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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臣健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1-25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9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名臣健康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   原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
号               (草案)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
1.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月【】日在深圳     2,036 万股,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
            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
                   万元。               8142.383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
             股,均为普通股。                8142.383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五十四条 召 集 人 将 在 年 度 股 东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或书
                                             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
4.   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
                                             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或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
                                             括会议召开当日。
     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 (一)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
     下方式:                                下方式:

     1、 公司董事会提名;                    1、 公司董事会提名;

     2、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 2、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 上股份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
5.
     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 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
     数。                                    数。

     (二) 公司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 (二) 公司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 公司董事会提名;                    1、 公司董事会提名;

     2、 公司监事会提名;                    2、 公司监事会提名;

     3、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3、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 份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
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 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
数。                             数。

(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 (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
下方式:                         下方式:

1、 公司监事会提名;             1、 公司监事会提名;

2、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 2、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总数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 上股份总数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
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 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
人数。                           事人数。

(四)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 (四)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
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及候 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
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 秘书,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
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提
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 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事、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 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会负
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 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
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
                                 股东大会;
(五)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 (五)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主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事进行表决时, 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
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若采用
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         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若采用
                                 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
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
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 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
可集中提名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 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
提名若干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 可集中提名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
寡及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 提名若干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
决定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时, 寡及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
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监 决定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时,
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可平 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监
均分开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 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可平
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 均分开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和有另选他人的权利, 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
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章程规定的 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
董事、监事条件决定董事、监事。   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
                                 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
                                 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关于对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关于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的权限及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易的权限及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准。
     (一)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
                                        (一)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同意,但下列对外担保
                                        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
                                        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对外
     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任何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2.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任何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2.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3.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3.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4.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5.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30%;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 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6.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方提供的担保。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二) 董事会决定公司下列关联 6.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获赠现金或提供担 方提供的担保。
保除外):
                                   (二) 董事会决定公司下列关联
1.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人 交易事项(公司获赠现金或提供担
民币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 保除外):
未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含
                                   1.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人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民币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含 0.5%)
                                   未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含
至 5%(不含 5%)之间的关联交易;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2.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含 0.5%)
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含 30 至 5%(不含 5%)之间的关联交易;
万元),且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2.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的关联交易。
                                   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含 30
3. 公司拟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万元),且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
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 准的关联交易。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
                                   3. 公司拟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持股 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
                                   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
本条执行。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
以上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持股 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上 本条执行。
述标准的关联交易,必须由股东大
                                   以上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
会审议决定。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
(三) 董事会决定公司下列重大 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必须由股东
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提供担 大会审议决定。
保除外)事项,以下交易金额按交
                                   (三) 董事会决定公司下列重大
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提供担
计计算:
                                   保除外)事项,以下交易金额按交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 累计计算:
低于 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低于 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的 10%以上但低于 50%,且绝对金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但在人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民币 5,000 万元以内的;
                                    收入的 10%以上但低于 50%,且绝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但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内的;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10%以上但低于 50%,且绝对金额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但在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0 万元以内的;
                                    的 10%以上但低于 50%,且绝对金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但在人民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币 500 万元以内的;
资产的 10%以上但低于 50%,且绝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但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内的;
                                    资产的 10%以上但低于 50%,且绝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但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内的;
上但低于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万元,但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内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以上但低于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内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董事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董事
                                        会的会议通知,以直接送达、邮寄、
7.   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或者书
                                        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进
     面通知方式进行。
                                        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召开监事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召开监事
                                        会的会议通知,以直接送达、邮寄、
8.   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或者书
                                        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进
     面通知方式进行。
                                        行。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
                                        人送达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
                                        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
     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
                                        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
     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
                                        方式送达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方
9.                                      五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
     式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
                                        方式送达的,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
     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
                                        期;公司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
     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
                                        式送达的,以数据点位、电子邮件
     达日期。
                                        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指定《中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指定【媒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主管部
10. 体名称】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门认可的报刊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http://www.cninfo.com.cn)为
                                       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
                                       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公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
11.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本次公开发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须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