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 282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 35.49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0.08%;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26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7.39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5%,回购价格为 26.41 元/
股,回购价款共计 1,779.7699 万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5,852.95 万股变更为 45,785.56 万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7 月 21 日,公司
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
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
定价依据
(一)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未达到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拟对当期可
申请行权的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 35.49 万股进行注销、当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相
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67.39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说明如下: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2018 年度业绩情况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2,778,729,498.73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 元,以 2015-2017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
入平均值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1.39%,未达到
不低于 51%。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
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告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 45,852.9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含税)现金股利,并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实施完毕。鉴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程序所需时间较长,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工作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予以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仍然享有参与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
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
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首次授予 268 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6.41 元/股。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1,779.7699 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852.95 万股减至 45,785.56 万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万股)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60.41 63.81% -67.39 29,193.02 63.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92.54 36.19% 0 16,592.54 36.24%
三、股份总数 45,852.95 100.00% -67.39 45,785.56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24日《发行
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