
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暂时闲
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
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