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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都股份: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01-0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
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股份”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润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调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 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
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 100,000,000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0,000 股增加至 120,000,000 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90,000,000 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10,012,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自然人股东许少辉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法人股东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凯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西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浙
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中科白
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2、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4、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0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4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8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                      2,844,000            2,844,000   注1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
2                                              2,250,000            2,250,000
       资基金有限公司
3      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3,000            1,503,000   注2
       浙江浙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                                                751,500              751,500
       (有限合伙)
       广州西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5                                                751,500              751,500
       (有限合伙)
       珠海经济特区凯达集团有限公
6                                                900,000              900,000
       司
7      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00,000              900,000

8      许少辉                                    112,500              112,500

合计                                          10,012,500           10,012,500
注 1: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2,844,000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
份数量为 2,844,000 股。
注 2: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1,503,000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
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1,080,000 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润都股份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的要求。润都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保荐机构对润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宁斌、付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