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19-04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6)已于 2019 年 04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及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伊戈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4 楼 1 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6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 97,696,67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4.0166%。其中: 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89,093,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7.4988%; 2.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5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8,603,07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5178%。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 4 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6,821,019 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 5.167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二:《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6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议案三:《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议案四:《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议案五:《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6 (六)审议通过了议案六:《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议案七:《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议案八:《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议案九:《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6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695,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19,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0%;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庄浩佳和张潇杨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 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