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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趣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核查意见2020-03-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
            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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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盈趣

科技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借款办法》”)有效期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借款办法》概述

    1、适用范围:在公司、境内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公

司)服务满两年,且上年度个人绩效符合要求的长期合同制员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以及申请日距法定退休年龄
低于 5 年的员工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借款。

    2、申请额度:本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
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该额度占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

    3、员工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及标准:公司依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绩效
表现、偿还能力、公积金缴纳情况等评定出员工可借款金额,可借款金额不超过
房屋总价的最低首付额(金额以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为准),且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每人。

    4、借款期限: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偿还全部借款,五
年内免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归还全部借款,可向总经理提交申请,批准后
最多可延期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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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借款用途: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在长期工作地初次购买家庭商业住
房自住。

    6、资金占用费:免息。

    7、还款计划:借款人可在借款期内,选择分期还款或其他还款方式,具体

按《借款合同书》中约定。

    二、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员工激励制度的可持续性、减轻员工购房负担、帮助员工实现“安居
乐业”,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中

长期战略规划的达成,公司拟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三、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员工激励制度
的可持续性、减轻员工购房负担、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留
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达成,同

意公司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根据《借款办法》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免息借款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延

长《借款办法》有效期的事项,可以保障公司员工激励制度的可持续性,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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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稳定人才队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为核心骨干员工提供首次购房的经济支持,能够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更
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免
息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借

款办法》的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的事项已经盈趣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延长《借款办法》的有效期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
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借款办法》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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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德学                      张寅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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