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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8-03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77,755,536.89 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36,679,087.5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7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36,679,087.59 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67,908.76 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1,833,954.38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08,994,038.15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40,171,262.6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
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
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
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提出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1,992,8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6,398,575.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
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