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德明)2018-04-2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德明)
本人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
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本届 3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
为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7 年度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议
杨德明 3 1 2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届 1 次,本人现场列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
观的判断,对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2017 年 4 月 28 日 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 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在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
行业发展状况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
和评价,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 2017 年定期财务报告、财务预算做
了详细的审核,并进行评价;对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6 年内审工作进行了
总结,制定了 2017 年的内审工作计划;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
案。本人对以上审议内容均投了赞成票,认真、负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在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但是本人在职期间,薪酬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实地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的汇报,运用
财务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
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8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
电子邮箱:yangdeming2001@sina.com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明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