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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名臣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27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规定和
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以下为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蔡建生               王佩清        钟晓明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