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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 点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振生先生主持召开。应
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山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并按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4)、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
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事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
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根据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该事
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由 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
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