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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8-06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采取分批公开挂牌的方

式出售公司 B 区项目部分房产。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产权明晰,实施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分批公开挂牌出售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最终交易结果将提交公司董事会确认,如需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由此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

    5、本次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雄川集团”)共同联建的华西证券总部办公楼 B 区项目(D6 地块二期工程)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竣工验收。公司拟将权属项下 B 区项目部分房产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批公

开挂牌出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B 区项目部分资产对外公开处置的议案》。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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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公开挂牌出售的房产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雄川集团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分得 B 区项目 2 号写字楼 1-22 层,3

号楼裙楼 1-5 层,3 号楼主楼 1-13 层(不含 106 号至 112 号商铺),地下室 1 层全部车位

以及地下室 3 层车位 139 个;雄川集团分得 1 号写字楼 1-22 层,3 号楼主楼 1 层中 7 套房

屋以及 14-25 层,地下室 2 层全部车位以及地下室 3 层车位 104 个。

    因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自持部分商业、公寓房屋和地下停车位,自持范围包括:

3 号楼裙楼 1-5 层,3 号楼主楼 5-6 层,地下室 1 层 100 个车位。

    除前述自持资产外,华西证券权属项下 B 区项目其余房屋资产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所按对应资产评估价格分批公开挂牌出售。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已取得

不动产权证。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本次拟出售的房产价

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775 号))。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分得 B 区项目资

产账面价值 371,630,021.06 元(包含自持部分,由于委估资产尚未进行竣工结算以及财务

决算,故资产账面价值不够准确),评估价值 1,011,775,134.00 元(包含自持部分)。其

中,本次拟分批公开挂牌出售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816,778,768.00 元。鉴于上述评估结

果,公司拟以评估值为依据分批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资产,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无法预计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出售

的受让方,若资产出售最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同时,目前尚不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无法预计资产出售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公

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资产出售结果提交董事会确认、股东大

会审议(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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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暂无合同或履约安排。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于金融类企业,依据目前《证券法》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不得从事涉及房

地产行业的经营,B 区项目资产形成后,公司无法采取经营、对外分散销售等方式取得房地

产收入,若不对外处置仅能自持。B 区项目属于商业资产,公司自持商业资产需要缴纳物业

税,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成本,公司目前也尚未配备专业的房屋管理团队,若不对外处置,

还需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外包,从而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

    本次交易如完成,所获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交易价格未最终确定,本次交

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

    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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