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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3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
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
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
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
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17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对此事项,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肖虹、郭东辉、曾辉
                                                  2018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