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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19-03-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
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
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
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
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
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
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
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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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
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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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50 号”文核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 19 亿元)的公司债
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经华西证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期债券名称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 华股 01”,债券代码“11286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

    二、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合并报表口径下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1,834,694.31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 1,830,308.59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3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9.4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8,890.50 万元
( 2015 年 、 2016 年 和 2017 年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68,109.03 万元、166,650.00 万元和 101,912.48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布了 2018 年度业绩快报,
根据最新财务情况,本期债券仍符合发行及上市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
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2015 年末、2016 年、2017 年末和 2018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57%、60.81%、65.75%和 49.36%。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口径的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57 倍、3.28 倍、2.54 倍和 2.71 倍,对利息支出的保障能力较强。但若未来证
券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对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第三季度,公司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1,136,540.44 万元、-947,276.66 万元、-552,068.20 万


                                        3
元和-32,488.66 万元,波动较大,主要因为 2015 年加大了拆入资金、回购业务
规模以及发行债券筹资,而 2016 年国内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公司代理买
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减少,并且 2016 年国内证
券市场大幅波动,公司融资需求降低,新发债券的规模有所减少,同时公司偿
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支出明显增加。2017 年公司加大回购业务规模,但偿还债
务支付大量现金,所以总体现金净额增加不大。2015 年,公司发行债券规模
117 亿元;2016 年,公司发行债券规模 33 亿元;2017 年公司发行债券规模 68
亿元。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497,661.57 万元、-909,523.45 万元、14,541.39 万元及-
353,776.50 万元。2015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497,661.57 万元,较
2014 年减少 30.87%,主要由于归还到期的拆入资金、减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所
致。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9,523.45 万元,主要由于
2016 年国内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和收取利
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减少所致。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 14,541.39 万元,主要由于支付代理买卖证券款的金额比上期大幅减少,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大幅增加。2018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353,776.50 万元,主要系回购业务现金净减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五、2014 年 7 月,公司发行管理的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中铁信托发
行的睿智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等信托计划投资的川威集团由于出现债务
危机,导致其本息兑付出现延迟。为应对该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的潜在影响,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华西银峰董事会批准,由华西银峰受让上述信托
受益权,金额合计 78,866.54 万元。此外,华西银峰在本次受让前还持有中铁信
托睿智 1331 期集合资金信托受益权 9,900.00 万份,以及中铁信托睿智 1335
期集合资金信托受益权 4,890.00 万份,其中中铁信托睿智 1331 期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本金及利息已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收回。鉴于川威集团出现债务危机,
华西银峰持有的上述信托受益权面临重大的回收风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华西银峰对其持有的中铁信托睿智系列信托产品本金 817,143,333.34 元,应收
利息 20,742,038.60 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本公司 2016 年 9 月第一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华西银峰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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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中铁信托睿智系列信托产品的受益权协议转让给中铁信托,转让价格 5.79 亿
元;该事项已经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同
意华西银峰按照可收回金额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16 年,华西银峰共转回
减值准备 576,543,994.17 元。除上述信托计划以外,华西银峰还持有其他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相关经营主体经营情况恶化等
原因,导致该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兑付义务,且相关方
无法对相关信托计划的兑付做出有效安排,本公司可能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金智已投资的四川伊顿农业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由于资金链出现断裂,预计华西金智的股权投资款无法收回;另外,华
西金智已投资的南江县百草中药材有限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失联,且无可供清偿
资产,导致预付投资款和股权投资款预计无法收回。2016 年 9 月 6 日,根据本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子公司华西金智对上述两个投
资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3,541.26 万元。

    根据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
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本公司对直接股权投资业
务进行了整改,未来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将由全资子公司华西银峰负责执行。除
上述投资项目外,公司还有其他在投或拟投资项目,若由于宏观经济、行业和
技术发展趋势、投资标的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恶化等原因,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
股权投资款,并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
的风险。

    六、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
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发行
人存在一些风险: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
素可能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和收益水平带来系统性风险;发行人业务主要以经纪
业务为主,单一业务收入占比较大,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收入结构有待优化;
目前,发行人债务以短期债务为主,需对其集中兑付情况保持关注。联合信用
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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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
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
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信用评
级有限公司(www.unitedratings.com.cn)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予
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其
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
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
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八、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
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计息方式很可能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
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九、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
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若届时本
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
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视同自愿接受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以及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
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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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
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二、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由拆入资金、应付短期
融资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等构成。其中拆入资金 100,000.00 万
元,应付短期融资款 357,000.00 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9,951.00 万元,
应付债券 459,705.73 万元。以上有息负债中,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合计 86.00 亿元,为发行人正常债券自营业务产生的经营性负债。其他剩余有
息负债中,1 年以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应付短期融资款合计 50.69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速动比率达 2.17 倍,流动性充裕,能够满足短期偿债
需要,但不排除未来短期债务持续增加、产生集中偿付的风险。

    十四、公司盈利水平由于市场波动而显著下降的风险。作为与资本市场联
系最紧密的行业,我国证券行业的业务模式和盈利结构与资本市场的表现呈现
较强的相关性。资本市场可能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
济形势和全球金融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强的周期性风
险,从而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
及其他业务的经营和收益产生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
步放大证券行业的经营风险。由于本公司营业收入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指
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市场
情况的影响。2015 年至 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01,091.87 万元、271,041.22 万元、266,978.15 万元和 201,726.99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8,109.03 万元、166,650.00 万元、101,912.48 万


                                     7
元和 80,205.55 万元。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
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下,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并可能出
现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十五、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度
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由于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
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存在公司或人员在开展各项业务时,
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等规定,
而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业是受
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会计、税
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
制。证券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十六、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的经纪及
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487,366.00 万元、192,015.56 万元、137,486.94 万元和
56,868.7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08%、70.84%、51.50%和
41.79%,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
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交易佣金是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收入
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
市场尚处于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量,证券市场的
周期性波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幅波动。与此同时,自 2002 年 5 月国家有关
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
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同时,随着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立条件的放
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可能造成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
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十七、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等有价证券的承销和保
荐、企业重组、改制和财务顾问等。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19,621.79 万元、29,304.20 万元、
33,577.70 万元和 5,241.3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3.26%、10.81%、


                                    8
12.58%和 3.85%。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赖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受
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存在项目周期、
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该业务从承揽、承做、申报到发行上市需要一
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保荐项目因各种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
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入一般在发行完成后才能一次性取得。当前,我国证券
市场的发行审核方式为核准制,证券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
风险较大。如果公司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过程中,对企业的质地判断出现失误、
方案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等,均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审
核,甚至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罚,从而产生经济损失和信誉下降的
风险。同时,在余额包销制度的背景下,证券发行尤其是再融资项目定价出现
偏差将使证券公司面临包销风险。

    十八、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期
货投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其中公司自营投资收入占投资业务收入比
重超过 90%。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投资业务收入
分别为 34,109.64 万元、37,106.40 万元、41,522.98 万元和 36,404.47 万元,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7%、13.69%、15.55%和 26.75%。投资业务面临的
主要风险有金融产品风险、市场系统性风险、决策不当和操作风险等。

    十九、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桥梁作用,打造以类固定收益
为特色的精品资产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投研能力和风险控
制能力,并在银证合作、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取得了
不同程度的突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分别为 3,780.56 万元、7,094.80 万元、15,914.23 万元和 8,723.64 万元。
2018 年 4 月 27 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实施,新规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通道和资金池业务上,预计
在新规出台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增速将受到直接影响,公司被动管理定向
产品、存量大集合产品等需要根据资管新规进行调整,相关业务将减少,资管
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可能会放缓。

    二十、公司的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本公司


                                     9
信用业务创造业务收入分别为 47,793.67 万元、28,725.33 万元、41,534.35 万元
和 28,240.15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95% 、 10.60% 、 15.56% 和
20.75%。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
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市场相适应的状况,从而可能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
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
导致的业务风险。

    二十一、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
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二、2018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由于在投行类业务开展过程中,未按
受托管理协议在临时受托事务报告中披露重要事项及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及在新三板挂牌项目推荐尽调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被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
函行政监管措施。公司从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严肃问责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
施,进行整改完善。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本期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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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4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7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7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与上市安排 ...................................................................................... 20
       四、认购人承诺 .................................................................................................................. 21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1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 2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5
       一、本期债券投资的风险 .................................................................................................. 25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6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4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4
       三、公司的其他资信状况 .................................................................................................. 36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0
       一、增信机制 ...................................................................................................................... 40
       二、偿债计划 ...................................................................................................................... 40
       三、具体偿债安排 .............................................................................................................. 41
       四、偿债保障措施 .............................................................................................................. 42
       五、针对发行人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 44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5
       一、公司概况 ...................................................................................................................... 45
       二、公司历史沿革 .............................................................................................................. 45
       三、公司组织结构 .............................................................................................................. 48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营业部情况 ...................................................... 50



                                                                       11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5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56
      七、公司治理 ...................................................................................................................... 70
      八、本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 .............................................................................................. 79
      九、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 81
      十、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状况 .......................................................................................... 85
      十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 91
      十二、业务发展战略 .......................................................................................................... 94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 .......................................................................................................... 94
      十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102
      十五、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115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7
      一、报告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17
      二、报告期财务数据 ........................................................................................................ 117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13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1
      五、其他事项 .................................................................................................................... 150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58
      七、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后的财务结构分析 .................................................................... 159
      八、发行人担保、质押、抵押及受限资产情况 ............................................................ 160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61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 ........................................................................................ 161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 16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162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64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64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 164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7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 17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 17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8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13



                                                                 12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13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213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

华西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和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9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老窖集团          指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金智          指    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期货          指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银峰          指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登记结算机构

IB                指    “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是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
                        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
                        务的业务活动,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

IPO               指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缩写,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融资融券          指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
                        出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          指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
                        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
                        价格水平,在期货合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
                        进行交割

直投/直接投资     指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
                        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
                        益为目的的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

报告期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15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16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经华西证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公
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公司申请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
过 19 亿元(含 19 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350 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9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9 华股 01;债券代码:112863。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9 亿元(含 9 亿元)。

    (四)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五)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
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17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八)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
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

    (十一)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
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如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十五)计息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1

                                   18
日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

    (十六)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八)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
确定,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
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九)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
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二十)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四)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
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
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9
    (二十五)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公众投资者不得
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
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七)配售原则: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
优先配售。

    (二十八)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九)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十)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一)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与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 年 3 月 18 日。

    发行首日:2019 年 3 月 20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认购期: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



                                     20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申请提供转让服务的地点与
平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认购人和受让人及以其他方式合
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并由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人:李斌、曹莹蓓、王德明
   电话:028-86263433
   传真:028-6525985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龙凌、叶滨、徐林、朱峭峭、句亚男、李涵元、王传正、王润

                                    21
     电话:010-60833539
     传真:010-60833504


     (三)分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105 室
     联系人:龙琦梵
     电话:0755-81982147
     传真:010-88005419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申波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江汉路 222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555 号星宸国际 2 号楼 10 楼
     经办律师:孙运博、杨倩
     电话:028-85445198
     传真:028-85447578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武林
     住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楼 28 层
     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楼 28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敏、武兴田、李武林
     电话:028-85510521
     传真:028-85592480


     (六)资信评级机构

                                    22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
     经办人:张祎、贾一晗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 0014 1190 0530 247
     户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3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法定代表人: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23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利害关系。

    (一)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自营账户持有中信证券股票 646,700
股,占中信证券股本总额的 0.0053%;发行人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
中信证券股票。

    (二)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信证券未持有发行人华西证券股票。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信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重要关联方泸州老窖股票
699,365 股,占泸州老窖股本总额的 0.048%;资产管理账户持有发行人重要关
联方泸州老窖股票 173,100 股,占泸州老窖股本总额的 0.012%。

    中信证券与发行人之间的上述交易为有关方的正常市场行为所形成,不对
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影响。

    此外,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
为本次 IPO 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2019 年 1 月 9 日,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预案》,
中信证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广州证券 100%股权。华西证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




                                   2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
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期债券的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投资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与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变动,
债券市场利率也将随时发生变动。由于本期债券是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
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
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
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
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
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
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
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
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经
济形势、国家政策和自身管理等有关因素的影响,使其经营效益恶化或流动性
不足,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产生由违约导致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25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
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
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
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
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
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
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
望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券的
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
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
影响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司信
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本公司拟
依靠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流动资产变现、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
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经
营业绩出现波动,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或者由于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公司融
资能力削弱,且本次发行并未对公司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
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将可能影响本
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26
       1、流动性风险

       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融资的流动性风险及市场的流动
性风险。融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自有资金不足的同时出现融资困难,导致公
司不能按期偿付债务甚至难以继续经营的风险。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缺
乏活跃市场或没有合适的交易对手,导致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交易的风
险。

       近年来,本公司不断扩展融资融券、证券自营和其他动用自有资金的业务
活动,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出现急剧变化或财务管理不善,公司可能出现流动资
金不足以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的情况,资金周转困难可能迫使本公司以较低的
价格卖出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者按照相对较高的成本从市场融入资金,从而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2、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的风险

       2014 年 7 月,本公司发行管理的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中铁信托发行
的睿智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等信托计划投资的川威集团由于出现债务危
机,导致其本息兑付出现延迟。

       为应对该事项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潜在影响,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以及华西银峰董事会批准,由华西银峰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金额合计
78,866.54 万元。此外,华西银峰在本次受让前还持有中铁信托睿智 1331 期集
合资金信托受益权 9,900.00 万份,以及中铁信托睿智 1335 期集合资金信托受益
权 4,890.00 万份,其中中铁信托睿智 1331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及利息已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收回。

       鉴于川威集团出现债务危机,华西银峰持有的上述信托受益权面临重大的
回收风险。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西银峰对其持有的中铁信托睿智系列信
托产品本金 817,143,333.34 元,应收利息 20,742,038.60 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经本公司 2016 年 9 月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华西银峰将所持中铁信托睿智系列信托产品的受益权协
议转让给中铁信托,转让价格 5.79 亿元;该事项已经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27
会审批同意。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华西银峰按照可收回金额转回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2016 年,华西银峰共转回减值准备 576,543,994.17 元。华西银峰已
于 2016 年 9 月、12 月分两笔收到全部转让款项。

    除上述信托计划以外,华西银峰还持有其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若由于市
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相关经营主体经营情况恶化等原因,导致该等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兑付义务,且相关方无法对相关信托计划的兑
付做出有效安排,本公司可能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营业
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金智已投资的四川伊顿农业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由于资金链出现断裂,预计华西金智的股权投资款无法收回;另外,华
西金智已投资的南江县百草中药材有限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失联,且无可供清偿
资产,导致预付投资款和股权投资款预计无法收回。2016 年 9 月 6 日,根据本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子公司华西金智对上述两个投
资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3,541.26 万元。

    根据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
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本公司对直接股权投资业
务进行了整改,未来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将由全资子公司华西银峰负责执行。除
上述投资项目外,公司还有其他在投或拟投资项目,若由于宏观经济、行业和
技术发展趋势、投资标的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恶化等原因,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
股权投资款,并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
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波动风险;经纪、投
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
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

    1、公司盈利情况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证券市场景气程
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

                                   28
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而公司的
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
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
的活跃表现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
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
开展;一般而言,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
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的拓
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
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2、经纪及财务管理业务风险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的经纪及财富管
理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87,366.00 万 元 、 192,015.56 万 元 、 137,486.94 万 元 和
56,868.7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08%、70.84%、51.50%和
41.79%,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
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交易佣金是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
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
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量,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
幅波动。与此同时,自 2002 年 5 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
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
同时,随着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立条件的放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
可能造成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一方面,报告期内 A 股市场交投活跃度逐渐回落,客户交易意愿下降,另
一方面,由于科技金融不断深化,通道业务佣金率不断下降。上述情况导致报
告期内公司经纪及财务管理业务收入出现下滑。未来,公司经纪及财务管理业
务收入情况将取决于佣金率变化情况以及经纪业务客户交易量。长期以来,公
司对经纪业务实施以“佣金率×市场占有率”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督促营业部通
过提高投资顾问服务水平稳定佣金率,避免单纯参与价格竞争。根据公司近期
                                        29
交易数据,公司经纪业务净佣金率在已经逐步趋于稳定。公司经纪业务客户交
易量将取决于资本市场情况。如果 A 股市场行情活跃,公司上述业务收入将得
到提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90 家营业部,其中 61 家位于四川、重
庆地区。本公司证券营业部分布集中度较高,川渝地区占比达到 67.78%,在四
川地区具有较明显的区域优势,但是与其他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相比,营
业网点布局区域性较为明显,使公司的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受到一定
的制约,公司正在积极部署新兴网点,继续改善营业网点的合理布局,实现经
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持续稳定增长。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等有价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企
业重组、改制和财务顾问等。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 , 公 司 的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9,621.79 万 元 、 29,304.20 万 元 、
33,577.70 万元和 5,241.3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3.26%、10.81%、
12.58%和 3.85%。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赖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受
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存在项目周期、
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该业务从承揽、承做、申报到发行上市需要一
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保荐项目因各种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
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入一般在发行完成后才能一次性取得。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行审核方式为核准制,证券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
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如果公司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过程中,对企业的
质地判断出现失误、方案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等,均可能会
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审核,甚至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罚,从而产生经
济损失和信誉下降的风险。同时,在余额包销制度的背景下,证券发行尤其是
再融资项目定价出现偏差将使证券公司面临包销风险。

    4、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期货投资,

                                         30
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其中公司自营投资收入占投资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90%。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34,109.64 万元、37,106.40 万元、41,522.98 万元和 36,404.47 万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7%、13.69%、15.55%和 26.75%。

    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金融产品风险、市场系统性风险、决策不当和
操作风险等。金融产品风险方面,除了股价、利率波动等市场风险,股票投资
可能由于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虚假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
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投资可能由于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或者信用评级
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
投资亏损。

    市场系统性风险方面,投资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当市场剧烈波动时,
公司投资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
期,近年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市场投资品种,
增加了市场做空机制,提供了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公司仍较难通过
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

    决策不当和操作风险方面,如果公司投资业务投资人员未能在不断变化的
市场状况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规模,或者未按照风险管理及合规的要求
开展业务,可能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或者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风险。

    5、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桥梁作用,打造以类固定收益为特色
的精品资产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投研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并在银证合作、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
的突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分别为 3,780.56 万元、7,094.80 万元、15,914.23 万元和 8,723.64 万元。

    2018 年 4 月 27 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
发布实施,新规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通道和资金池业务上,
预计在新规出台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增速将受到直接影响,公司被动管理

                                     31
定向产品、存量大集合产品等需要根据资管新规进行调整,相关业务将减少,
资管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可能会放缓。

    6、信用业务风险

    公司的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本公司信用业
务创造业务收入分别为 47,793.67 万元、28,725.33 万元、41,534.35 万元和
28,240.1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5%、10.60%、15.56%和 20.75%。
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和相
关制度等不能与市场相适应的状况,从而可能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
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
业务风险。

    (三)行业竞争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 2017 年末,共有各类证券公司会员
131 家。目前,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的阶段。证券行业的
整体竞争格局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逐步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大多
数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显的差距。公
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外,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也与公
司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
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如果国家逐步放开金融分业经营的限制,公司的业
务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四)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水平是证券公司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
度或者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证券公司将无法实现长期可持
续发展。虽然公司已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但该内部控制制度可能无法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层面;由
于人员素质的差别,亦无法保证每个员工都能彻底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因此存

                                   32
在因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差错而使公司产生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

    (五)政策法律风险

    和所有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面临政策法律风险。我国的法制建设尚
处于逐步完善阶段,法律环境变化较快,部分领域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一定
的滞后性,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或其规定不尽明确、合理的
现象,个别地区还存在执法环境不完善等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可能会使公司
的相关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
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六)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
法规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
誉损失的风险。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
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由于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
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存在公司或人员在开展各项业务时,
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等规定,
而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业是受
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会计、税
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
制。证券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33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评级出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
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西证券”)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全国性综合类上市证券
公司,股东背景较强,资本实力较为雄厚,具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及多元化
的运营模式,具备较强综合竞争力。公司多年来以四川省为发展重点,形成了
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并逐步形成了立足四川辐射全国的业务布局;公司近三
年在证监会分类评级中均被评为 A 类,内部管理能力较强。另外,公司于 2018
年 2 月在深圳交易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2 亿元,资本实力显著提
升。

       联合评级同时也关注到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以及相关监管政
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债务构成以短期债
务为主,需对其集中兑付情况保持关注。

       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公司上市之后所带来资本实力、品牌的
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
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

                                     34
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优势

    (1)公司是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资本实力较强,公司多年来以四川省
为发展重点,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在川渝地区共设有 64 家营业部,形成了
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并逐步形成了立足四川辐射全国的业务布局。

    (2)公司近三年证监会分类评级中均被评为 A 类,内部管理能力较强。

    (3)公司于 2018 年 2 月在深圳交易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 48.62
亿元,进一步增加了公司资本规模。

    2、关注

    (1)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
公司业务发展和收益水平带来系统性风险。

    (2)公司业务主要以经纪业务为主,单一业务收入占比较大,易受市场波
动影响,收入结构有待优化。

    (3)目前,公司债务以短期债务为主,需对其集中兑付情况保持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
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
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
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
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
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
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35
    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
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
效,直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
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
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监管部门等。

    (四)评级结果差异说明

    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共计 10 期,
发行时公司主体评级均为 AA+。2018 年 5 月 30 日,联合评级出具了《华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将华西证券的主体评级上调
为 AAA。联合评级考虑到公司上市后各项制度的完善及融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
公司各项业务有望进一步扩张,收入及利润也望实现增长。同时,联合评级也
关注到了公司业务收入中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占比最大,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周
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以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公司的其他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银行和客户间建立了良好的信誉。目前,公司与多家商
业银行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资格,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银行给予的授信总额度合计为 680 亿元,其中已
到期正在续期的授信审批 89 亿元,已使用约 93 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10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期限为 4 年,目前已到期兑付;


                                   36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15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期限为 3 年,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40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三期),期限为 2 年,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20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四期),期限为 2 年,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规模为 15 亿元的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期限为 5 年,目前仍在存续期;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了规模为 18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期限为 5 年,目前仍在存续期;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规模为 13 亿元的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期限为 5 年,目前仍在存续期;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20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短期公司债(第一期,品种一),期限为 184 天,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20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短期公司债(第一期,品种二),期限为 1 年,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发行了规模为 15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短期公司债(第二期),期限为 1 年,目前已到期兑付;

    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规模为 10 亿元的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期限为 4 年,目前仍在存续期;

    公司最近三年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均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
途。公司将秉承一贯的良好信誉,确保本期债券的足额兑付。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 47 亿元,本公司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 183.47 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为 25.62%,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 40%。



                                  37
    (五)报告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财务指标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净资本(亿元)(母公
                              163.75           115.72          112.19         106.81
司)
资产负债率(%)                49.36             65.75          60.81          64.57
流动比率                        2.17              1.50           1.56           2.30
速动比率                        2.17              1.50           1.56           2.30
EBITDA(万元)            173,664.87        227,733.64     289,135.37     473,864.14
EBITDA 利息倍数                 2.71              2.54           3.28           4.5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3              2.46           3.20           4.51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到期借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资产总
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
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
款)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
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
款)

       4、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摊销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利息
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38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到期借款偿还率=实际借款偿还额/应偿还借款额




                              39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
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一)利息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交易场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的兑付公告中
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交易场所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40
三、具体偿债安排
    (一)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支付的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
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公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债券存续期内的利润累积。公司自成立以来,
一直秉持稳健的经营作风,不断夯实业务基础,积极探索业务创新,各项业务
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下营业收入分别为 601,091.87 万元、271,041.23 万元、266,978.15 万元和
201,726.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8,109.03 万元、
166,650.00 万元、101,912.48 万元和 80,205.55 万元。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能够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大大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进而推动自营、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并为本期债券
的本息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金融资产变现。公司一向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
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金融资产变现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项金融资产合计为
1,563,719.66 万元。若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出现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变现金
融资产予以解决。

    2、外部渠道融资。公司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
的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较为通畅的其他融资渠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
种方式借入资金,用于补足偿债资金缺口,确保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公司作为银行间市场成员,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均保持
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通过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方式以较低成本融入资金。此外,
公司还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证券公司债等渠道融入资金。如果由于意外
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优良的
资信状况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


                                    41
本付息所需资金。但是该融资措施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付
工作小组,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本期债券按
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
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
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
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中信证券担
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中信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
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公司设立
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高级管理人员和计划财务部、资金运
营部、债券发行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自本期债券发行日起至本期债券
到期日,工作小组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偿债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本次公司债本息兑付的时间;



                                   42
按公司债本息兑付金额准备偿债资金;检查偿债资金准备情况;批准偿债资金
的所有提取、使用行为;收集、整理和分析所有有关公司债偿付的信息等。

    (四)提高盈利能力,加强流动性管理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净资本对债务覆盖度高,为本次
公司债的偿付提供了根本保障。本公司始终坚持差异化经营,业务收入结构平
衡,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发展创新业务,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并持
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管理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
计划财务部、债券投资部及合规和风险控制总部等设专门岗位人员,在严格的
内控机制下,对公司流动性进行管理。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有关偿债财务指标出现大幅不利异动,公司将迅速
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方式,增加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确保公司偿债能
力不受影响。

    (五)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

    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治理结构体系。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履行职权,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董事会加强了对内部控制有关工
作的安排、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结构,使内部控制为公司的
整体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成为公司决策的必要
环节。

    公司董事会下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经理层下设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各
管理层委员会,相关内部控制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构成了公司风险管理主要组
织架构,形成了由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内部控制部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较为完善的四层次风险管理体系,从审议、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管理风险。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交易场所及监
管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



                                 43
到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专项偿债账户

    本公司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
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资
金,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
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次的按时足额支付。本公
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专项偿债账户
的资金到位情况书面通知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若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未能
按时到位,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
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针对发行人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
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
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
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本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
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本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按时兑
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
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每日万
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兑付日期起,
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如果本公司发生其他“违约事件”,具体法律救济
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凡因本期债券的募集、认购、转让、兑付等事项引起的或与本期债券有关
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位
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



                                   44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xi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1 日

       设立日期:           2000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6.25 亿元

       实缴资本:           26.25 亿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邮政编码:           61009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曾颖

       联系电话:           028-86150207

       传真号码:           028-8615010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电子信箱:           hxzqkhts@hx168.com.cn

       所属行业:           证券行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
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2000 年华西有限设立

       华西有限系原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合并重组后,

                                       45
吸收大中型企业投资参股,于 2000 年设立的四川省首家跨区域证券公司。

    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验(2000)
综字 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0 年 5 月 10 日,华西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
的资本 101,572.18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101,311.37 万元,资本公积 260.81 万元。

    2000 年 6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133 号文)批准,华西有限获准开业,于
2000 年 7 月 13 日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1,311.37 万元,股权比例 5%以上
的股东包括: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
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电业
局都江堰电力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2011 年华西有限增资扩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847 号)核准,根据华西有限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华西有限以每 1 元出资对应 4 元的价格增加 4 亿元注册资本。

    2011 年 7 月 15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川华信验(2011)2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华西有限
已收到各出资方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400,000,000 元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200,000,000 元为资本公积。

    华西有限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完成本期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
册资本变更为 141,311.37 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权比例 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
分别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能太平驿
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增资经泸州市国资委的批准和确认。

    (三)2014 年股份公司设立

    2014 年 6 月 18 日,华西有限召开 2013 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华西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 4 月 18 日
出具的川华信审字(2014)095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以母公司口径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6,887,071,931.11 元为基础,按 1:0.3049 的比例折成

                                     46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计 2,100,0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 净 资 产 中
506,722,660.80 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506,722,660.80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
3,773,626,609.51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割经审计后的上述
净资产并以此抵作股款投入。

    股份公司将全部承继华西有限的所有业务、资产、负债、债权、债务、合
同、机构及人员等,承继华西有限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整体变更不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公司业务经营保持不变。整体变更前后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同日,35 位发起人股东签订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4 年 6 月 25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川华信验(2014)第 3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确定股本总额为
2,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中 506,722,660.80 元计入一般
风险准备,506,722,660.80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3,773,626,609.51 元计入资本
公积。2014 年 7 月 4 日,华西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第一届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
案,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 2 名监事。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领取了执照号为 510000000014690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四)2016 年 1 月华西证券股权变更

    为维护地区金融环境和社会稳定,避免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2015 年 9 月
24 日、11 月 4 日以及 12 月 27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了
三次协调会议,最终形成以股抵债方案。新力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中铁信托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签署了《债务抵偿协议》,根据该《债务抵偿协议》,新力
投资对中铁信托负有债务以及为其关联方向中铁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进行融资
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等债务均到期无法清偿,致使新力投资依法承担还款
责任和保证责任,为清偿该等债务,新力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中铁信托一致同意


                                       47
将新力投资拥有的原已经质押给中铁信托的华西证券 98,081,280 股过户给中铁
信托,以抵偿上述债务。

       根据《债务抵偿协议》约定,以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
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
规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中铁信托成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就中铁信
托成为其股东事宜向四川证监局提交备案报告,2016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进
行了《股东名册》的变更,华西证券 98,081,280 股股份自新力投资变更为中铁
信托持有。

       中铁信托以自有资金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方式,成为上述信托计划的受益
权人,并发布了相关信托计划终止公告。

       2016 年 9 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确认,同意中铁信托成
为华西证券的新增股东。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52,500 万,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62,500 万元。公司已收到《四川证监局
关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川证监机构
[2018]21 号)。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000201811328M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48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7.35%。

       公司的前十大股东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老窖集团                                               475,940,143                18.13
   2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97,798,988                11.34
   3     泸州老窖                                               272,831,144                10.39
   4     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2,044,799                 6.94
   5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8,329,599                 6.79
   6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81,280                 3.74
   7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74,304,000                 2.83
   8     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                                  74,304,000                 2.83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2,861,183                 2.39
  10     浙江北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1,820,442                 1.97
                         合计                                 1,768,315,578                67.35


       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泸州市国资委

                                100%                           100%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
                                                  0.08%
                                                                          有限公司

                           26.02%                                     24.99%



                                               泸州老窖

               18.13%
                                                      10.39%


                                               华西证券




                    100%                  100%                    100%                     35%

                                                                                 天府(四川)
         华西期货                   银峰投资               华西金智
                                                                                 股权交易中心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49
    公司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结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三)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
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运行情况良好,维护了股东
利益,保障了本公司高效运行。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营业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华西期货、华西金智和华
西银峰,重要参股公司为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一)华西期货

    华西期货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22 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60,00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华西期货总资产 235,045.99 万元,净资产为
77,915.22 万元,2018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1,640.01 万元。


                                    50
    (二)华西金智

    华西金智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
活动);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
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
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较强的证券;证监会同意的其
他业务。

    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华西金智总资产 53,413.41 万元,净资产
52,928.66 万元,2018 年半年度净利润-367.29 万元。

    (三)华西银峰

    华西银峰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华西银峰总资产 96,428.54 万元,净资产
95,723.16 万元,2018 年半年度净利润-186.54 万元。

    (四)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川藏)股权
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目前注册资本为 1 亿元,
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盈创动力大厦 10 楼,法定代表人为王立立,
经营范围包括: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服务;为非
上市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有关服务;为相关各方提供咨询、信息等
中介服务。目前本公司持有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5%
的股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
资产 6,937.42 万元,净资产 6,367.28 万元,2018 年半年度净利润-460.93 万元。

    (五)下属营业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全国共设证券营业部 90 家。本公司营业


                                    51
部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所在地区              名称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31 号华澳
   1      北京     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
                                                中心嘉慧苑二层西侧
                   华西证券北京广渠路证券营业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28 号 223 号
   2      北京
                   部                           楼一层 L109
   3      北京     北京彰化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彰化路 5 号楼 1 层 5-1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 121 号院
   4      北京     北京马家堡东路证券营业部
                                                2 号楼 1 层 2-3
   5      上海     上海曲阳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曲阳路 1 号华西证券大厦
   6      上海     上海镇宁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 9 号 14B 室
                                                天津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
   7      天津     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南侧 41 号大安大厦 A 座 301 三层
   8      重庆     重庆梁平证券营业部           梁平县梁山镇石马路 393 号 1 楼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 2 号万川花园
   9      重庆     重庆万州高笋塘证券营业部
                                                3楼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四巷
  10      重庆     华西证券重庆云阳证券营业部
                                                39 号 1 幢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28 号重庆
  11      重庆     重庆中山三路证券营业部
                                                投资大厦 16 楼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塔坪
  12      重庆     重庆江津塔坪路证券营业部
                                                路 47 号云鼎阳光 3#楼 4 层 1 号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701
  13      广东     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房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
  14      广东     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界西南新华保险大厦 501 至 532
                                                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
  15      广东     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路汇景蓝湾一期 151、152 号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
  16      广东     佛山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84 号越秀星汇云锦广场一区 E 栋
                                                写字楼 11 层 17-20 室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 377 号三层
  17      广东     珠海情侣中路证券营业部
                                                302
  18      江苏     南京雨花东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东路 9 号四层
  19      江苏     南京溧水安泰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安泰路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386-
  20      浙江     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390 号、学院路 99 号 3 幢 3 层和
                                                1504 室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国际
  21      浙江     义乌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商贸城金融商务区金融六街 2 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 617 号
  22      浙江     宁波中兴路证券营业部
                                                (1-6)(2-5)
                                                浙江省台州市广场南路 212 号一层
  23      浙江     台州广场南路证券营业部
                                                部分、218 弄 2 号一层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北沙
  24      浙江     杭州北沙东路证券营业部
                                                东路 8 号 201 室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 346 号
  25      浙江     金华婺州街证券营业部
                                                -354 号
  26      湖北     武汉珞喻路证券营业部         武汉市珞瑜路吴家湾湖北信息产业


                                     52
序号   所在地区              名称                           注册地址
                                               大厦二层 201、202 号
27       辽宁     大连五五路证券营业部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A 号 21 层
                  华西证券西安二环南路证券营   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 64 号
28       陕西
                  业部                         凯德广场 21 层 06 号
                                               昆明市北京路与白云路交叉口西南
29       云南     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角心景大厦 23 层 2306 号
30       四川     巴中江北大道证券营业部       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 56 号 2 楼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 1 段 19 号 2
31       四川     成都东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楼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 9 号罗浮广
32       四川     成都高升桥路证券营业部
                                               场3楼1号
                                               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 36 号 1 栋 8
33       四川     成都龙腾东路证券营业部
                                               层 9-13 号、11 层 5 号
                                               成都市南一环路 20 号普利大厦三
34       四川     成都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楼
                                               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 173 号酒店
35       四川     成都青白江新河路证券营业部
                                               式公寓二层 5 号
36       四川     成都天府二街证券营业部       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2 层
37       四川     成都西玉龙街证券营业部       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 10 号
38       四川     达州朝阳中路证券营业部       达川市朝阳中路华夏城市花园三楼
                                               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北大街 108 号
39       四川     达州大竹县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C1 幢二楼
                                               达州市渠县人民街 23 号工会大厦
40       四川     达州渠县人民街证券营业部
                                               二楼
                                               德阳市南街 66 号南华春天购物广
41       四川     德阳南街证券营业部
                                               场 B-6-1 号
42       四川     峨眉山名山路证券营业部       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路东段 220 号
43       四川     广安邻水县东临路证券营业部   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东临路 1 号
                                               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弘武大道 20
44       四川     广安武胜弘武大道证券营业部
                                               号县人民银行办公室 2 楼
45       四川     广安兴安中街证券营业部       广安兴安中街 283 号
46       四川     广汉湖南路证券营业部         广汉市湖南路一段 94 号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太平洋
47       四川     广元利州东路证券营业部
                                               大厦二楼
48       四川     夹江迎春东路证券营业部       夹江县漹城镇迎春东路 500 号二楼
49       四川     江油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江油市东大街北段 152 号
50       四川     乐山嘉定南路证券营业部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 540 号
51       四川     乐山沙湾石龙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石龙街 32 号
                  华西证券泸州江阳西路证券营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 49 号 1 幢 3
52       四川
                  业部                         层2号
                                               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三段 140 号
53       四川     眉山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三楼
54       四川     绵阳安昌路证券营业部         绵阳安昌路 33 号二楼
55       四川     绵阳安县恒源大道证券营业部   绵阳市安县花荄恒源大道花城广场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 221 号(原
56       四川     南充涪江路证券营业部
                                               117 号)
57       四川     南充阆中天马寺街证券营业部   南充市阆中市天马寺街 14 号 3 楼
58       四川     南充南部幸福路证券营业部     南充市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幸福



                                    53
序号   所在地区              名称                           注册地址
                                               路 221 号二楼
                  华西证券南充营山正西街证券
59       四川                                  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 109 号
                  营业部
60       四川     内江太白路证券营业部         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 65 号
                  华西证券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
61       四川
                  证券营业部                   南段 1233 号
                                               攀枝花市新华街 15 号东方新天地
62       四川     攀枝花新华街证券营业部
                                               D 座三、四楼
                                               彭州市西大街 5-13 号彭州大厦 3
63       四川     彭州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楼
64       四川     郫县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郫县郫筒镇东大街 119 号附 3 号
                  华西证券仁寿阳光路证券营业
65       四川                                  仁寿县文林镇阳光路 145 号
                  部
66       四川     荣县望景路证券营业部         荣县旭阳镇望景路 333 号
                                               四川省绵阳三台县北坝镇恒昌路 70
67       四川     三台恒昌路证券营业部
                                               号耀森花园 B 区二楼
                  华西证券什邡东顺城街证券营
68       四川                                  方亭镇东顺城街 219 号
                  业部
                                               射洪县太和大道北段信合大厦 36-
69       四川     遂宁射洪证券营业部
                                               38 号第 4 层
                                               遂宁市遂州南路 306 号商业大厦
70       四川     遂宁遂州南路证券营业部
                                               二、三楼
71       四川     西昌长安东路证券营业部       西昌市长安东路 25 号二楼
72       四川     雅安朝阳街证券营业部         雅安市朝阳街 29 号
73       四川     雅安荥经康宁路证券营业部     雅安市荥经县康宁路东一段 94 号
                                               宜宾市北正街 80 号德烨都市名园 1
74       四川     宜宾北正街证券营业部
                                               栋 1 单元 2 楼
                                               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
75       四川     宜宾珙县滨河西街证券营业部
                                               一号 3 楼
                                               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宜建路万兴现
76       四川     宜宾县宜建路证券营业部
                                               代城 D 组团 5-1-9
                  资阳安岳县柠都大道证券营业   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 9 号
77       四川
                  部                           四幢一单元 1 号
                                               四川省资阳市广厦路好莱坞商业广
78       四川     资阳广厦路证券营业部
                                               场三楼
79       四川     自贡丹桂街证券营业部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新汇广场
                                               自贡市富顺县富洲花园 C 区裙房 A
80       四川     自贡富顺钟秀街证券营业部
                                               段二、三楼
81       四川     自贡贡井长征大道证券营业部   自贡市贡井区长征大道 41 号
82       四川     自贡五星街证券营业部         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 57 号
                  成都天府新区正东中街证券营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
83       四川
                  业部                         都上街 138 号 16 栋 2 层 1 号
                                               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 1251 号万茂
84       四川     成都聚龙路证券营业部
                                               大厦第 3 层
                  成都龙泉驿区北京路证券营业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
85       四川
                  部                           京路 155 号 6 栋 1 层 9 号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中央广场
86       江西     南昌红谷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B 区准甲办公楼 1403、1404 室
87       湖南     长沙韶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419


                                    54
  序号      所在地区                 名称                            注册地址
                                                         号凯宾商业广场 1301、1303 房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
   88         吉林      长春前进大街证券营业部
                                                         广场 A 座 811-816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287
   89         安徽      合肥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号万科金域国际 1010、1011、1012
                                                         室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 6 号 1 楼门面
   90         河南      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部
                                                         房
     注:华西证券北京广渠路证券营业部原名为华西证券北京通州北苑南路证券营业部,2016 年 11 月
11 日因迁址而更名。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老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8.13%股权,并通过泸州
老窖间接持有公司 10.39%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28.5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9,881.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良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1 日
     住所:             四川省泸州市国窖广场
     邮政编码:         646000
     公司网址:         http://www.lzlj.com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对酒业、食品、金融、贸易、物流、教育、
医疗及卫生、房地产、文化旅游、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控股公司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进出口业务及贸易
代理;食品生产、销售(含网上);农作物的种植、销售(含网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老窖集团总资产为 9,020,609.29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948,943.52 万元;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44,946.58 万元。



                                            55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老窖集团总资产为 9,376,608.88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127,765.36 万元;2018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31,346.2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老窖集团
100%股权,并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泸州老窖 51.09%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泸州市国资委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是泸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办公地址
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 17 号兴泸综合大厦 27 楼。泸州市国资委
是代表泸州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三)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老窖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被质押及存在争议的
情况。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具体情
况如下。

                                                                                 持有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股票及债
                                                                                   券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2008 年 01 月 09 日至
 1      蔡秋全   董事长                                                            无
                        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8 年 01 月 25 日至
 2      相立军 副董事长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董事、总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2008 年 12 月 18 日至
 3      杨炯洋                                                                     无
                 经理   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 2015 年 11 月 03 日至
 4      邓晓春   董事                                                              无
                        任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 2012 年 12 月 17 日至
 5      曹 勇    董事                                                              无
                        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56
                                                                                    持有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股票及债
                                                                                      券
                  董事、副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6      程华子                                                                        无
                    总裁   代表大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4 年 08 月 27 日至
 7      贝多广    独立董事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2018 年 01 月 25 日至
 8      李   平   独立董事                                                            无
                           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2014 年 08 月 27 日至
 9      荣   健   独立董事                                                            无
                           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2014 年 08 月 27 日至
 10     项振华    独立董事                                                            无
                           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泸 州 老 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2015 年 11 月 03 日至
 11     蒲   虎   独立董事                                                            500
                           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1)蔡秋全:男,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毕业。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老窖集团副总经理,华西金智董事长,
四川省金融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学会副会长。1994 年 8 月至 1995 年 3 月
任泸州老窖销售部副部长;1995 年 4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泸州老窖发展部副部
长;1997 年 5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泸州老窖发展部部长;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泸州老窖副总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泸州老窖董事、副总经
理;2002 年 6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泸州老窖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泸州老窖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有限
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7 年 9 月起,
兼任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 年 7 月起,任四川省金融学会第
七届理事会理事、学会副会长。

       (2)相立军:男,汉族,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北京市粮食局财会处助理会计师;
2000 年 4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企业管理部干部;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华能综合产业公司电子信息事业部资产管理部助理会计师;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历任华能信息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师、
副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华能集团公司信息服务中心干部;2005
年 11 月至 2012 年 5 月,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财会一处副处长、会计



                                              57
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处长;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国华能集
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综合与统计处处长;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办公厅综合处处长;2016 年 3 月
至 2016 年 9 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会主席;2016 年 11 月起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机
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8 年 1 月
获四川证监局《关于相立军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川证监
机构【2018】8 号)。

    (3)杨炯洋:男,汉族,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华西银峰董事长。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6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
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事
业部副总裁;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
业部总裁;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副总裁;2008 年 1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总裁;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华西
金智董事长;2012 年 11 月起任华西银峰董事长;2014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总裁。

    (4)邓晓春:男,汉族。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董事会秘书、发展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中航宝胜(四川)电缆有
限公司董事,天仟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1997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历任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成都市金牛支行对公出纳、对公会计及客户经理;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四川勇拓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员工;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一处副处长;2007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副部长;2012 年 8 月
至 2014 年 3 月,任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部长;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58
    (5)曹勇:男,汉族,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都江堰
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1989 年 10 月至 1995 年 8 月历任川江羽绒厂销售科科长、销售公司经理;
1995 年 8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涪翔羽绒制衣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四川天府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5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2008 年 3 月起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
2010 年至 2012 年任四川房地产协会副会长;2012 年 7 月起兼任都江堰蜀电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
2014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6)程华子:男,汉族,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华西期货董事,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6
月,泸州老窖酒厂酿酒六车间实习、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管理员,泸州老窖协
科技管理员、政工部组织科组织干事;1995 年 6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泸州老
窖党委秘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处处长(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期间兼任
机关二支部书记)、酿酒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00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
任老窖集团总裁秘书兼泸州老窖策划部副部长、老窖集团办公室主任、泸州老
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2 年 6 月起任泸州老窖监事会股东监事)、泸州老窖
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期间任监事会股东监事);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华西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 年 1 月至 11 月任华西有
限董事、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华西有限董
事、董事会秘书(拟聘)、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2014 年 7 月



                                    59
至 2015 年 2 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2015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 年 9 月起,
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6 年 2 月辞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7)贝多广:男,汉族,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国民小微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
大学博士生导师、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1988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1993 年
10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副主任;1995 年 10 月至 1998 年 3 月
任 JP 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1998 年 4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
执行官、副董事长;2014 年 1 月起担任国民小微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2014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李平:男,汉族,195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1984 年至 1992 年在
四川大学法律系任教;1992 年至 2010 年任四川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1998
年至 2016 年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 年起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获四川证监局《关于李平证券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8】9 号)。

    (9)荣健:女,汉族,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
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1994 年 9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经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6 年 6 月起任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2014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0)项振华:男,汉族,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新

                                    60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浙江省人民警察学
校教师;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人民日报社记者编辑;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北京市懋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 年 11 月起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1)蒲虎:男,汉族,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政协成都市委
员会常委,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广力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眉山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7 月担任成都市泡桐树
小学教师;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10 月担任《少年时代》杂志社编辑;1997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2 月担任成都电视台记者;200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四川广力律
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如下:

                                                                         持有公司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及债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2018 年 01 月 21 日至
 1      庞晓龙   监事会主席                                                  无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2      赵明川      监事                                                     无
                              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3       谢红       监事                                                     无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   2020 年 8 月 24 日
                              公司

       本公司监事简要工作经历如下:

       (1)庞晓龙:男,汉族,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
科干部;1987 年 10 月至 1989 年 6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
办事员;1989 年 6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
副科长;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



                                         61
科长;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科科长兼经济
检查所所长;1995 年 2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长;
2002 年 1 月至 2002 年 5 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科长;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2015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获四川证
监局《关于庞晓龙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川证监机构
【2018】7 号)。

    (2)赵明川: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毕业。现任本公司监事、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1982 年 7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豆坝发电厂财务科科员;1987 年 11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豆坝发电厂财务科副科长;1990 年 9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
四川省电力局财务处综合科科员;1992 年 11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四川省电力局
财务处综合科科长;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江油发电厂
副厂长;1998 年 11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处长;2000 年 6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甘肃省电力公
司总会计师;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四川分公司副经理;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永诚财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 年 10
月起任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起,任华能四川水电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有限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本公司董事;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3)谢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
究生,经济师、会计师。1988 年 12 月至 1993 年 8 月,在雅安财贸学校担任会
计课教师;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攻读硕士研究
生;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筹资储蓄处


                                   62
和计划财务处、成都市第三支行个人银行业务科和会计科工作;2003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中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业务一部部门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担任华西证券公司稽核审计部部门
总经理;2017 年 9 月起,兼任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 年 5 月起,
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四川证
监局(川证监机构〔2018〕37 号文)核准,2018 年 8 月 28 日起谢红女士任本
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和首席风险官。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
                                        2008 年 12 月 18 日至
 1      杨炯洋             总裁                                        无
                                         2020 年 08 月 24 日
                                        2008 年 02 月 15 日至
 2       祖强     首席运营官、副总裁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3      邢怀柱           合规总监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02 年 12 月 25 日至
 4      胡小泉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5      程华子   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2 年 03 月 21 日至
 6      杜国文            副总裁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1 年 08 月 26 日至
 7      邢修元            副总裁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02 月 05 日至
 8       于鸿         首席风险官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02 月 05 日至
 9       曾颖         董事会秘书                                       无
                                          2020 年 8 月 24 日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要工作经历如下:

       (1)杨炯洋: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要工作经历。

       (2)祖强:男,汉族,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
如下:1985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
编辑;1996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



                                        63
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中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
理;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前门营业部副
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紫竹院路
营业部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2 月至今,任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2013 年 1 月 2017 年 9 月,兼任
上海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2015 年 2 月至今,兼任公司零售财富服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008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3)邢怀柱:男,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合规总监。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四川省峨眉山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四川
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科长;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
证管办上市处主任科员;2003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
办期货处负责人;2003 年 1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期货
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国证监会四川
监管局货期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中国
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7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机构处处长;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中
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党办主任;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泸州市政府副
秘书长;2012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拟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
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
官;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4)胡小泉:男,汉族,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主
要工作经历如下:1983 年 7 月至 1984 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地区中心支


                                   64
行信贷员;1984 年 11 月至 1986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副
主任;1986 年 4 月至 1989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稽核处科级稽
核员;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行长助理;
1991 年 6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金融研究所理论室主
任;1994 年 4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2000 年 7 月
至 2002 年 4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拟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4 年 11 月,
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08 年 7 月至今,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5)程华子: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要工作经历。

    (6)杜国文:男,汉族,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总经理。主要工
作经历如下: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保定自来水公司技术设计科副科
长;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中心主任科
员;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
业务董事;2003 年 12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3 月,拟任华西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裁;2014 年 7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1
月至今,兼任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兼任公司企
业综合金融服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7)邢修元:男,汉族,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中国平安保险


                                    65
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5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1996 年 10 月至 2002 年 4 月,先后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研究部副经理、
投资研究部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7 年 7 月,先后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部总监、投资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
任深圳市海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8 月,拟
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
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兼
任公司企业综合金融服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2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
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8)于鸿:男,汉族,1970 年 3 月生,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首席风险
官,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1 月,新加坡国立大学讲师;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新加坡星展
银行总部风险管理部助理副总裁;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新加坡花旗
银行 FICC 结构产品交易部执行总裁;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高盛高
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金融部执行董事;2012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
润峰电力有限公司国际投融资部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分析师;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拟任华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
风险官。(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9)曾颖:男,汉族,197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历任泸州
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秘书、总经办秘书;2005 年 2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泸州老
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副主任;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泸州老窖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泸州
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办主任;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66
月,拟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
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   在兼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系     领薪情况
                          老窖集团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       否
                          华西金智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否
蔡秋全       董事长
                                                第七届理事会理
                          四川省金融学会                            无           否
                                                  事、副会长
                                                总经理助理、董
                          四川剑南春(集        事会秘书、发展   5%以上股
                                                                                 是
                          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部长、审计监     东
                                                    察部部长
                          中航宝胜(四川)
                                                    董事            无           否
                          电缆有限公司
                          天仟重工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否
                          四川绵竹长盛博峰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董事长、总经理      无           否
                          任公司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
                                                    董事            无           否
                          限公司
                          四川绵竹剑南春对
                          外经济贸易有限公         董事长           无           否
                          司
                          绵竹金盛源生物化
                                                    董事            无           否
                          工有限责任公司
邓晓春        董事
                          四川中国白酒金三
                          角品牌运营发展股          监事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四川汇金商贸有限
                                                    监事            无           否
                          公司
                          四川剑海投资有限
                                                   董事长           无           否
                          公司
                          四川鸿生金融仓储
                                                    监事            无           否
                          有限公司
                          四川绵竹剑南春大
                                                    监事            无           否
                          酒店有限公司
                          德阳天元酒业有限
                                                    监事            无           否
                          公司
                          四川绵竹剑南春森
                                                    监事            无           否
                          林公园有限公司
                          杨凌绿丰科技有限
                                                    董事            无           否
                          公司


                                           67
                                                             兼职单位与   在兼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系     领薪情况
                        四川益民恒生贸易
                                                监事            无           否
                        有限公司
                        德阳市旌阳民福小
                                                监事            无           否
                        额贷款有限公司
                        四川绵竹富利泰麓
                        棠会务服务有限公        董事            无           否
                        司
                        四川天成祥酒类销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售有限责任公司            理
                        绵竹剑南春保健酒
                                                董事            无           否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明福通用设备
                                                董事            无           否
                        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绵竹市天益酒类有
                                                监事            无           否
                        限公司
                        成都汉鼎艺术品有
                                                监事            无           否
                        限公司
                        四川省文君酒厂有
                                                监事            无           否
                        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瑞驰精工机
                        械制造有限责任公        董事            无           否
                        司
                        四川省文君酒经营
                                                监事            无           否
                        有限责任公司
                        绵竹益恒贸易有限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公司                      理
                        成都鸿润投资咨询
                                                董事            无           否
                        有限公司
                        四川川商发展控股
                                                董事            无           否
                        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仟坤房地产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土       负责人           无           否
                        门分公司
                        成都市益恒正泰科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理
                        成都市益恒创达科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理
                        成都市鸿生创联科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理
                        成都市鸿生致远科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理
                        成都市鸿生永新科    执行董事、总经
                                                                无           否
                        技有限公司                理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
                                             董事、总经理       无           是
                        有限公司
曹勇     董事           都江堰蜀电投资有                     5%以上股
                                            董事长、总经理                   否
                        限责任公司                             东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       董事长          无            否


                                       68
                                                             兼职单位与   在兼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系     领薪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董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    副总经理、党委   5%以上股
相立军                                                                       是
         事长           公司                    委员           东
                        国民小微金融投资
                                              董事局主席        无           否
                        有限公司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
                                               独立董事         无           是
                        金有限责任公司
                        金地(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无           是
                        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创
                        新发展战略专业委         顾问           无           否
                        员会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院长            无           是
贝多广   独立董事       普惠金融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生导师         无           是
                        上海财经大学         博士生导师         无           否
                        仁达普惠(北京)
                                               董事长           无           是
                        咨询有限公司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
                                                董事            无           是
                        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
                                              独立董事          无           是
                        公司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
                                              独立董事          无           是
                        公司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           否
                        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无           否
                        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
                                                合伙人          无           是
                        师事务所
项振华   独立董事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
                                                董事            无           否
                        公司
                        北京土人城市规划
                                              独立董事          无           否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
                                              独立董事          无           否
                        份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是
                        (特殊普通合伙)
荣健     独立董事
                        万通地产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           无
                        公司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
                                                 律师           无           是
                        所
                        成都市律师协会         副监事长         无           否
                        政协成都市委员会         常委           无           否
蒲虎     独立董事
                        四川省广力物流有
                                                 监事           无           否
                        限公司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董事            无           否
                        股份有限公司


                                       69
                                                          兼职单位与   在兼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本公司关系     领薪情况
                           四川大学法学院        教授         无           是
李平       独立董事        四川川达律师事务
                                                 律师        无           是
                           所
                           华能四川水电有限
                                                总经理       无           是
                           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
                                                 董事        无           否
                           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
                                                 董事        无           否
                           有限公司
                           四川华能康定水电
                                                 董事        无           否
                           有限责任公司
赵明川     监事
                           四川华能太平驿水
                                                 董事        无           否
                           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东西关水
                                                 董事        无           否
                           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
                                                 董事        无           否
                           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明台电力有限
                                                 董事        无           否
                           责任公司
           董事、总经
杨炯洋                     华西银峰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否
           理
                           华西金智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否
谢红       监事
                           华西期货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否
                           四川省证券期货业
邢怀柱     合规总监                             副会长       无           否
                           协会
           副总裁、财
胡小泉                     华西期货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否
           务负责人
                           天府(四川)联合
           董事、副总                                     发行人的联
                           股权交易中心股份      董事                     否
程华子     裁、人力资                                       营企业
                           有限公司
           源总监
                           华西期货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否
邢修元     副总裁          华西银峰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否
于鸿       首席风险官      华西银峰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应尽的
职责和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七、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
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
经营管理层为经营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70
风险控制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一)股东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 1 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
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听取合规总监关于公司合规状况的报告;

                                    71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
东大会召开了十四次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解散的方案;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8、制定和修订公司的业务经营、人事薪酬、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基本管
理制度;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
构的设置;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负责组织对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的绩效考评,参照
总经理的考评意见,组织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的绩效考
评;并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决定其报酬及奖惩事项;

    10、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72
    11、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2、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4、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15、决定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以及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16、审议公司的证券自营投资规模;

    17、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合规报告,评估公司合规管理有
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18、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
以及重大风险限额;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
事会召开了四十次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
表 2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
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运行和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情况;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整改;



                                    73
    4、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
       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5、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
       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6、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生重大合规风
       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8、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9、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10、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1、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监
事会召开了十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等
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 1/2 并担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由董事会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74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1、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
见;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薪
酬与提名委员会议召开了七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
均符合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审
计委员会议召开了六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风险控制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75
       (1)对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
议;

       (2)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3)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
提出意见;

       (4)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5)建立与公司合规总监和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风
险控制委员会议召开了六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
符合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战略发展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独立董事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
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除本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董事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



                                       76
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2) 具有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 具备金融企业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从事证券工
作 10 年以上或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8 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
可放宽至大专;

    (5) 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本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权利:

    (1)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7)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时,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的同意。

    (六)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行为及接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1、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向成都
天府二街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高国税简罚


                                  77
[2015]292 号),对成都天府二街证券营业部逾期未申报增值税的行为,处以
400 元的罚款。成都天府二街证券营业部已及时缴纳了罚款。根据《税收征收
管理法》第 62 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成都天府二街证券营
业部的上述违法行为仅受到 400 元的罚款,不属于前述《税收征收管理法》规
定的税务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
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2、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向广州珠江东路证
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穗国税直简罚[2015]22 号),
对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逾期未申报增值税的行为,处以 60 元的罚款。经发
行人律师核查,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已及时缴纳了罚款。根据《税收征收
管理法》第 62 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
业部的上述违法行为仅受到 60 元的罚款,不属于前述《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的税务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
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3、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向北京彰化路
证券营业部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海一国简罚[2016]2253
号),对北京彰化路证券营业部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以 100 元的
罚款。经发行人律师核查,北京彰化路证券营业部已及时缴纳了罚款。根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2 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
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北京彰
化路证券营业部的上述违法行为仅受到 100 元的罚款,不属于前述《税收征收


                                  78
管理法》规定的税务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违法行为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未发生违
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处罚。

       (七)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警示措施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采取警示措施如下:

       2015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由于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在公司
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等问题而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警示措施。在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当月,本公司已完成对上述问题的整改。

       2018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由于在投行类业务开展过程中,未按受托管理
协议在临时受托事务报告中披露重要事项及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及在新三
板挂牌项目推荐尽调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被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
管措施。公司从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严肃问责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
整改完善。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
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
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本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
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和独立


                                     79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商标、交易席位、
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本公
司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
人事、工资制度。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
(副总裁)、合规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经证券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
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
司及下属各核算单位均独立建账,并按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
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
进行结算。公司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公司没
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
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
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
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80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九、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资源配
置和资本定价两大基本职能。自 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
法规的颁布、实施,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变革,证券行业在
这些变革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营水平有了显著
提高。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131 家证券公司总资
产为 6.14 万亿元,净资产为 1.85 万亿元,净资本为 1.58 万亿元,客户交易结
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06 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 40.33 万亿元,资
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总额 17.26 万亿元。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31
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13.28 亿元,实现净利润 1,129.95 亿元,120
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 91.60%。

       中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
用。

                        2015 年-2017 年证券行业概况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证券公司数量(家)                    131                129               125


                                        81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盈利公司数量(家)                  120               124               124
盈利公司占比(%)                 91.60             96.12             99.20
营业收入(亿元)               3,113.28          3,279.94          5,751.55
净利润(亿元)                 1,129.95          1,234.45          2,447.63
总资产(万亿元)                   6.14              5.79              6.42
净资产(万亿元)                   1.85              1.64              1.45
净资本(万亿元)                   1.58              1.47              1.25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1、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出现集中化趋势

    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已跃居全球第二。然
而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行业,与银行、信托相比,整体规模仍然
偏小,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我国证券公司总数为 131 家,平均每家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和净资本
分别为 468.70 亿元、141.22 亿元和 120.61 亿元;2017 年 12 月,平均每家公司
营业收入为 23.77 亿元、净利润为 8.63 亿元。与国际同行相比,我国证券公司
在规模和业务能力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目前,证监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各种新业务的开展也对净
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并购整合势在必行,伴随着各种资源向规模
较大、资产优良的优质券商集中,行业集中度将会有所提高。

    2、盈利模式单一,传统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我国与境外发达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较少,较为复杂的金融衍
生产品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
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银行三大业务,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
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2017 年 12 月,证券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证券
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26.37%、12.34%、27.66%。就传统业务本身来看,由于所提供的产
品和服务差异度小,随着参与者增多、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竞争仍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随着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推
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

                                     82
       3、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经过综合治理整顿和分类监管,证券行业目前已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
不同证券公司开始谋求有特色的发展路径,力图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部分
证券公司着重扩大市场份额,各项业务全面、综合发展,成长为大型的综合性
证券公司。部分证券行业则通过深挖产业链进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提供
金融服务,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4、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正有序推进,竞争更为激烈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资银行陆
续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驻华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队伍不断
扩容。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资银行多数具备全球化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
在管理水平、资本规模等方面更具优势,特别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利润
丰厚的业务领域,国际投资银行经过长期的积累,优势更为明显。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行业对外开放
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国本土证券
公司形成冲击。

       (三)行业发展趋势

       1、业务多元化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证券行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进一
步深化,证券公司作为现代投资银行的基础功能将不断完善,传统业务加快转
型升级,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都将大大拓展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
空间,证券业的业务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金融创新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证
券公司收入结构单一的现状已逐步改变,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等创新领域已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
源。

       2、服务综合化

       未来几年,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居民财



                                    83
富不断积累,因而催生出了对于证券市场的新的需求,传统的证券公司较为单
一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实体经济和广大居民专业化、多元化、综
合化的投融资和财富管理需求。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其他金融机构也凭借自身优势向证券金融业务渗透,对证券公司的综合金融服
务能力提出了挑战。为适应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变化,我国证券公司将以客户
需求为中心,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和服务领域,增强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度,
从业务、产品、渠道、支持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整合,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
合金融服务。

    3、发展差异化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和竞争日益激烈,我国证券业已初步
呈现出业务差异化竞争、资本和利润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格局。在行业创新
发展的新阶段,管制放松带来的市场化竞争、创新业务的加速发展,都对证券
公司的资本实力、创新能力、营销网络、人才队伍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也为证券公司实施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提出了要求、创造
了条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
项业务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与此同时,部分
券商则不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产业链的深
挖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
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

    4、竞争国际化

    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金融行业和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将不断提高,我国证券业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步伐也在
不断加快,国内证券业国际化竞争将不断升级。

    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资
参股证券公司可拥有的权益比例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放宽为国际投资银行进入
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未来不久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进入白热化阶段。

    外资证券公司加快进入国内市场、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了国内证券业
的国际化竞争程度。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在金融创新、风


                                  84
险管理及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他们将给本土证券公司带来更大的竞
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内部分证券公司将通过设立机构、业务合作和收购兼并
等方式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逐步实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
服务客户、管理风险,并可能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投资银行。



十、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状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公司倡导“助你成功,共享成果”核心价值观,秉承专业化、市场化的经营
理念规范运作。多年来,华西证券凭着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一直保持强劲的
盈利发展势头,是全国少有的连续九年持续盈利的证券公司。目前公司各类业
务发展势头较好,业务结构较为均衡。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结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经纪业务
及财富管    56,908.06   41.82 137,486.94      51.50 192,015.56       70.84 487,366.00    81.08
理业务
信用业务    28,240.15   20.75    41,534.35    15.56      28,725.33   10.60   47,793.67    7.95
投资银行
             5,241.39    3.85    33,577.70    12.58      29,304.20   10.81   19,621.79    3.26
业务
资产管理
             8,751.75    6.43    15,914.23        5.96    7,094.80    2.62    3,780.56    0.63
业务
投资业务    36,578.53   26.88    41,522.98    15.55 37,106.40        13.69   34,109.64    5.67
其他业务       832.03    0.61     1,667.30     0.62 -19,383.32       -7.15    8,420.22    1.40
分部间抵
              -464.34   -0.34    -4,725.34    -1.77      -3,821.87   -1.41           -        -
销
   合计    136,087.58 100.00 266,978.15 100.00 271,041.23 100.00 601,091.87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审计报告附注

    (二)公司主要经营数据行业排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 年公司相关业务指标排名情况如下:


                                             85
                   2017 年公司各项业务指标业内排名情况(名次)

                  指标                                   2017 年排名
                  总资产                                     29
                  净资产                                     35
                  净资本                                     36
                营业收入                                     36
                  净利润                                     26
              净资产收益率                                   21
              净资本收益率                                   23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经过多年发展,本公司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在证券行业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2017 年,本公司总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排名行
业前四十位。

    (三)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证券和
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
务等;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具体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推荐等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理
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业务:主要为公司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
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

    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融
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

    2015 年 、 2016 年 和 2017 年 , 公 司 经 纪 及 财 富 管 理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87,366.00 万元、192,015.56 万元和 137,486.94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81.08%、70.84%和 51.50%。

    2018 年 1-6 月,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为 56,908.06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下降 13.7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1.79%。


                                        86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 90 家营业部,拥有先进的
证券交易系统,依靠集中交易平台,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的交易通道。同时公
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力量,通过交易系统、网站、客户经理等多种途径为客户提
供投资建议,并为客户揭示该项业务的风险。2017 年公司股基交易量 17,855.38
亿元,随市场呈现较大的波动。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以四川为根据地,网点遍及北京、上海、深圳、大连、
广州、杭州、天津、重庆、武汉等国内主要城市,正在陆续向国内其他中心城
市申请新设营业网点。其中公司营业网点在四川地市州覆盖率超过 70%,具有
明显的渠道网点优势;四川以外营业网点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具有强劲的市场
竞争力。按照“立足四川、辐射全国”的经营思路,华西证券已构建起经纪业务
的全国体系。

    2017 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处于震荡调整阶段,结构
化行情明显。证券行业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下不断强化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市场规范水平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受互联网金融冲
击的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整体佣金率持续下滑。

    在此背景下,公司持续加大经纪业务转型创新力度,以客户为中心,加强
金融科技与业务的融合,着力探索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化、高价值附加等
服务,以数据化和智能化为目标,结合自身特点,以期在传统的产品和服务流
程上进行渠道优化和服务升级。2016 年至 2017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
收入行业排名分别为第 17 名和第 18 名,保持在行业前 20%分位。

    公司精心打造了财富管理咨询服务体系,以及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体系,接
近 500 人的投顾团队,为零售客户提供资产配置解决方案以及个性化服务,所
服务的客户占活跃用户的 27%。公司不断探索财富管理道路上的多元化收费方
式,建立了“赢财富”增值服务体系,满足了客户差异化服务需求。经纪业务增
值服务收入在佣金收入的占比由 2016 年的 1.6%提升至 2017 年的 4.3%。公司
财富管理服务减缓了佣金率下滑,相比市场平均佣金率有一定的溢价。与此同
时,本公司以产品代销作为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支撑,加大产品研
发与引进,丰富产品代销种类,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代
销金融产品规模达 52.67 亿元,创造收入 867.25 万元。

                                   87
    2、信用业务

    公司的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业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分别为 47,793.67 万元、
28,725.33 万元和 41,534.35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5%、10.60%
和 15.56%。2017 年度创造业务收入 92,885.28 万元,扣除资金成本 51,350.93 万
元后,信用业务营业收入为 41,534.3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4.59%。

    2018 年 1-6 月,公司信用业务收入为 28,240.1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8.0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0.75%。本期信用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
增长主要是 2018 年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收入增长,同时,公司上市后融资成本
相应降低综合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信用业务的开展。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
规模余额 92.91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市场占有率 0.90%,行业排名第 24 位,
随着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担保资产对客户负债的保障程度逐年提高,业务整
体风险逐年降低;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快速增长,2017 年末达 54.10 亿元,整
体履约保障比例为 237.13%,高于风险线水平,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
业务客户待回购证券资产对客户负债的保障程度均在合理范围内;约定式购回
业务规模与 2016 年末保持稳定,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
出资金未出现逾期情况,未发生强制平仓操作,未形成不良债权,业务风险控
制有效。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股票承销保
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推荐等业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19,621.79 万元、
29,304.20 万元和 33,577.7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6%、10.81%
和 12.58%。2017 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达到 33,577.70 万元,同比
增加 14.58%,增长主要来源于本年股权融资及债券承销项目。

    2018 年 1-6 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 5,241.3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88
71.9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5%。本期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去年大幅
下滑主要是由于受 2018 上半年监管政策趋严、股权融资市场发行规模下降等因
素影响,公司投行业务下滑幅度较大所致。

    公司在上海设立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主管公司投行业务,分别在北京、
上海、成都设立分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投资银行服务。公司投资银行前台
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所有投行业务的市场开发与培育、项目储备、承揽与承做;
后台业务部门包括:资本市场部、质量控制部、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发行、
风险控制、业务管理及行政支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支持体系、风险控制
体系和客户维护体系。

    公司 2015 年完成主承销项目 11 单,在会审核项目 12 单。2016 年完成主
承销项目 15 单,储备了各类投行项目 60 余项。2017 年,公司抓住机遇,股票
承销与保荐业务整体增长较快,担任了 3 个首发项目、3 个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1 个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1 个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的主承销商,合计承销金额达 763,032.86 万元。债券业务方面,2017 年主承销
8 支债券,包括 6 支公司债、2 支企业债券,主承销金额为 413,525.00 万元。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立足于推行以突出专业能力和重点行业优势为特色的投
行体制,通过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逐步积累重点行业优势,加强员工队伍培养,
注重与客户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的构建,探索实施“项目组+参谋部”的整体服务
模式,树立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
金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3,780.56 万元、
7,094.80 万元和 15,914.2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3%、2.62%
和 5.96%。

    2018 年 1-6 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 8,723.6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67.5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41%。本期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去年大幅
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和主动管理创新,抓住 ABS 发展机会,


                                   89
实现 ABS 项目发行收入约 0.40 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围绕着 FICC 主动管理投资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两大
主要方向,打造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走精品资管发展路线。公司坚定的战
略选择和持续投入,在 2017 年显现出成果。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资产管理规
模达 1,150.72 亿元,同比增长 585.91%,券商资管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1,026.15%。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桥梁作用,打造以类固定收益
为特色的精品资产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投研能力和风险控
制能力,并在银证合作、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取得了
不同程度的突破。

    5、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为公司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
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34,109.64 万元、
37,106.40 万元和 41,522.9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7%、13.69%
和 15.55%。

    2018 年 1-6 月,公司投资业务收入为 36,404.4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7.3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6.75%。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家型投资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从事相关业务
10 年以上,市场经验丰富。股票投资在行业研究、公司研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
积累,投资项目覆盖不同行业、周期、项目类型和所有制形式,已运用以股指
期货、数据模型为代表的投资新思路,具备严格的投资流程管理、严谨的职业
操守原则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系统。2010 年至今,自营投资业务发展迅猛,成为
公司稳定的利润贡献点。公司将打造一支成熟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营投资团
队,通过投资研究发现投资机会,设计投资组合,实施投资管理,确保稳定收
益,最终实现公司自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直接投资业务

    本公司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原由全资子公司华西金智开展。根据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

                                      90
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本公司对子公司华西金智和华西银峰进行了整
改。未来,本公司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将由子公司华西银峰负责执行,华西金智
将作为本公司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负责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华西银峰成立
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1 号
8F,法定代表人为杨炯洋,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华西银峰
100%的股权。

    7、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期货从事商品期货经纪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可开展
商品期货、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套利等业务。华西期货高管具有多年期货、
证券、银行及金融监管等金融行业工作经验,着力于开发国内一流水平的全自
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计独特的动态风险套保方案,为
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信息咨询服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华西期货总资
产 218,666.70 万元,净资产为 46,958.58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为 2,510.59 万元。

    (四)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2015 年至 2017 年,在行业持续不景气甚至部分证券公司持续亏损的情况
下,公司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净利润行业排名一直保持在前 25%分位。公司在
行业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充分反映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评级均为 A 及以上,本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在市场变
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各项评价指标均保持稳定,业务发展、风
险管控能力、盈利水平等方面持续稳定,无重大变化。



十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一)稳健的经营风格

    我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有效地平滑了证券行业周期带来的业绩波动,
获得了比较稳定的经营业绩。公司不以快速扩张、盲目做大为目标,不因追求
短期的高收益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完善内控机制,实现了公司的持续盈利


                                    91
和稳健发展。公司连续九年一直保持盈利。体现了通过稳健经营管理适应行业
固有周期特性的能力。

    2001 年以来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制度体系完整、内部控
制有效。公司组织结构分为前台、中台、后台,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职责
清晰,内部控制部门包括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和合规法务部,同时各职能
部门均承担相应职责范围的内控工作。2005 年,公司经过综合治理,治理水平
和内控能力进一步提升。近三年来,公司多次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
丰富和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体系。2012 年,公司按照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合
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在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估
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合
规管理的目标。

    公司对各业务条线均设立了业务决策机构和业务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了经
纪管理委员会、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融资融券管理委员会、固定收益管理委员会。公司同时成立了
预算管理委员会、IT 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的内控。

    (二)突出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稳健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注重盈利能力和增值
潜力,通过全面的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的整体成本控制。传统业务方面,公司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以及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等多项指标排
名靠前,体现了我公司经纪业务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投资银行业务自 2009 年保
荐业务恢复以来,迅猛发展。自营业务上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正确的投
资理念确立了竞争优势。

    (三)显著的区域优势

    本公司作为总部在四川的资本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在
经纪业务、承销保荐、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企业及个人客户。
西部地区、特别是四川地区的客户群体对本公司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在充分发挥四川地区区域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立足四川,辐射全国”的


                                  92
网点和业务布局,截至 2018 年 6 月末,61 家位于川渝地区,29 家位于川外其
他中心城市及重点城市。多家营业部在当地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在北京、四
川等地多家营业部市场排名进入了当地市场前 10 位。公司初步完成了全国性的
网点和业务布局,为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具有相对领先的创新意识,新的盈利增长点不断增加

       公司注重传统业务的同时,始终向行业标杆靠拢,并坚持创新,在业务开
展、经营模式和产品服务方面积极进取,避免固步自封,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
根据市场发展要求,不断申请业务资质,努力在夯实传统业务的同时,争取获
得创新业务资格,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公司在四川辖区率先取得了中间介绍(IB 业务)业务资格,并且获得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资格、融资融券业务资格、深圳交易所约定购回业务资格、股票
质押业务资格、中小企业私募债主承销业务资格、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资
格等,在非试点证券公司中首批取得了转融通业务资格。公司积极开展产品与
服务创新,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不断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五)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规模逐渐扩大,不断有国内知名券商资深人员、会
计师、律师等加盟,尤其是 2013 年以来,人才队伍整体规模和素质明显增强。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员工数量已达 3,170 人,硕士以上学历员工比例已达
17.26%。公司不断引进、充实各类创新业务特别是战略重点业务的关键岗位人
才。

       (六)良好的市场声誉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管理,树立了良好的市
场形象,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得到了监管机构、同行业与投资者
的广泛认同。最近三年公司获得了众多荣誉,主要荣誉情况如下:

业务条线     获奖年份           颁奖机构                       奖项名称
                        证券时报                 2017 中国区优秀投行君鼎奖
                        国际金融报               2017 年 IPO 报审效率先锋投行
投资银行    2017 年     《价值线》杂志、新浪
                        网、中国经济网、《中国   2016 中国资本市场最佳成长投行
                        改革报》


                                        93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016 年优秀证券公司
           2016 年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2016 最贴心券商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2016 最具人气券商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015 年优秀证券公司
                                              2015 年中国高端理财实力榜杰出财
                     每日经济新闻
证券经纪                                      富管理品牌奖
           2015 年
                     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与
                                              2015 年中国最佳共享服务中心奖
                     CRM 评选委员会
                     上海交易所               中国期权市场诞生荣誉纪念证书
                     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与   2014 年度“金音奖”中国最佳客户联
           2014 年
                     CRM 评选委员会           络中心奖
                                              2014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中
资产管理   2014 年   证券时报
                                              国最佳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


十二、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的定位是成为最具活力和特色的证券金融服务商,即重视经营上的灵
活性、创新性,着力于开发有特色的产品、提供有特色的服务、培养有特色的
员工。通过差异化经营树立市场品牌、打造竞争优势,从而提升盈利价值和增
值潜力。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通过三年努力,发展成为满足四川省中小企业和地方政
府融资需求、为投资客户提供合理回报的上市公司。建立极具创新、协同、诚
信和超越精神的企业文化;形成创造价值、共享成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覆盖前中后台的市场激励机制;打造坚忍不拔、响应快捷、细节至上、业务精
到、追求高效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实现主要业务指标均进入
行业中位数之前,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均进入行业前 20
名,成为国内具备特色的一流券商。

    过去几年,公司在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客户渠道建设、投资银行业务的开
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在继续大力发展现有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研究咨询业务的基础上,将积极开拓期货业务、融
资融券业务、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直投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等新业务品种,
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优化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和利润来源。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94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老窖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老窖集团直接和
间接持有本公司 28.52%的股份。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老窖集团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1)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华西期货        60,000          100%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华西金智        50,000          100%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华西银峰       100,000          100%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

     (2)公司联营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        持股       与公司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关系
  天府(四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转让提供交
川)联合股                                         易场所及相关服务;为非上市公司融
权交易中心       10,000        35%        联营公司 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有关服务;
股份有限公                                         为相关各方提供咨询、信息等中介服
    司                                             务

     3、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文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老窖集团重要联营企业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独立董事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                                         注
   注:关联自然人指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
接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


                                             95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二)关联方交易

     1、已纳入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相互间交易已作抵消。

     2、与关联方联建办公楼。

     在建工程中 D6 地块一期项目为总部综合办公楼,系本公司与本公司其他
关联方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建设。该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南区大
源 IV 线核心商务区 D6 地块,该工程设计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面积为
58,189.61 平方米,设计概算变更为 35,988.18 万元,出资比例暂定为本公司出
资 55.70%,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44.30%。

     该项目于 2010 年 4 月正式立项,2011 年 10 月主体工程封顶;2013 年验收
并于 10 月正式投入使用,本公司已按分配的房产暂估转固,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暂估转固总额 214,378,035.57 元(不含评估增值),其中房屋建筑物
191,277,566.82 元;该项目尚未完成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相关税务汇算
等,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联建大楼已完成投资额 404,366,352.03 元(含土
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16,562,812.20 元),其中:本公司投入 230,940,847.77 元,
老窖房产投入 173,425,504.26 元,因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相关税务汇算未完成,
合作双方尚未最终清算。

     3、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泸州老窖定制酒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定价方
     采购单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
                                      -               -               -    198,000.00 协议价
司
泸州老窖贵宾服务有
                                      -               -    111,680.00                 - 协议价
限公司
泸州老窖国窖文化旅
                                      -               -     73,440.00       13,600.00 协议价
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96
                                                                                               定价方
      采购单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式
泸州老窖文化旅行社
                                       -          9,000.00      7,440.00                    - 协议价
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怀旧酒类营
                                       -                 -    109,200.00         244,800.00 协议价
销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优选供应链
                              48,960.00         181,440.00               -                  - 协议价
管理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智同商贸股
                                       -        201,420.00               -                  - 协议价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8,960.00         391,860.00    301,760.00         456,400.00      -
    注:泸州老窖国窖文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已注销,泸州老窖定制酒类营销有限公司 2016 年
更名为泸州老窖怀旧酒类营销有限公司。

     4、定向资产管理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单位:元
  产品名称         委托人       成立日期        状态          期末委托资金                  管理费率
华西金舵投
                 四川省金舵
资固守 1 号                     2017 年 6       清算
                 投资有限责                                                  5,047,831.00       0.20%
定向资产管                       月9日          中
                   任公司
理计划*注 1
    注 1:公司作为华西金舵投资固收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2018 年 1-6 月应收管理费
311,748.96 元,报告期实际收到 253,110.68 元。

     5、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单位:份、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产品名称                           关联方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华西证券融诚 3 号                           关联自然人           31,120,926.58      31,120,926.58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 2 号                       华期梧桐                       -                  -
华期宽投量化三号指数增强                    关联自然人            1,000,000.00         995,000.00
华期梧桐资管艾叶量化多策略 1 期             关联自然人            1,000,000.00         974,000.00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二号二期                关联自然人            1,000,000.00         894,800.00
             合计                                                34,120,926.58      33,984,726.5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名称                           关联方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华西证券融诚 3 号                           关联自然人           19,798,127.84      19,798,127.84
华西证券珈祥 6 号                           关联自然人                       -                  -
             合计                                                19,798,127.84      19,798,127.8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名称                           关联方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97
华西证券融诚 3 号份额                    关联自然人            8,293,380.82      8,293,380.82
华西证券珈祥 6 号 A 类份额               关联自然人            2,176,104.07      2,241,387.19
             合计                                             10,469,484.89     10,534,768.0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名称                       关联方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华西证券金网 1 号                          华西银峰              999,464.70      1,008,875.74
华西证券红利来七号 A 类份额              关联自然人            3,000,000.00      3,027,000.00
华西证券珈祥 6 号 A 类份额               关联自然人            1,084,048.78      1,134,999.07
华西证券红利来五号 A 类份额              关联自然人            1,000,000.00      1,011,000.00
             合计                                              6,083,513.48      6,181,874.81

    6、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情况

                                                                                        单位:元

    开户单位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年度        2016 年年度             2015 年度
泸州老窖集团有
                              1,578.73            1,575.94                 -            22,224.98
限责任公司
泸天化(集团)
                             34,440.61           39,754.84                 -                     -
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
                       4,731,662.74              20,827.08                 -          1,178,385.69
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             1,000,091.46        31,409,884.22        4,822,083.29          7,119,000.28
      合计             5,767,773.54        31,472,042.08        4,822,083.29          8,319,610.95

    (2)本公司自关联方收取证券经纪手续费及佣金

                                                                                        单位:元

        开户单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219.73                -     217,778.63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4,162.11                -               -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7.41               21.61               -               -
司
关联自然人                            8,407.04          985,046.37   130,678.18        258,846.94
           合计                       8,414.45        1,099,449,82   130,678.18        476,625.57

    7、提供服务

    (1)2017年6月,本公司泸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关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之承销协议》,
本公司泸州分公司作为老窖集团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的主承销商,双方约定
的承销费用为实际募集资金*发行年限*年承销费率(0.0952%),承销费于本次
债券发行成功后一次性收取,本次债券承销费的收付由主承销商统一负责。
2017年11月,本次债券第一期已完成发行,公司收到公开发行债券承销费用


                                             98
285.60万元,并在收到当月确认收入269.43万元。2018年3月,本次债券第二期
已完成发行,公司当月收到公开发行债券承销费用1,142.40万元,并于款项收到
当月确认收入1,077.74万元。

    (2)2017年5月,本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7年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
销协议》,约定: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国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
元的公司债券,聘用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聘用公司为联合
主承销商,向主承销商支付的承销费用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0.6%(承销费用
包括主承销商牵头管理费和承销佣金)。2017年6月,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
本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该债券承销比例及承销佣金分配比例为7:3。2018年
4月收到债券承销款187.20万元。

    (3)2016年9月19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保荐机构)与本
公司组成联合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关于境
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及《关于泸州老
窖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承销协议》,负
责该公司拟非公开发行14,245.0142万股的保荐与承销工作,募集资金约30亿元
(含发行费用);根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及承销费用合计费率约
为融资金额30亿元的1.616%,由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协商的
约定收取,相关服务尚在实施中。2016年12月公司已收到保荐费(含税)
101.00万元,并确认证券承销业务收入952,830.19元。2017年7月28日老窖股份
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2017年8月25日公司收到老窖股份非公开发行承
销费用(含税)3,232.00万元,并在收到当月确认收入3,049.06万元。

    8、关联投资情况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购买关联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6 金地
02”,期末持仓 6,000 万元,市值 5,736 万元, 本期实现投资收益 914,794.52 元。

    华西证券融诚尊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关联方金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的“16 金地 02”,期末持仓 2,000 万,市值 1,912 万元。

                                     99
     9、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 2018 年 1-6 月发放任职期间董监高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5,069,297.80 元。

     10、关联往来

     (1)银行存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8 年 6 月末金额      2017 年末金额      2016 年末金额        性质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
                               1,317,920.23         260,833.33                   -   银行存款
份有限公司

     (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8 年 6 月末金额      2017 年末金额      2016 年末金额         性质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
                                374,418.46          374,418.46                   - 上市承诺款
责任公司
     注:在公司上市前,公司共有 5 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老窖集团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
内,公司依然未取得该 5 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老窖集团将按华西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该
等房产账面净资产值以货币资金注入公司的方式予以规范。2017 年 11 月,老窖集团已将触发承诺条件的
款项共计 374,418.46 元支付给公司。

     11、其他

     2013 年 10 月华西证券综合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该大楼产生的水电和电
费,2014 年由公司统一缴付后,再向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共收取
921,207.58 元;2015 年和 2016 年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缴付后向公司收取,
分别收取 2,055,369.01 元和 2,251,062.98 元。2017 年公司向泸州老窖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 1,700,806.23 元,向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524,518.62 元。
2018 年 1-6 月年公司向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1,008,830.40 元。

      2018 年 1-6 月公司在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产
生利息收入 1,037,286.90 元,手续费支出 200.00 元。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公司章
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作出了规范,主要如下: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100
防止与公司发生业务竞争。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其
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
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

    (四)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如该交易事项属特别决议范围,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

    第一百二十四条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101
    ……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此外,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在商业交易等事
项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一)结算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包括清算业务、交收业务、结算系统管理、应急预案、客户资
金投保数据报送等一系列结算管理制度,以规范日常登记、清算、交收等方面
的工作。

    公司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开运作、分开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
公司结算管理部统一管理。客户资金按照证监会第三方存管模式集中管理,实
现了客户资金的封闭运行、集中管理。通过严格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对账检
查,每日安排专岗对柜台系统、法人结算系统、存管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交
收净额等项目进行核对,防范客户资金结算风险。建立监控系统收款账户报备
流程,确保客户资金管理的封闭性;完善投保基金客户资金监控系统的反馈机
制,梳理数据报送流程,不断完善监控系统所涉及的预警反馈、定期报告流程
以及比对差异问题反馈等流程。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将结算风险的防范向业务前端前移,与前端部
门联合防范结算风险;持续关注新业务并提供结算保障支持,从事前方案到事
后上线提供完整的结算支持;模拟客户资金出现重大缺口后启动应急弥补流程,


                                 102
确定了客户资金管理出现缺口的情形类别、弥补途径、操作通知等流程。

    (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行使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职能,建立了
涵盖会计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核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管理、预算管理、财产
物资管理、财务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公司预算实行分级归
口管理,各预算单位对其自身预算负责;计划财务部审核各预算单位上报预算
并形成公司总预算方案,公司总预算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
计划财务部通过事前规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履行费用管控职责,严格备用
金借款管理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保证费用开支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将各部
门的费用管控情况纳入财务评价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大额支
出审批体系,分类别分级次审批,不断优化审批环节。在分管领导对经济事项
发生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后,经办会计核对合同和付款金额无误,各审批环节齐
备的情况下,款项才能支付。建立银企直连支付模式,公司可实时掌握和监控
资金变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建立了以用友 NC 系统为核心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财务核算、
会计报表、费用审批、增值税管理、内部协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为财务
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财务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操作权限管理,操作角色的设置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
原则,确保符合会计内部控制要求。

    公司计划财务部通过直接委派财务经理和集中管理两种方式对证券营业部
的财务工作进行垂直管理。不定期对证券营业部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
证券营业部的财务工作;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薪酬由公司总部统一发放,有效
保证了证券营业部财务工作的独立性。

    (三)资金运营内部控制

    公司设资金运营部承担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建立了覆盖资金管理各个环节
的制度体系。公司在账户管理、资金审批、交易操作、交易记录保存、交易监
控、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完备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控;重大资金的筹集和使


                                   103
用均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强化对流动性风险的日常监控,持续完善流动
性风险管理系统,提高系统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对流动性系统相关系数进
行维护更新,确保按月生成流动性监控月报表功能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包括 IT 治理、运行管理、开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并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 IT 治理委员会负责公司 IT 治理工作,信息技术
部是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信息技
术工作。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建设由公司信息技术部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和
统一管理,证券营业部设信息技术负责人,由公司信息技术部对信息技术负责
人进行技术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考核,有效保证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稳定运
行。

       公司建立了“两地三中心”灾备体系,三大中心通过中国电信地面专线、中
国联通地面专线、VPN、中国电信裸光纤四大通讯链路互联互通,每对中心之
间至少具备两种不同的通讯链路,保证了公司业务通信的连续性;形成了“网上
交易三中心”分布体系,主中心发生故障时,其他中心具备完全接管能力,保证
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公司定期进行系统运行状况分析和信息安全评估,
对公司全网网络拓扑和访问策略调整及清理;同时开展信息系统检测及加固,
外聘具有专业安全服务资质的服务商对信息系统提供全面的服务与实时监控。
2017 年公司完成了成都集中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等 6 个系统以及深圳灾备
交易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通过测评。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应急预案拟定了
应急事件汇报流程,按照流程对每次应急事件进行处置与通报。按照相关规定
按期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工作,路径清晰明确,公司内外各部门、各单位协同工
作,形成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报响应机制,并按照演练结果持续完善应急预
案。

       (五)子公司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从基本原则、公司运作、监督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向子公司选派董事、监事以及其他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要


                                    104
求子公司制定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安排内外部审计对子公司实施稽核审计,督促子公司健
全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子公司制定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内控管理制度。董事会
办公室作为各子公司归口联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各部门与各子公司之
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络。根据监管规定和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子公
司的定位和经营范围,将子公司纳入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子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向公司相关部门报送报表、报告等资料,保
证公司及时准确掌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六)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反洗钱工作三级组织体系,包括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公
司反洗钱工作小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组,合规法务部为反洗钱工
作的具体承办部门。

    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建立了系统的反洗钱工作制度体系,并根据监管机关的
要求和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各业务条线及证券营业部按照公司反洗钱工作
制度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通过持续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优化调整自定义
异常交易监测指标和监控模型、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夯实
了风险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流程控制为手段的洗钱风险预防体系;持续完善
反洗钱监控系统,提高异常交易监测的准确性,并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将联合
国制裁名单、公安部发布的恐怖组织和恐怖份子名单、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
中心局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名单导入反洗钱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名单中人员和机
构的反洗钱监控;对证券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持续监督、检查,加强对客户异
常交易分析识别工作的指导,提高了异常交易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了
反洗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7 年公司和达州等 9 个证券营业部被评为反洗钱工作最高等级 A 级,人
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

    (七)压力测试

    公司建立健全了压力测试机制,通过开展综合压力测试及多项专项压力测
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了统一情景压力测试及综合压力测


                                  105
试工作,同时组织子公司完成了子公司压力测试;针对流动性覆盖率、现金流
进行了流动性专项压力测试,测试结果均按时进行报送;完成了承销项目、融
资融券业务等项目的压力测试,确保公司各项风控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八)隔离墙管理

       公司在证券经纪、自营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之间
建立了严格的隔离墙,确保上述业务在机构、人员、资金、账户、办公场所、
办公设备、信息系统等方面有效隔离,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两个或
两个以上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建立了与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信
息隔离墙运行机制,规范了以内幕信息为主的敏感信息的流动和管理;通过制
度明确了工作人员跨墙作业的审批流程及跨墙人员的保密义务,同时对静默期
的安排做出了明确规定;自营投资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有利益冲突的业务部
门不得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展联合调研、互相委托调研;
对研究部门及其研究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措施,未与投资银行总部等存在利
益冲突的业务部门的业绩挂钩。加强了员工执业行为特别是通过手机 APP 下单
买卖股票行为的日常监控,已实现对公司所有投行业务人员、投资人员、跨墙
人员的即时通讯信息监测,防范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加强信息隔离墙名
单信息管理,及时调整限制名单、观察名单;开展了有关信息隔离的合规审查、
咨询和检查,重点对自营投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提供相关意
见。

       (九)反舞弊控制

       公司制定了《反舞弊工作管理办法》、《信访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建立了包括职责体系、制度体系、报告体系、考核与问责体系的反舞弊举报机
制;贯彻落实举报管理与举报人保护措施,明确举报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
理要求,确保投诉、举报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坚持“惩防并举、
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舞弊案件的举
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十)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董


                                   106
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关联人信息库并将关联人信息
发送各部门关联交易联络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对重大
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所有关联交易需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公司对关联交易执行回避表
决制度。

    (十一)各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1、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采用零售财富服务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市场营
销部、财富管理部、网络金融部、结算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分支机
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分级管理模式,对证券经纪业务进行管理。证券
营业部前、后台分离,设合规管理岗对证券营业部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履行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合规培训等职责。公司对证券营业部的财务岗等重
要岗位实行垂直管理,建立重要岗位的制约机制。

    (1)柜台系统管理。公司建立了柜台系统管理制度体系,对经纪业务所涉
及的系统角色划分、用户管理、信息安全与保密等方面进行规范。公司柜台系
统权限由运营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遵循分级授权和权限必要、最少的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授权,实际业务不涉及的权限不予授权;建立柜台系统权限
隔离机制,确保同一柜台系统用户不同时拥有互斥权限;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系
统权限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客户账户管理。公司建立了客户账户管理制度体系,对新开户客户信
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于无法证实身份信息的客户,拒绝为其开立账户;加强
业务操作规范性的日常监控,对业务人员持续监督管理,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
金的安全,保障了公司经纪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成立见证业务团队,对非现
场开户业务实施集中管理以降低潜在风险;明确实名制管理为办理非现场开户
业务的基本原则,确保投资者开户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开户行为为本人意愿;
通过对见证人员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与业务培训,保证见证人员的专业性和合
规性。严格要求各分支机构定期开展账户管理的自查工作,建立合规监督机制;
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的账户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问题产生



                                 107
的防范体系,对于弄虚作假、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分支机构追究其责任。

    (3)财富管理。公司建立了财富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财富管理体系建设、
投资顾问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增值产品设计生产、产品研究与评价、投资者教
育等内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从产品的基础风
险、产品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及产品服务期限等多方面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
建立了代销产品评价机制,从产品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产品结构复杂性、投资
方向和投资范围等方面对产品进行评价并划分风险等级,持续跟踪产品并每年
更新风险等级;在产品销售环节及时提示产品的风险,加强各金融产品销售的
风险管控和过程管理,遵循客户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多环
节防范投资顾问服务风险;建立了产品售前培训机制,加强投资顾问对产品的
了解,并促使投资顾问向客户准确传递产品信息和产品风险。

    (4)营销管理。公司建立了营销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营销人员管理、代销
金融产品管理等内容。公司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及专项事件处
理,实施营销风险动态管控;持续开展对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的业务培训,
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嵌入培训内容作为培训重点,并通过培训考试强化培训效
果;通过加强营销团队日常管理,将合规执业、服务适当性、客户投诉纳入营
销人员、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实现对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行为风险的动态
管理;通过加强代销产品决策、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环节的管理,推动产品
代销业务规范发展;加大风险自查工作的力度,公司成立督导组到证券营业部
进行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现场检查,有效规避风险。

    (5)客户服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统一组织客户回访,客户回访情况留痕
并存档,并通过对回访电话进行质量检查,有效控制了客户回访风险,保证客
户回访工作的合规性。通过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方式为客户
提供投诉渠道,投诉电话在营业时间内有专人值守,确保客户投诉能及时得到
处理;明确了客户投诉处理相关岗位的职责分工,优化了投诉处理流程,加强
了投诉处理工作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建立了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机
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客户投诉处理相关责任人不履责行为进行问责。建立了“华
西证券微服务”公众号,涵盖服务、产品、账户三大模块,将资料修改、风险测
评等业务功能嵌入公众号,让客户体验一站式服务。


                                 108
    (6)投资者教育。公司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执行小组,
负责全面规划和指导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管理部门设
置专职投资者教育联系人,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日常投资者教育工作;证券营
业部成立投资者教育工作小组,并设置投资者教育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证券
营业部日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开展。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强投资
者教育宣传力度,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和适当性的原则,把投资者教
育工作融入到各个业务环节;重视风险提示的发布工作,制作多种投资者教育
产品,多途径向客户提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
加强证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基础工作的管理,要求证券营业部设专人落实投资
者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并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留痕做出了明确要求。2017 年
公司建设的投资者教育基地获得四川省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称号。

    (7)客户适当性管理。公司成立了适当性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全面规划
和推动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开展,按照“公司集中统管、条线分类实施、上下分层
检查、内控独立监督”的原则进行组织与管理。为推进适当性管理工作,公司在
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确保客户适
当性管理有章可循;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适合的金
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将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嵌入到业务流程中,使
业务流程按照基于了解客户、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实施适当性匹配,并根据准入
条件和交易适当性判断进行系统的自动筛选和匹配;通过初次风险测评确定客
户的风险偏好,并通过后续风险测评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持续评估;通
过现场和非现场等方式组织适当性管理培训,并组织适当性管理专项考试,使
得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检
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保证适当性管理工作真正落地。

    (8)股票期权业务。公司股票期权业务由运营管理部统一管理,证券营业
部需经运营管理部验收并授权许可后,方可开展股票期权业务。公司建立了股
票期权业务制度体系,对风险揭示、账户管理、风险监控、适当性管理等方面
做了系统的规定。

    公司在为客户开通股票期权交易权限之前对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
证券投资经验、诚信状况、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并


                                 109
对投资者进行培训,使客户充分了解期权市场特性,揭示期权市场风险。公司
股票期权业务采用分级管理的模式,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专业知识和个
人信用情况,对投资者交易的权限和规模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设置投资
者相应的交易权限。公司指定专人对股票期权业务进行逐日盯市,在盘中以市
场实时成交价格进行盘中盯市,计算投资者的保证金,对风险进行评估。

    (9)中间介绍业务。公司建立了中间介绍业务制度体系,从经营独立性、
培训机制、对接部门、介绍业务人员资格、风险控制、禁止行为等方面进行业
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遵循利益冲突防范和业务隔离原则对人员进行统一管
理,并严格从人员上隔离一般证券业务与中间介绍业务,拥有普通证券柜台权
限的人员不得兼任中间介绍业务人员;对投资者进行相关金融期货交易必备知
识水平、交易经验、最低可用资金进行核查,根据投资者基本情况和相关投资
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公司对中间介绍业务
实行全程监控,确保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不定期对证券营业部的中
间介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证券营业部及时进行整改。

    2、证券金融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开展的证券金融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等业务。

    公司对证券金融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证券金融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
职责由公司总部承担,禁止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向客户提供证券金融业
务服务。

    (1)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建立了融资融券业务制度体系,对业务决策与授
权体系、专业人员配备、业务培训、风险监控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规定。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建立了“董事会—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委员会—融资融券业
务审批小组—运营管理部—分支机构”五级决策授权体系,前、中、后台相互分
离、相互制约、协调配合,确保了业务运行平稳有效。公司根据客户征信结果
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和初始保证金比例,做到风险可控;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更新
担保品折算率模型来控制市场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
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实行总规模控制;强化逐日盯市制度,及


                                 110
时提示交易规则,对交易进行实时监控、主动预警,通过客户资信审核、授信
审核、客户账户监控、发送补仓或平仓通知等措施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司建立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制度体系,对
标的证券管理、信息隔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构建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
证券金融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五级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客户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对股票质押业务的流程、业务标准进行了明
确规定,根据市场环境及时进行调整;在业务标准方面,公司建立质押率模型
与征信因子模型,对标的证券实施标准化管理。公司指定专人每日对存续期项
目标的证券的行情、舆情等进行监控,并编制股票质押业务贷后管理日报表,
对需要关注的事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公司风险管理
部定期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及时提示潜在风
险;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尽职调查的复核,出具独立的风险评估意见,有
效实现风险管理前置。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公司建立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制度
体系,对标的证券管理、客户准入资格、通知送达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公司对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合理的征信授信体
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增加违约处置的触发条件,
有效提升了在极端情况下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业务规模
管理和调整机制,保证公司总交易规模、单笔交易规模、单一客户交易规模、
单一证券交易规模均符合监管要求。

    3、自营投资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自营投资决策与授权体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自营投资
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
定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经营管
理的决策与风险管控。设立深圳分公司负责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在投资管理委
员会做出的决策范围内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公司建立了自营投资业务制度体系,保证自营投资业务的正常运行。自营


                                   111
投资业务按照隔离墙制度要求与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
业务独立运行。

    公司风险管理部设立自营投资监控管理岗负责对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实施事
前、事中监控,以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内幕交易等风险;按
日提交自营投资业务风险分析报告,主要反映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各项风险限额
指标,通过 VaR 值、修正久期、行业集中度、个股集中度、发行方集中度等风
险指标分析自营投资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负责拟订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
重要政策,确定发行人选择标准、项目立项和保荐等,并对发行方案、发行定
价做出最终决定;设立投资银行总部负责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立投资银行业
务内核小组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内部核查和质量技术控制,对申报文件进
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对投资银行业务中的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审查;设立
质量控制部作为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技术支持的专业职能部门和内核小组
的常设机构,协助内核小组工作。公司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投资银行业
务履行合规审查及风险监控职能,审查监督投资银行总部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运
作,所有与客户签署的文件须经合规法务部审核。

    公司建立了投资银行业务制度体系,覆盖了业务流程、作业标准、风险控
制、发行人质量评价、尽职调查工作流程、内核工作、质量控制、项目协议的
签署权限、文本管理等方面。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
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建立了承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通过事先评估、
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有效控制包销风险;建立了中介机
构评价机制,加强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协调
配合;注重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对投资银行项目实施合理的
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投入产出核算和项目利润分配等措施;注重投资银行项目
协议的管理,明确不同类别协议的签署权限;加强保荐承销业务风险管理,主
动事先评估证券承销对公司财务资金状况,特别是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
响,防范公司流动性风险。



                                 112
    5、债券发行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债券发行业务制度体系,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申报、
发行方案与定价等方面对债券发行业务实施内部控制,指导内控工作有序进行。
公司债券发行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实行四级管理体系。一级控制为项目负责人,
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立项、尽职调查等;二级控制为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部作
为债券发行业务质量控制业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项目组的工作等进行监督;
三级控制为债券发行业务内核小组,对债券发行业务申报材料以及主管机构的
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内部审核;四级控制为公司固定收益管理委员会,负责
对债券发行方案进行审核,经测算存在大额包销风险的发行方案需报公司风险
管理委员会审议和决定。通过四级内控管理体系,全面严格控制债券发行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发行承销风险,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造成的诚信及操作风险。
公司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项目进行独立审查和监控,通过审查申报资料、
参与项目内核等多种方式控制债券发行业务风险。

    6、资产管理业务

    内部控制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资产证券化
评审小组一并形成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决策体系,其中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拟
定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经营计划,对资管产品设计方案、营销
方案、重大投资方案进行审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分析市场重大风险和重大
突发事件并研究控制公司风险的措施,审议并决定占用净资本、存在重大亏损
概率的业务和产品。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审小组负责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立项审批
并对项目是否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在资产管理总部设立投资决策委
员会、资产管理总部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授权负责场内大类资产配置、
审批重点投资品种、策略以及提出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等;资产管理总部办公
会负责研讨部门重点工作和业务方案,并根据不同业务权限提交相关决策机构
审批。

    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体系,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架构、客户
适当性管理、投资运作流程、客户投诉处理、反洗钱、风险控制、信息隔离管
理等进行了规定。



                                 113
    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方面,规范集合计划投资决策和投资交易执行程序;
相关合同、风险揭示书均按照监管机关要求制作并提交合规风控部门审批。加
强客户适当性管理,与外部代销机构签订的代销协议中要求代销机构必须按合
同约定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产管理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及风险揭示书签订
等工作,引导客户审慎做出投资选择;定期对代销机构的代销行为进行回访和
监督,防止不适当的销售行为的发生。规范直销柜台管理,明确规定直销委托
人须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严格审核委托人相关资料,实行双人复核机制。设专
人进行规范集合计划信息披露,按合同约定按时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并在公司
网站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季度报告,供委托人查阅。统一账户管理和档案管理,
防止出现账户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等情况。

    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岗位的工作手册并根据工作情况的
变化及时修订,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复核机制,有效控制和
降低业务的操作风险;强化客户营销与开发、账户管理、投资交易环节、合同
档案等各个方面的控制。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规范业务决策流程,加强风险控制。项目资料报
经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决策;
公司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项目决策审议进行了全流程覆盖,合规法务部
和风险管理部人员纳入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7、新三板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涵盖部门设置、人员管理、各类业务流程管理、内部风险控制
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为业务发展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流程指引。

    在推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业务方面,所有拟上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的公司均进行了尽职调查,并经过推荐挂牌业务
内核小组、质量控制部及合规法务部审核,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完整以及项
目的可行性。在做市业务方面,公司成立做市业务决策委员会,场外市场部在
其授权范围内,负责做市业务的具体运作;在遵循合法合规和安全性原则的基
础上,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模式。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场外市场业务的运
行履行合规监测、审查和风险监控职能。



                                 114
    8、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证券研究所开展研究咨询业务,建立了多项制度,对人员管理、
执业资格、研究活动、执业回避、信息披露、信息隔离、档案存管等作了规定,
重点防范传播虚假消息、误导投资者、违规执业、利益冲突等风险。

    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均需经过合规审核与质量审核,合规审核包括信息来
源、风险提示、研究过程的合规性等,质量审核主要从研究方法的专业性和研
究结论的审慎性两个方面进行审核。公司建立资智通报告平台作为发布研究报
告的统一平台,平台实现了对研究成果提交、质量合规审核、发布等多个环节
的过程留痕,通过流程控制提升了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9、互联网证券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互联网证券业务制度体系,涵盖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商
务合作业务及人员管理等,明确了互联网证券业务风险控制点、控制措施,对
重要业务流程进行了 IT 固化,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根据互联网证券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拟定了各项风险点对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框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合规执业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公司每日对互联网证券业务开展风险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
措施解决;对“股票专家”等产品宣传推广资料进行合规审查,并结合产品风险
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保证产品推广符合客户适当性管理的需求。

    10、创新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创新业务通过合规审查机制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实现内部控制,
制定了涉及创新业务合规审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方面的相关制度。公
司创新业务由业务部门通过请示报告、合规审查、业务协同等流程提交合规法
务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范围的创新业务,在合规审查的
基础上,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同时申请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审议并决定是
否开展新业务和新产品。



十五、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115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经充分了解《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并对投资者服务做出了安排。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交
易所赋予的职责,负责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资料的收集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的编制,提交董事会秘书初审,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




                                 116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2015 年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财务报表为华西证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准备。2016 年的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财
    务报表年初数,2017 年的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报表,
    2018 年 1-9 月财务数据均引自本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
    (2017)3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川华信审(2018)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报告期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419,499,266.00 10,691,162,931.56 16,355,573,564.74 24,226,345,519.14
其中:客户存款              9,846,705,385.29 9,524,670,493.54 14,252,979,434.02 21,115,110,882.16
结算备付金                  3,274,909,660.62 4,328,132,629.07 4,184,403,952.52 5,813,642,172.85
其中:客户备付金            2,183,371,140.24 3,506,751,578.59 3,321,670,763.22 4,434,693,373.79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9,162,742,329.11 9,272,306,623.61 9,429,046,543.70 11,595,591,157.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8,353,237,578.08 9,971,917,974.57 3,769,192,697.67 4,158,402,057.38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177,733.0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35,346,855.15 6,746,523,348.18 5,041,926,613.26 1,245,286,391.26
应收款项                       22,195,605.54     78,059,035.04     74,777,162.52    215,757,056.40
应收利息                      600,968,424.95    567,657,674.21    377,928,701.30    279,670,149.99
存出保证金                    722,100,222.80    685,350,045.28    751,434,711.91    663,980,23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283,958,977.28 7,211,043,024.61 7,104,882,849.01 6,176,925,779.50


                                               117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0,335,741.28      23,530,676.19      27,552,610.73     31,029,614.42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336,140,503.68     355,473,535.86     434,957,321.39    436,993,683.78
在建工程               251,457,586.09     199,287,068.13     176,877,991.24    177,212,839.38
无形资产                42,568,769.71      45,892,056.01      38,749,289.15     31,925,091.12
商誉                    13,702,713.15      13,702,713.15      13,702,713.15     13,702,713.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612,691.11     212,397,734.24     175,912,292.59    236,551,773.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                  -                  -                 -
产
其他资产                293,974,718.36    114,145,474.27    134,952,184.85    131,684,852.19
资产总计             48,402,751,642.91 50,516,760,277.07 48,091,871,199.73 55,434,701,086.66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570,000,000.00   4,512,400,000.00   1,460,000,000.00   800,000,000.00
拆入资金              1,000,000,000.00     2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443,231,350.00                  -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306,247.06        707,615.5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99,510,000.00 13,831,585,274.65 2,517,365,195.11 3,651,48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12,170,305,507.07 13,086,631,807.56 17,494,790,015.18 25,646,564,904.97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36,479,082.83    495,944,343.98    424,712,572.68    684,871,856.17
应交税费                 87,048,035.31    141,030,193.96     79,940,920.84    491,580,760.17
应付款项                 13,759,451.28     60,268,327.67     46,048,813.52     17,419,575.45
应付利息                192,822,993.46    182,518,592.89    416,452,657.11    469,364,518.63
预计负债                  1,830,708.82      1,830,708.82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4,597,057,314.16 4,595,020,342.78 12,296,362,080.10 12,3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192,406.43     10,506,838.85     28,599,476.74     29,139,198.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                  -                  -                 -
债
其他负债                371,496,782.23    578,349,134.85    893,572,938.22    791,463,203.06
负债合计             30,055,808,528.65 37,696,793,181.59 36,101,076,019.50 44,881,884,017.02
股本                  2,625,000,000.00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8,114,012,431.39 3,776,654,578.96 3,776,654,578.96 3,776,654,578.9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601,273.53     15,307,177.68     61,667,628.19     71,547,892.27
盈余公积                604,968,078.73    604,968,078.73    511,507,226.75    408,624,156.32
一般风险准备          2,234,233,829.07 2,234,233,829.07 2,044,732,899.33 1,836,557,091.03
未分配利润            4,728,472,818.10 4,026,167,286.08 3,395,004,262.18 2,239,563,165.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8,303,085,883.76 12,757,330,950.52 11,889,566,595.41 10,432,946,884.20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3,857,230.50     62,636,144.96    101,228,584.82    119,870,185.44
股东权益合计         18,346,943,114.26 12,819,967,095.48 11,990,795,180.23 10,552,817,069.6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402,751,642.91 50,516,760,277.07 48,091,871,199.73 55,434,701,086.66


                                           118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营业收入             2,017,269,918.51   2,669,781,478.97    2,710,412,262.05   6,010,918,733.4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净损失以“-”号填      791,712,705.67    1,504,579,024.64    1,855,039,650.21   4,734,321,281.50
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净
                          605,556,131.54    1,073,947,533.13    1,547,138,034.16   4,501,972,731.93
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85,207,003.91     335,776,997.71      293,042,018.28     195,909,740.48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101,576,877.48      91,733,227.86        5,079,609.87      20,070,685.65
利息净收入(净损失以
                          378,881,193.23     442,744,227.49      405,692,403.46     748,829,824.34
“-”号填列)
投资收益(净损失以
                          696,205,200.23     725,654,637.75      410,756,858.06     656,354,798.4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3,194,934.91      -4,021,934.54       -3,477,003.69      -2,025,713.46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
                          115,823,252.39      -81,882,873.95      16,421,303.85    -138,853,175.74
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1,169,378.78      -1,493,631.52        1,525,474.49       1,179,650.4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7,575,220.47     68,414,466.58         -267,218.28                   -
“-”号填列)
其他收益                    4,311,065.78                   -                   -                  -
其他业务收入               21,591,901.96       11,765,627.98       21,243,790.26       9,086,354.55
二、营业支出              967,783,071.06    1,352,564,929.73      778,661,160.80   2,385,480,042.59
税金及附加                 14,801,030.85       24,211,001.45       83,344,868.07     350,230,090.94
业务及管理费              977,604,183.08    1,346,764,683.47    1,204,984,815.78   1,933,874,710.59
资产减值损失(冲回以
                           -24,624,986.74     -18,449,009.44    -514,211,845.45      90,335,803.93
“-”号列示)
其他业务成本                    2,843.87            38,254.25       4,543,322.40     11,039,437.1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049,486,847.45   1,317,216,549.24    1,931,751,101.25   3,625,438,690.87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7,555,613.99      10,341,689.19       17,152,822.52        3,115,545.34
减:营业外支出             21,893,855.07      14,265,469.11        4,740,668.68       -7,679,09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1,045,148,606.37   1,313,292,769.32    1,944,163,255.09   3,636,233,326.21
额“-”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3,522,347.10     293,304,434.15      296,304,880.42     953,567,273.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801,626,259.27    1,019,988,335.17    1,647,858,374.67   2,682,666,052.65
“-”号填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802,055,532.02    1,019,124,805.62    1,666,499,975.29   2,681,090,347.00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29,272.75         863,529.55       -18,641,600.62       1,575,705.6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               0.49                0.79              1.2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               0.49                0.79              1.28
七、其他综合收益           -18,908,451.21     -46,360,450.51       -9,880,264.08     41,041,520.09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                    -                  -                   -                 -


                                              119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
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      -18,908,451.21        -46,360,450.51       -9,880,264.08      41,041,520.09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782,717,808.06         973,627,884.66   1,637,978,110.59    2,723,707,572.7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783,147,080.81         972,764,355.11   1,656,619,711.21    2,722,131,867.09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429,272.75           863,529.55       -18,641,600.62       1,575,705.65
收益总额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2,121,732,254.15                      -     507,637,446.45    -1,661,741,544.43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2,009,097,242.69       3,238,126,069.90   3,539,781,963.96    7,067,185,396.96
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00,000,000.00        200,000,000.00                    -   -1,424,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5,939,756,555.84      9,594,457,916.25   -4,961,135,421.95   -1,659,166,616.89
额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09,783,862.22        157,054,028.15    2,170,886,386.85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
                                         -                   -                   -   8,822,978,279.73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298,995,327.84        112,125,786.02      665,213,957.05      219,718,097.76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600,147,868.94 13,301,763,800.32        1,922,384,332.36 11,364,973,613.13
计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13,104,887.18                   -                   -
净减少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2,224,266,739.42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
                         956,440,672.07       4,408,158,207.62   8,151,774,889.79                    -
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
                         508,056,451.39        713,036,514.17      496,513,570.88    1,016,803,046.39
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761,120,053.90        937,596,581.68    1,163,699,066.84    1,322,239,181.22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6,827,585.07        428,507,922.25      695,873,227.37    1,315,220,882.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305,172,334.65        755,945,747.41      509,758,084.44      509,828,095.05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2,937,617,097.08 13,156,349,860.31 11,017,618,839.32          6,388,357,944.85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537,764,966.02       145,413,940.01    -9,095,234,506.96   4,976,615,668.28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120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
                     28,547,701,773.06     2,658,173,373.84   1,434,216,538.26   1,319,609,712.56
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314,146,440.92       324,510,644.25     309,568,598.34      205,920,944.18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134,782,957.69         389,777.80          588,871.40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17,204,850.33                     -     60,376,000.00           31,500.00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8,879,053,064.31     3,117,466,975.78   1,804,550,914.40   1,526,151,028.14
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686,996,420.59     2,815,504,272.88   1,903,199,725.30   4,609,888,599.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5,611,172.97       109,537,616.99      55,902,989.14       82,813,162.10
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1,557,000.00       14,866,386.39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8,774,164,593.56     2,939,908,276.26   1,959,102,714.44   4,692,701,761.82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4,888,470.75       177,558,699.52    -154,551,800.04    -3,166,550,733.68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874,280,000.00         4,910,000.00                  -     160,69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4,910,000.00                  -      47,140,000.00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514,161,000.00     9,046,950,000.00   4,760,000,000.00 11,710,0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215,794,866.27      317,310,509.43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8,388,441,000.00     9,051,860,000.00   4,975,794,866.27 12,188,050,509.43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56,561,000.00 13,694,550,000.00      4,100,000,000.00     710,0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373,253,700.92       910,208,222.59     971,392,577.37      118,787,499.49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451,805,816.60       289,262,742.05     128,908,019.22    1,805,053,158.92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281,620,517.52 14,894,020,964.64      5,200,300,596.59   2,633,890,658.41
计


                                             121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106,820,482.48      -5,842,160,964.64    -224,505,730.32    9,554,159,851.02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1,169,378.78          -1,493,631.52       1,525,474.49        1,179,650.4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324,886,634.01      -5,520,681,956.63   -9,472,766,562.83 11,365,404,436.03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15,019,295,560.63 20,539,977,517.26 30,012,744,080.09 18,647,339,644.06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14,694,408,926.62 15,019,295,560.63 20,539,977,517.26 30,012,744,080.09
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0,821,866,355.33       9,687,057,119.64 15,055,824,565.93 22,789,284,946.90
其中:客户存款        9,302,494,729.34       8,743,520,907.55 13,014,398,837.87 19,676,824,813.94
结算备付金            3,088,341,561.47       4,110,866,098.28 3,926,815,062.24 5,689,051,450.99
其中:客户备付金      1,996,803,041.09       3,289,485,047.80 3,064,081,872.94 4,310,102,651.93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9,162,742,329.11       9,272,306,623.61 9,429,046,543.70 11,595,591,157.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7,016,297,143.54       9,690,954,781.28   3,654,079,564.41    4,044,011,024.85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329,516,778.15       6,045,622,230.18   4,245,526,307.76      524,506,374.26
应收款项                 22,195,605.54          77,572,375.26      75,280,816.24      216,990,328.60
应收利息                584,912,090.27         560,269,735.98     370,392,470.35      248,579,320.16
存出保证金              165,730,919.75         200,143,029.27     100,548,056.59      179,613,137.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48,796,324.94       6,487,182,828.12   6,177,435,085.56    5,181,672,457.9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136,209,375.24       1,537,454,573.06   1,541,476,507.60    2,144,953,511.29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331,630,224.06         350,928,818.33     429,125,454.78      428,185,577.82
在建工程                251,457,586.09         199,287,068.13     176,877,991.24      177,212,839.38
无形资产                 41,319,574.82          43,814,767.92      34,816,182.14       27,072,232.90
商誉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169,072.09         165,227,928.08     118,430,669.46      167,642,673.3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                    -                   -                  -
产
其他资产                130,386,827.98     95,194,188.71     77,211,515.26     76,071,084.87
资产总计             46,863,571,768.38 48,523,882,165.85 45,412,886,793.26 53,490,438,118.25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122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融资款          3,570,000,000.00   4,512,400,000.00   1,460,000,000.00    800,000,000.00
拆入资金                1,000,000,000.00     2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443,231,350.00                   -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49,510,000.00 13,831,585,274.65 2,517,365,195.11 3,651,48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11,063,435,220.97 11,787,020,024.75 15,766,621,011.53 23,918,228,871.36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396,990,915.28    447,351,644.35    365,237,903.92    615,024,868.48
应交税费                   87,459,651.03    138,340,096.41     78,943,661.64    476,275,569.90
应付款项                   13,759,451.28     60,151,407.21     45,880,083.29     17,309,482.54
应付利息                  192,727,782.58    182,518,614.59    416,452,657.11    469,364,518.63
预计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4,597,057,314.16 4,595,020,342.78 12,296,362,080.10 12,300,000,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
                                       -                  -                  -                  -
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58,013.59      5,043,781.84     18,281,496.84     22,108,242.44
其他负债                  276,894,540.09    122,264,063.98    146,968,211.94    177,980,373.85
负债合计               28,754,492,888.98 35,881,695,250.56 33,555,343,651.48 42,447,771,927.20
股本                    2,625,000,000.00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2,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8,114,012,431.39 3,776,654,578.96 3,776,654,578.96 3,776,654,578.9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5,959,407.32      7,406,227.42     52,370,973.72     66,324,727.32
盈余公积                  604,968,078.73    604,968,078.73    511,507,226.75    408,624,156.32
一般风险准备            2,223,381,479.06 2,223,381,479.06 2,036,459,775.10 1,830,693,634.24
未分配利润              4,547,676,297.54 3,929,776,551.12 3,380,550,587.25 2,860,369,094.21
股东权益合计           18,109,078,879.40 12,642,186,915.29 11,857,543,141.78 11,042,666,191.0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6,863,571,768.38 48,523,882,165.85 45,412,886,793.26 53,490,438,118.25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营业收入            1,901,997,133.53   2,526,191,748.16   2,520,790,247.36   5,795,814,421.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净损失以“-”号填     763,135,690.94    1,469,587,554.88   1,796,503,164.96   4,666,903,844.15
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
                         577,019,274.16    1,023,521,747.78   1,486,938,751.05   4,418,678,054.55
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85,207,003.91     335,776,997.71     293,042,018.28     195,909,740.48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100,857,724.02     109,507,108.51       9,724,010.28      37,805,570.07
利息净收入(净损失
                         345,361,406.40     372,058,866.58     362,529,117.07     726,839,419.54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净损失以
                         660,911,081.95     686,904,428.41     322,741,442.34     532,613,617.16
“-”号填列)


                                             123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1,245,197.82         -4,021,934.54        -3,477,003.69       -2,025,713.46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净损失以“-”号填       113,419,317.44         -81,454,184.37       17,097,907.31     -140,932,274.66
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1,169,378.78          -1,493,631.52        1,525,474.49        1,179,650.4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7,575,220.47         68,423,722.57          -242,797.94                    -
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4,188,974.62                      -                   -                   -
其他业务收入                 6,236,062.93          12,164,991.61       20,635,939.13        9,210,165.12
二、营业支出               951,206,532.76       1,304,328,803.18    1,225,316,223.06    2,188,072,953.82
税金及附加                  14,398,033.12          23,799,438.40       81,088,185.08      342,965,126.87
业务及管理费               929,538,806.52       1,263,442,150.64    1,112,823,343.50    1,811,839,039.98
资产减值损失(冲回
                             7,266,849.25         17,048,959.89        26,861,372.08       22,229,349.84
以“-”号列示)
其他业务成本                     2,843.87               38,254.25       4,543,322.40       11,039,437.13
三、营业利润(亏损
                           950,790,600.77       1,221,862,944.98    1,295,474,024.30    3,607,741,467.90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660,988.46          4,169,440.89        15,615,281.48         2,676,660.56
减:营业外支出              21,885,722.51         12,244,436.37         4,689,052.14        -7,688,358.27
四、利润总额(亏损
                           940,565,866.72       1,213,787,949.50    1,306,400,253.64    3,618,106,486.73
总额“-”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22,916,120.30        279,179,429.69       277,569,549.31      892,109,487.64
五、净利润(净亏损
                           717,649,746.42        934,608,519.81     1,028,830,704.33    2,725,996,999.09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           -13,365,634.74         -44,964,746.30      -13,953,753.60       35,932,898.31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
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
                           -13,365,634.74         -44,964,746.30      -13,953,753.60       35,932,898.31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704,284,111.68        889,643,773.51     1,014,876,950.73    2,761,929,897.4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3,146,245,059.41                       -     508,671,219.01    -1,905,131,501.79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1,936,005,750.50       3,032,204,343.94    3,343,095,875.86    6,915,175,525.61
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00,000,000.00        200,000,000.00                    -   -1,424,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6,562,526,555.84      9,498,958,728.75    -4,885,515,133.45   -1,459,786,599.89


                                                  124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额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09,783,862.22       157,054,028.15    2,170,886,386.85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
                                       -                  -                   -   8,328,000,959.97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292,789,983.92        32,325,490.71      736,945,579.22      142,110,517.97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277,701,899.79 12,920,542,591.55      1,874,083,927.49 10,596,368,901.87
计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51,845,492.31                   -                   -
净减少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2,224,266,739.42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
                       723,584,803.78      3,979,600,986.78   8,151,607,859.83                    -
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
                       505,741,921.50       634,120,004.33      434,004,358.26    1,015,931,588.52
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732,632,740.45       884,773,848.00    1,116,367,808.22    1,277,703,859.18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7,206,525.78       417,223,167.96      665,627,050.26    1,280,794,093.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237,432,614.66       819,248,526.46      382,213,189.28      248,009,468.41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2,596,598,606.17 12,486,812,025.84 10,749,820,265.85        6,046,705,748.99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874,300,505.96      433,730,565.71    -8,875,736,338.36   4,549,663,152.88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
                     28,299,283,849.39     2,221,656,932.84   1,053,103,484.01        2,370,988.00
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287,693,526.10       304,503,412.49      228,508,923.72      142,682,368.31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134,782,957.69                    -         588,871.40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17,204,850.33                     -         763,177.80           22,914.49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8,604,182,225.82     2,660,943,303.02   1,282,375,585.53      145,665,142.20
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078,712,850.97     2,591,367,685.59   1,467,177,525.67    4,009,636,72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4,038,846.90       105,454,352.89       52,155,050.17       74,781,439.16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     14,866,386.39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9,162,751,697.87     2,711,688,424.87   1,519,332,575.84    4,084,418,162.02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58,569,472.05       -50,745,121.85    -236,956,990.31    -3,938,753,019.82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125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874,28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514,161,000.00   9,046,950,000.00      4,760,000,000.00 11,710,0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27,243,611.90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8,388,441,000.00   9,046,950,000.00      4,787,243,611.90 11,710,050,000.00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56,561,000.00 13,694,550,000.00       4,100,000,000.00       710,0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373,253,700.92      910,208,222.59        961,168,915.54       118,787,499.49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14,641,000.97        8,400,000.00         83,360,000.00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4,844,455,701.89 14,613,158,222.59       5,144,528,915.54       828,837,499.49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543,985,298.11   -5,566,208,222.59      -357,285,303.64 10,881,212,500.51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1,169,378.78       -1,493,631.52         1,525,474.49         1,179,650.4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112,284,698.88    -5,184,716,410.25    -9,468,453,157.82 11,493,302,283.98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13,797,923,217.92 18,982,639,628.17 28,451,092,785.99 16,957,790,502.01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13,910,207,916.80 13,797,923,217.92 18,982,639,628.17 28,451,092,785.99
等价物余额

        (三)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结构化主体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 年 6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月 30 日
    华西银峰                                        是           是           是          是
    华西金智                                        是           是           是          是
    华西期货                                        是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成都金智全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成都金智成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华西东方投资                                    是           是           否          否
    成都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是            是           是          是
    限合伙)
    成都金智华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是            是           是          是
    合伙)
    拉萨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是            是           是          是
    伙)
    华西证券优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是
    华西证券红利来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红利来四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
                                                   否            否           否          是
    计划



                                            126
         公司/结构化主体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 年 6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月 30 日
华西证券红利来六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
                                            否           否        是         是
计划
华西证券珈祥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否         是
华西证券珈祥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是
华西证券珈祥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珈祥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1号三期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否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三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否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1号四期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否
华期梧桐资管二月花量化2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否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一号二期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否
华期梧桐资管艾叶量化多策略1期资产管理
                                            是           是        是         否
计划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二号二期资产管理计
                                            是           是        是         否
划
华期梧桐资管社润悟林稳健一号资产管理计
                                            是           是        是         否
划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3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否
华期梧桐资管量化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资管二月花量化二号二期资产管
                                            是           是        否         否
理计划
华期梧桐世纪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灵瑞FOF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灵瑞FOF二号资管计划                 是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金舵同锦资管计划                    是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言成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同锦股票量化二号资管计划            是           否        否         否
华西银峰投资固收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是           否        否         否

    (四)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依据本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和企业会计准则对结构化主体
的控制的判断,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视为本公司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控制:

    1、自有资金参与(含全资子公司参与)份额占成立时份额的 20%(若是劣
后级,应占劣后级的 20%以上)。

    2、自有资金参与(含全资子公司参与),管理人享有的业绩报酬占超出部
分的 30%。

    根据新修订的合并准则:“比较期间已丧失控制权的原子公司,不再追溯调

                                     127
整”,故对 2014 年 7 月 1 日及以前已清算或转让的产品均不再考虑纳入合并。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资产、
净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纳入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          净资产
                                                                               并原因
华西证券红利来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55,940,960.78   60,636,473.68       1

华期宽投量化三号指数增强资产管理计划          16,166,339.93    5,810,175.34       1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1号四期资产管理计划            8,533,679.30    6,611,439.65       1

华期梧桐资管艾叶量化多策略1期资产管理计
                                              24,610,048.51   13,633,623.37       1
划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二号二期资管计划          21,195,144.74   13,398,594.37       1
华期梧桐资管社润悟林稳健一号资产管理计
                                              54,652,103.59   16,651,422.68       1
划
华期梧桐资管量化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25,914,677.81   12,880,559.95       1

华期梧桐资管二月花量化二号二期资产管理
                                               9,677,256.74    3,491,420.88       1
计划

华期梧桐世纪一号资管计划                       9,431,618.62    2,124,003.36       1

华期梧桐灵瑞FOF一号资管计划                   23,188,723.29   12,965,794.93       1

华期梧桐灵瑞FOF二号资管计划                   10,674,817.89    5,829,789.65       1

华期梧桐金舵同锦资管计划                      18,834,609.21    6,615,199.65       1

华期梧桐言成一号资管计划                       2,748,637.17    2,748,637.17       1

       (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的通知,通知要求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收益”科目核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无与日常经营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年)的规定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
债”,该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在利润表净利润中区分持续经营损益、

                                       128
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并追溯调整。公司利润表中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
1,019,988,335.17 元,上期发生额为 1,647,858,374.67 元,终止经营净利润本期
及上期均无发生额。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年)的规定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在利润表营业收入下面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产处号填列)”项目,并追溯调整,本期发生额为 68,414,466.58 元,上期发
生额-267,218.28 元,该项目金额原在营业外收支中列示。

       (4)随着公司业务类型具体规模、内部结构的变化,公司决定调整公司分
部报告列报口径。分部报告变更前主要划分为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务、
资产管理、期货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6 个业务分部,其中经纪业务包含融资融券
业务;变更后主要划分为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
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6 个业务分部。该变更不影响财务报表数
据,变更后的分部报告披露数据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九)
分部报告。”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经华西证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

       (5)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在利润表营
业收入下面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将原计入“营业外收
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净额计入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中利息净收
入项目下单独列示了“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根据 2018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会
计司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解释的解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
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
溯调整法,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利润,不影响资产总额。



                                    129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分别按 2‰、1%和 1%的坏账损失率计算确定
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该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因应收证券清算款系
结算时间差异形成,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极低,为消除该因素对各期损益的影响,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对应收证券清算款计提坏账准备,该会计估计变更采
用未来适用法。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总资产(亿元)                  484.03          505.17          480.92          554.35
总负债(亿元)                  300.56          376.97          361.01          448.82
全部债务(亿元)                 178.86         231.39          167.17          167.51
所有者权益(亿元)              183.47          128.20          119.91          105.53
营业总收入(亿元)                20.17           26.70           27.10           60.11
利润总额(亿元)                  10.45           13.13           19.44           36.36
净利润(亿元)                     8.02           10.20           16.48           26.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02           10.19           16.67           26.81
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35.38            1.45           -90.95          49.77
净额(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1.05            1.78            -1.55          -31.67
净额(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31.07           -58.42           -2.25          95.54
净额(亿元)
流动比率                          2.17             1.5            1.56             2.3
速动比率                          2.17             1.5            1.56             2.3
资产负债率(%)                  49.36           65.75           60.81           64.57
营业毛利率(%)                      -               -               -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3.00            2.07            3.18            5.84
(%)
EBITDA(亿元)                   17.37           22.77           28.91           47.39
EBITDA 全 部 债 务 比
                                  9.71            9.84           17.30           28.29
(%)
EBITDA 利息倍数                   2.71            2.54            3.28            4.57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30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资产
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
付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
资款)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
付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
资款)

     (4)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摊销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合并报表口径)

     报告期,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如下: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年份
                     利润(元)              (元)             (元)
2018 年 1-9 月           802,055,532.02                0.31               0.31
2017 年                1,019,124,805.62                0.49               0.49
2016 年                1,666,499,975.29                0.79               0.79
2015 年                2,681,090,347.00                1.28               1.2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盈利
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的可持续性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目标分析如下:

     (一)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131
           1、资产项目分析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
     为 5,543,470.11 万元、4,809,187.12 万元、5,051,676.03 万元和 4,840,275.16 万元。
     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和其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141,949.93     23.59   1,069,116.29    21.16    1,635,557.36    34.01     2,422,634.55    43.70
其中:客
            984,670.54     20.34     952,467.05     18.85    1,425,297.94   29.64     2,111,511.09    38.09
户存款
结算备付
            327,490.97      6.77     432,813.26      8.57     418,440.40     8.70       581,364.22    10.49
金
其中:客
            218,337.11      4.51     350,675.16      6.94     332,167.08     6.91       443,469.34     8.00
户备付金
拆出资金             -      0.00              -         -              -        -                -        -
融出资金    916,274.23     18.93     927,230.66     18.35     942,904.65    19.61     1,159,559.12    20.92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835,323.76     17.26     997,191.80     19.74     376,919.27     7.84       415,840.21     7.50
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
                      -         -         17.77      0.00               -        -               -         -
资产
买入返售
            643,534.69     13.30     674,652.33     13.36     504,192.66    10.48       124,528.64     2.25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2,219.56      0.05       7,805.90      0.15       7,477.72     0.16        21,575.71     0.39
应收利息     60,096.84      1.24      56,765.77      1.12      37,792.87     0.79        27,967.01     0.50
存出保证
             72,210.02      1.49      68,535.00      1.36      75,143.47     1.56        66,398.02     1.20
金
可供出售
            728,395.90     15.05     721,104.30     14.27     710,488.28    14.77       617,692.58    11.14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
                      -         -              -         -              -        -               -         -
期投资
长期股权
               2,033.57     0.04       2,353.07      0.05        2,755.26    0.06         3,102.96     0.06
投资
固定资产     33,614.05      0.69      35,547.35      0.70      43,495.73     0.90        43,699.37     0.79
在建工程     25,145.76      0.52      19,928.71      0.39      17,687.80     0.37        17,721.28     0.32
无形资产      4,256.88      0.09       4,589.21      0.09       3,874.93     0.08         3,192.51     0.06
商誉          1,370.27      0.03       1,370.27      0.03       1,370.27     0.03         1,370.27     0.02
递延所得     16,961.27      0.35      21,239.77      0.42      17,591.23     0.37        23,655.18     0.43


                                                   132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资产
其他资产      29,397.47     0.61      11,414.55       0.23      13,495.22       0.28      13,168.49       0.24
资产总计   4,840,275.16   100.00   5,051,676.03     100.00   4,809,187.12     100.00   5,543,470.11     100.00

           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为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
      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2,988,489.68 万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5.04%,
      主要原因是 2015 年证券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公司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规模、融
      资融券业务规模有较大规模增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
      (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3,051,722.10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2.12%,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证券市场呈现震荡行情,本公司业务
      规模增速放缓,导致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增速较
      2015 年明显放缓。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
      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3,748,533.82 万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22.83%,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度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规模增大和股票质押回购
      业务规模增加,从而导致公司金融资产类规模增加和资产总额增速回升。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
      为 3,637,267.51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97%,主要原因是公司降杠
      杆,偿还了部分前期到期债务。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客户资金存款及自有货币存款组成,其中客户资金存
      款为货币资金的主要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资金存款占货币资金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87.16%、87.14%、89.09%和 86.2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93                      6.78                      9.49
      银行存款                      1,067,400.50              1,632,907.65              2,420,571.21
      其中:客户存款                  952,467.05              1,425,297.94              2,111,511.09
            公司存款                  114,933.45                207,609.71                309,060.12
      其他货币资金                       1,713.87                  2,642.92                  2,053.85
            合计                    1,069,116.29              1,635,557.36              2,422,634.5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422,634.55 万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了 58.38%。其中客户资金存款余额为 2,111,511.09 万元,

                                                    133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了 47.91%,本公司的公司存款余额为 309,060.12 万
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287.68%,主要原因是 2015 年证券市场行情
波动较大,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用于投资股票市场的资金增加,同时公司为发展
融资类业务,主要通过发行次级债和收益凭证的方式增加了用于融资类业务的
资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635,557.36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了 32.49%。其中,客户资金存款余额为 1,425,297.94 万
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了 32.50%,本公司的公司存款余额为 207,609.71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了 32.83%,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国内股票市场
低迷,客户证券交易资金减少,客户资金存款余额下降。同时,本公司根据市
场情况,加大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债券投资业务规模,因此银行存款中
公司存款有所降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69,116.29 万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了 34.63%。其中,客户资金存款余额为 952,467.05 万元,
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了 33.17%,本公司的公司存款余额为 114,933.45 万
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4.64%,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国内股票市场持续
低迷,证券交易不活跃,客户证券交易资金减少。同时,公司加大了自营投资
业务规模,同时偿还了较大金额的到期债务,导致公司存款规模降低。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141,949.93 万元。

    (2)结算备付金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结算备付金占公司资
产总额的比重为 10.49%、8.70%、8.57%和 6.77%。本公司结算备付金分为客户
备付金和自有结算备付金,其中客户备付金为结算备付金的主要部分。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人民币        原币       人民币       原币      人民币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自有备付金             -     82,138.11           -    86,273.32          - 137,894.88
客户备付金             -    298,435.94           - 262,873.74            - 330,763.63
                 294,360                  258,364.
  其中:人民币              294,360.48               258,353.97         -   327,557.04
                     .48                       36


                                         134
  美元            498.16     3,255.05      466.96     3,239.29     247.06     1,604.34
  港币            981.46       820.40    1,431.50     1,280.48   1,912.45     1,602.25
信用备付金             -    52,239.22           -    69,293.34          -   112,705.71
      合计             -   432,813.26           -   418,440.40          -   581,364.22

    由于本公司经纪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状况良好,因此开展上述业务而
存出的结算备付金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结算备付
金余额为 581,364.22 万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62.21%,其中客户备付
金为 330,763.63 万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22.59%,主要原因是证券市
场交易持续活跃,证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和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418,440.40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8.02%,其中客户备付金为 262,873.74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0.53%,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国内股票市场低迷,经纪业务和融资融券
业务客户的交易意愿降低,导致客户备付金和信用备付金规模显著下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算备付金金额为 432,813.26 万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43%,变动幅度不大,保持在稳定水平。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结算备付金金额为 327,490.97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4.33%。

    (3)融出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资金 1,159,559.12 万元,较 2014 年末
增加 23.43%,主要系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大幅扩大所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资金 942,904.65 万元,较 2015 年末下降 18.68%,主要系 2016 年
国内股票市场低迷,融资融券业务个人客户的交易意愿降低,融资融券业务规
模缩小所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资金 927,230.66 万元,较
2016 年末下降 1.66%,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融出资
金 916,274.23 万元,较 2017 年末下降 1.18%,相对稳定。

    (4)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合计为 1,033,532.79 万元、1,087,407.55 万
元、1,718,296.10 万元和 1,563,719.66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合计为 18.64%、
22.61%、34.01%和 32.31%。

                                                                            单位:万元


                                        13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成本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
           1,006,912.15   997,191.80    377,250.60   376,919.27    417,307.11     415,840.21
融资产
可供出售
            720,694.95    721,104.30    704,044.61   710,488.28    689,826.35     617,692.58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
                      -             -            -             -             -                -
期投资
  合计     1,727,607.10 1,718,296.10 1,081,295.21 1,087,407.55 1,107,133.46 1,033,532.79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规模变
 化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不断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果。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债券投资、交易性基金投资和交易性
 权益工具投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415,840.21
 万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85.86%,主要原因是基于宏观经济处于降息
 周期,公司看好债券市场后期走势,提高了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持仓规模。此外,
 公司为加强现金管理,货币基金持仓规模也随之增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376,919.27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9.36%,
 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偿还到期债务从而处置了部分货币基金投资产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997,191.80 万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64.56%,主要原因是公司看好债券市场后期走势,固定收益类证券和
 货币基金持仓规模大幅增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为 835,323.76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6.23%。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788,193.84     79.04%   243,298.05      64.55%     189,490.58      45.57%
 基金           144,890.28     14.53%   112,862.56      29.94%     208,427.22      50.12%
 股票            61,107.67      6.13%    20,727.45        5.50%     17,922.41        4.31%
 其他             3,000.00      0.30%         31.20       0.01%              -            -
   合计         997,191.80 100.00%      376,919.27 100.00%         415,840.21 100.00%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以自有资金购入的债券及本公司为管
 理人的集合理财产品等投资。公司 2015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幅上升,主要原


                                           136
因是公司提高了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持仓规模,同时公司购买收益互换产品所致。
公司 2016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小幅上升,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度
加大了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持仓规模。公司 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小幅提升,
系公司少量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持仓规模。公司 2018 年 1-9 月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小幅上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607,539.59               383,202.43              296,318.10
股票                                 162.16                   196.08                  181.12
基金                             28,455.53                 11,309.92                3,785.39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29,191.17                 11,104.48                9,652.28
专项资管计划                              -                19,900.00               19,900.00
信托计划                         26,070.27                 27,915.72               46,586.63
期货资管计划                          95.02                 3,211.71                3,596.88
银行理财产品                           7.28                13,039.38                  875.67
其他                               7,465.23              208,590.52              208,864.04
其他权益投资                     22,118.05                 32,018.05               27,932.45
        合计                    721,104.30               710,488.28              617,692.58
    ③ 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持有至到期投资较上年末没有变化,均为 0。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股
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

    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按标的物类别划
分
  股票             543,438.19    80.55        392,083.96    77.76       78,280.44     62.86
  债券             136,298.52    20.20        115,676.54    22.94       46,778.00     37.56
减:减值准备         5,084.38     0.75          3,567.84     0.71          529.80      0.43
      合计         674,652.33   100.00        504,192.66   100.00      124,528.64    100.00
按业务类别划分
  约定购回式证
                     2,449.25      0.36         2,278.96     0.45        6,580.44       5.28
券
  股票质押式回
                   540,988.95     80.19       389,805.00    77.31       71,700.00     57.58
购



                                          137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质押式逆
                    106,141.71     15.73      64,910.03       12.87      46,778.00       37.56
回购
  买断式逆回购       30,156.81     4.47       50,766.51       10.07              -           -
减:减值准备          5,084.38     0.75        3,567.84        0.71         529.80        0.43
      合计          674,652.33   100.00      504,192.66      100.00     124,528.64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3 月 31 日 , 本公 司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余 额分 别为 124,528.64 万 元 、
504,192.66 万元、674,652.33 万元和 643,534.69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年加
大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力度。

    (6)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款项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但金额呈现逐年递增
的趋势。应收利息 2015 年末较上年末余额增加 5,781.69 万元,增长 26.06%,
主要原因是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应收利息增加。应收利息 2016 年末较上
年末余额增加 9,825.86 万元,增长 35.13%,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融资融券利息
结算方式由月度扣息改为利随本清,导致本期融资融券应收利息余额较大。应
收利息 2017 年末较上年末余额增加 18,972.90 万元,增长 50.20%,主要原因是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规模增加导致应收利息增加。应收利息 2018 年 9 月末较
2017 年末余额增加 3,331.08 万元,增长 5.87%。

    (7)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天府(四川)
联合股权交易
                  权益法         2,228.55         2,353.07            2,755.26        3,102.96
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

    (8)商誉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商誉均为
1,370.27 万元,系 2008 年度公司购买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138
合并成本大于其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9)其他资产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其他资产主要构成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6,682.90            8,597.38            7,662.05
待摊费用                          1,864.32            2,154.92            2,270.47
长期待摊费用                      2,206.28            2,120.34            2,653.35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140.00              140.00               140.00
应收股利                            277.11              174.93              442.61
待认证进项税、预缴税费              243.95              307.64                     -
          合计                   11,414.55           13,495.22           13,168.49
    本公司其他资产主要是其他应收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
款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57.8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华西金智及其下属公
司投资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预付投资转为股权投资。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2.21%,主要原因系子
公司华西金智的项目投资款项增加所致。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
款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2.27%,主要原因系于本公司转回了对四川昊鑫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款项计提的部分坏账准备所致。2018 年 9 月 30 日,本
公司其他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 157.54%,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华西银峰信托投资
到期转为债权,使得其他应收款增加。

    2、负债项目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488,188.40 万元、3,610,107.60 万元、
3,769,679.32 万元和 3,005,580.85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款。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
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上述四项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47%、
93.53%、95.57%和 92.95%。

    公司负债项目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39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短期融资款      357,000.00     11.88    451,240.00    11.97      146,000.00      4.04     80,000.00      1.78
拆入资金            100,000.00      3.33     20,000.00      0.53               -        -              -        -
以 公允价值 计量
且 其变动计 入当
                              -        -              -         -     44,323.14      1.23              -        -
期 损益的金 融负
债
衍生金融负债            230.62      0.01         70.76       0.00              -        -              -        -
卖 出回购金 融资
                    759,951.00     25.28   1,383,158.53     36.69    251,736.52      6.97    365,148.00      8.14
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1,217,030.55    40.49   1,308,663.18     34.72   1,749,479.00    48.46   2,564,656.49    57.14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3,647.91     1.45      49,594.43      1.32      42,471.26     1.18      68,487.19     1.53
应交税费               8,704.80     0.29      14,103.02      0.37       7,994.09     0.22      49,158.08     1.10
应付款项               1,375.95     0.05       6,026.83      0.16       4,604.88     0.13       1,741.96     0.04
应付利息              19,282.30     0.64      18,251.86      0.48      41,645.27     1.15      46,936.45     1.05
预计负债                 183.07     0.01         183.07      0.00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应付债券             459,705.73    15.30     459,502.03     12.19   1,229,636.21    34.06   1,230,000.00    27.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19.24     0.04       1,050.68      0.03       2,859.95     0.08       2,913.92     0.06
划 分为持有 待售
                              -        -              -         -              -        -              -        -
的负债
其他负债              37,149.68     1.24      57,834.91      1.53      89,357.29     2.48      79,146.32     1.76
       合计        3,005,580.85   100.00   3,769,679.32    100.00   3,610,107.60   100.00   4,488,188.40   100.00


                (1)应付短期融资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主要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和短期收益凭证(一年以
            内)。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短期
            融资款分别为 80,000.00 万元、146,000.00 万元、451,240.00 万元和 357,000.00
            万元。2016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长 66,000.00 万元,增幅
            为 82.50%,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的短期收益凭证余额增长。2017 年末,应付短
            期融资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305,240.0 万元,增幅 209.07%,主要原因是公
            司当年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产配置要求。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 365,148.00 万元,较
            2014 年末下降了 25.4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通过收益权质押回购方式从银行借
            入的资金量大幅下降。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140
为 251,736.52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31.06%,主要原因是本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下降,导致公司通过收益权质押回购的融资需求降低,通过
收益权质押回购方式从银行借入的资金量大幅下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为 1,383,158.53 万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幅增
加 449.45%,主要愿意是本公司通过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和双融收益权转让回购
方式融入的资金大幅增加。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9,951.00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45.06%,主要原因为自营固收业
务回购业务规模减少。

    (3)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负债占比最高的组成部分,其与股市交易活跃程度
相关,该负债属于客户托管资金,本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为 2,564,656.49 万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了 52.44%,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5 年证券市场行情波动较大,
客户交易活跃,导致代理买卖证券款规模大幅增加。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为 1,749,479.00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31.79%,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证券市场行情低迷,市场交易意愿下降,导致本公
司经纪业务的代理买卖证券款的规模有所下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代理买卖证券余额为 1,308,663.18 万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25.20%,
主要受 2017 年度证券市场低迷、客户交易意愿下降影响。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余额为 1,217,030.55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了 7.00%。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
酬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53%、1.18%、1.32%和 1.45%。

    (5)应付债券

    截止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余
额分别为 1,230,000.00 万元、1,229,636.21 万元、459,502.03 万元和 459,705.7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7.41%、34.06%、12.19%和 15.30%。2017 年


                                    141
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770,134.18 万元,降幅 62.63%,主要
原因是公司部分次级债券到期偿还。

    (6)其他负债

    本公司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代兑付证券款、会员基
金、期货风险准备金和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者享有的权益。其他负
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付款              4,091.75      7.07     9,685.29    10.84    12,806.08     16.18
应付股利                4,524.86      7.82     7,403.78      8.29    2,544.38      3.21
代兑付证券款               37.89      0.07        37.89      0.04       37.89      0.05
会员基金                2,866.00      4.96     2,866.00      3.21    2,866.00      3.62
期货风险准备金          3,232.19      5.59     2,927.11      3.28    2,616.59      3.31
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41,806.47    72.29    65,330.04     73.11    58,275.37    73.63
其他投资者享有的权益
递延收益                       -        -            -         -            -        -
其他                    1,275.75     2.21     1,107.18      1.24            -        -
         合计          57,834.91   100.00    89,357.29    100.00    79,146.32   1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2.17%,主要原
因为公司 2014 年其他应付款中的“华西证券节节高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定
期存款收益权转让款 2.06 亿元已经在 2015 年内完成支付。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24.37%,主要原因归还成都大成置业有
限公司工程投资款所致。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下降 57.75%,主要原因系本公司的子公司华西银峰承担的同兴小贷信托项目款
的支付义务解除所致。

    (二)股东权益项目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 1,281,996.71 万元,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26,715.00 万元,增长 21.48%。公司近三年实现净利润 53.51 亿元,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 1,834,694.31 万元。

    (三)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142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01,091.87 万元、271,041.23 万元、266,978.15 万元和 201,726.99 万元,主要由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和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9,171.27       39.25   150,457.90    56.36    185,503.97     68.44   473,432.13      78.76
其中:经纪业务净收入    60,555.61       30.02   107,394.75    40.23    154,713.80     57.08   450,197.27      74.90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8,520.70        4.22    33,577.70    12.58     29,304.20     10.81    19,590.97       3.26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10,157.69        5.04     9,173.32      3.44       507.96      0.19     2,007.07       0.33
利息净收入              37,888.12       18.78    44,274.42    16.58     40,569.24     14.97    74,882.98      12.46
投资收益                69,620.52       34.51    72,565.46    27.18     41,075.69     15.15    65,635.48      10.9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319.49      -0.16       -402.19     -0.15      -347.70     -0.13      -202.57      -0.03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582.33       5.74     -8,188.29    -3.07      1,642.13     0.61    -13,885.32     -2.31
汇兑收益                   116.94       0.06       -149.36    -0.06        152.55     0.06        117.97      0.02
资产处置收益               757.52       0.38      6,841.45     2.56        -26.72    -0.01             -         -
其他收益                   431.11       0.21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             2,159.19       1.07      1,176.56     0.44      2,124.38     0.78        908.64      0.15
         合计          201,726.99     100.00    266,978.15   100.00    271,041.23   100.00    601,091.87    100.0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
           务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等,上述收入与我国证
           券市场景气程度相关性较高。面对复杂的环境,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政策,不断
           夯实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基础,积极调整自营业务投资方向,加大创新
           业务拓展力度,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收入都确保了相对平稳,创新业务的
           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各组成部分的变动是公司顺应市场
           变化而对业务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的结果。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 年、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473,432.13 万元、
           185,503.97 万元、150,457.90 万元和 79,171.2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78.76%、68.44%、56.36%和 39.25%。

               2015 年,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126.37%,主要由于:(1)
           证券市场交易活跃,日均交易量大幅增长,在平均佣金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


                                                      143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相应增长;(2)本公司在充分发挥传统证券经纪业务
优势的同时,持续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大力开展融资融券业务,2015 年实现信
用交易佣金收入 84,259.78 万元。2016 年,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85,503.97 万元,较 2015 年下降 60.82%,主要是由于国内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度
下降,成交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从而导致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大幅下降。2017 年,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0,457.90 万元,
较 2016 年下降 18.89%,主要是由于国内股票市场低迷,交易活跃度下降,导
致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去年下降。

    (2)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受托资产的业务,包括定向
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 2,007.07 万元、507.96 万元、9,173.32 万元和
10,157.6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33%、0.19%、3.44%和 5.04%。

    (3)利息净收入

    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收入及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及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利息
净收入为 74,882.98 万元、40,569.24 万元、44,274.42 万元和 37,888.12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2.46%、14.97%、16.58%和 18.7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利息收入     139,346.30    2.48%   135,977.75 -27.80%   188,343.61 132.13%
    利息支出      95,071.88 -0.35%      95,408.51 -15.91%   113,460.62 178.38%
  利息净收入      44,274.42    9.13%    40,569.24 -45.82%    74,882.98     85.45%

    (4)投资收益

    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证券自营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
报告期,公司自营业务表现良好,投资收益稳定,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 1-9 月,本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65,635.48 万元、41,075.69 万元、
72,565.46 万元和 69,620.5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92%、


                                       144
15.15%、27.18%和 34.51%。

       2015 年,本公司投资收益增长 29.24%,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投资固定收益类
证券的处置收益大幅增长。2016 年,本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5 年下降 37.42%,
主要原因是受 2016 年年初 A 股市场股指调整的影响,本公司投资权益类证券
的处置收益出现下降。2017 年,本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6 年增长 76.66%,主要
原因是自营业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
加。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
值变动。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分别为-13,885.32 万元、1,642.13 万元、-8,188.29 万元和 11,582.33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1%、0.61%、-3.07%和 5.7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545.50        1,135.57       -13,438.25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530.54          176.75          -447.07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173.32          329.80                -
            合计                      -8,188.29        1,642.13       -13,885.32

       2015 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3,885.32 万元,主要原因是卖出股
票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2016 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1,642.13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根据市
场行情,结转基金投资从而实现账面浮盈所致。

       2017 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188.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自营业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较多所致。

       2018 年 1-9 月,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11,582.3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 10,374.28 万元,增幅 858.77%,主要原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2、营业支出分析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支出为 238,548.00



                                      145
      万元、77,866.12 万元、135,256.49 万元和 96,778.31 万元,公司营业支出主要由
      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1,480.10      1.53     2,421.10     1.79       8,334.49     10.70     35,023.01    14.68
业务及管理费   97,760.42 101.01      134,676.47    99.57     120,498.48 154.75       193,387.47    81.07
资产减值损失   -2,462.50     -2.54    -1,844.90    -1.36     -51,421.18    -66.04      9,033.58     3.79
其他业务成本        0.28      0.00         3.83     0.00         454.33      0.58      1,103.94     0.46
    合计       96,778.31 100.00      135,256.49 100.00        77,866.12 100.00       238,548.00 100.00

           (1)业务及管理费

           证券公司的营业支出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支出的比例为 81.07%、154.75%、
      99.57%和 101.01%。

           (2)税金及附加

           公司税金及附加随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承销业务、财
      务顾问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的变动而变动。公司 2015 年税金及附加支出
      为 35,023.01 万元,占营业支出的 14.68%。公司 2016 年税金及附加支出为
      8,334.49 万元,占营业支出的 10.70%。公司 2017 年税金及附加支出为 2,421.10
      万元,占营业支出的 1.79%。公司 2018 年 1-9 月税金及附加支出为 1,480.10 万
      元,占营业支出的 1.53%。

           3、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金额占比较小,净利润主要来源
      于营业利润,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利润                      104,948.68        131,721.65     193,175.11      362,543.87
      营业外收入                       1,755.56         1,034.17       1,715.28          311.55
      营业外支出                       2,189.39         1,426.55         474.07         -767.91
      所得税费用                     24,352.23         29,330.44      29,630.49       95,356.73
      净利润                         80,162.63        101,998.83     164,785.84      268,266.61

           2015 年,营业外支出为-767.91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射洪诉讼案件按判
      决赔偿调整冲回原多预计金额 1,111.54 万元,以及公司与微软公司签订的和解


                                                  146
协议,要求公司支付软件版权使用补偿款 225.00 万元。2016 年度赔偿金主要系
劳动争议纠纷经协商支付争议对方 10 万元。2016 年度公司捐赠支出主要系本
公司对外捐赠扶贫基金支出。2017 年,营业外支出为 1,426.55 万元,主要系公
司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2018 年 1-9 月营业外支出为 2,189.39 万元。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776.50    14,541.39 -909,523.45      497,661.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8.85    17,755.87   -15,455.18    -316,655.0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10,682.05 -584,216.10    -22,450.57     955,415.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9,440.89 1,501,929.56 2,053,997.75   3,001,274.4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收取
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加,回购业务资金的净增加,代理买卖证券收到
的现金净额等。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融出资金净增加,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代理买卖证券支付
的现金等。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97,661.57 万元,主要由于
2015 年市场交易活跃,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大幅
增加。

    2016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9,523.45 万元,主要由
于 2016 年国内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和收取
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减少所致。

    2017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541.39 万元,主要由
于支付代理买卖证券款的金额比上期大幅减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大
幅增加。

    2018 年 1-9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3,776.50 万元,



                                       147
较 2017 年同期减少-398,818.55 万元,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净额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现金的增加、取得投资
收益的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2015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655.07 万元,主要原因
是增加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以及购入收益互换产品。

    2016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55.18 万元,主要原
因是本公司增加了债券等固定收益类的金融产品投资所致。

    2017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755.87 万元,主要原
因是处置成都陕西街办公大楼实现收益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较上期
增加。

    2018 年 1-9 月,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88.85 万元,主
要是原因是债券投资现金净收回额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
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
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55,415.99 万元,主要原
因是为满足融资类业务需要,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收益凭证融入资金。

    2016 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50.57 万元,主要原
因是 2016 年国内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公司融资需求降低,新发债券的规模有所
减少,同时公司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支出明显增加。

    2017 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216.10 万元,主要原
因是兑付到期债务。

                                  148
        2018 年 1-9 月,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0,682.05 万元,
    主要是由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负债率                 49.36%              65.75%              60.81%              64.57%
流动比率                      2.17                1.50                1.56                2.30
速动比率                      2.17                1.50                1.56                2.30
EBITDA(万
                      173,664.87                    227,733.64         289,135.37        473,864.14
元)
EBITDA 利息
                              2.71                         2.54              3.28                 4.57
倍数(倍)
利息保障倍数
                              2.63                         2.46              3.20                 4.51
(倍)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64.57%、60.81%、65.75%和 49.36%,2018 年 9 月末降至 50%以下。报告期
    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六)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母公司)风险
    控制指标如下:

       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监管标准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净资本(亿元)                              -       163.75     115.72     112.19     106.81
    净资产(亿元)                              -       181.09     126.42     118.58     110.43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100.00%        491.33%    332.61%    420.59%    548.94%
    净资本/净资产                      ≥20.00%        90.42%     91.54%     94.62%    108.17%
    净资本/负债                          ≥8.00%       92.56%     48.03%     63.07%     64.46%
    净资产/负债                        ≥20.00%       102.36%     52.47%     66.66%     59.59%
    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净资
                                     ≤100.00%           4.32%     6.67%      20.82%    20.17%
    本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规模/
                                     ≤500.00%          81.48%    138.08%     68.11%    58.66%
    净资本

        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
    理条例》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全部持续处于监管指标
    要求的安全范围内。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149
比例为 332.61%,高于 10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 91.54%,
高于 2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为 48.03%,远高于 8%的监管标准;
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为 52.47%,远高于 20%的监管标准。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比例为 491.33%,高于 100%的监管标准;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 90.42%,高于 2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
为 92.56%,远高于 8%的监管标准;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为 102.36%,远高于
20%的监管标准。公司资本充足率高,整体资产质量较好,指标安全边际较高,
显示公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此外,公司具有包括同业拆入
资金在内的多渠道融资方式,因此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
次发行债券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西玉龙街营业部房产纠纷案

    1989 年 4 月,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四川证券、交通银行四川
省分行签订协议,约定由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按造价包干形式集资
修建玉龙大厦,建成后产权归四川证券、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所有。1994 年玉
龙大厦建成后,由四川证券、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实际使用,但未办理产权手
续(现该处房产由本公司成都西玉龙街证券营业部使用)。2009 年,杨某某向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其
拥有玉龙大厦的产权,并在诉讼中要求追加华西有限、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2 年 4 月 16 日,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通知华西有限、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第三人参加诉讼。2015 年 12 月 31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
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驳回第三人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和本公司诉讼请求,判



                                  150
决下发后,各方已提起上诉。2017 年 2 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6)川民终 1153 号】裁定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
初字第 247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判决。

    针对公司前述的房屋争议纠纷,老窖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若未来公
司自有的上述房产因诉讼结果导致成都西玉龙街证券营业部无法合法正常使用
该等房产,则老窖集团尽最大努力在合理可行的时间内尽快协助成都西玉龙街
证券营业部重新依法取得其他房屋以供其使用,且重新取得的房屋面积、用途
及位置等均能够满足其开展其业务之需要,并将承担该等房屋搬迁的相关费用
和损失,包括更换营业部地址所产生的费用、搬迁费用以及和给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的损失。因此,若该诉讼因法院判决对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老窖集团承
担,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数据造成不利影响。

    2、华西银峰与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诉讼案

    2012 年 12 月,本公司子公司华西金智与华西银峰拟参股昊鑫担保,分别
已出资 5,000 万元,但该入资未成功,款项也未退回;华西金智与华西银峰于
2014 年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014 年 9 月,华西金智与华西银峰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4 年 10 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其关联方泸州鑫福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56%股份予以冻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等案件进行了立案、审理,并
于 2016 年 7 月作出“(2014)川民初字第 103 号”《民事判决书》;2017 年 3
月,昊鑫担保方提起二审上诉,二审于 2017 年 10 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2017 年 8 月 14 日,华西金智、华西银峰与昊鑫担保及其关联方签订了
《资产置换冲抵协议》;2017 年 11 月,与资产置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完毕,华西金智与昊鑫担保及其关联方就增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2018 年 5 月,华西银峰已就涉及的 5,000 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和违约金向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立案的有关材料;7 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2018)川执 3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案件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8 月 8 日,宜宾市中院作出“(2018)川 15 执 193 号”进行了立案;9 月 28 日,



                                    151
宜宾市中院向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扣划已冻结的保证人泸州鑫
福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泸州商行股份的未分配红利 7,000 万元”通知书;10
月 19 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华西银峰作出“(2018)川 15 执 193 号”结案
通知书,经宜宾市中院立案并强制执行到位标的款 6,986.27 万元,执行费 13.73
万元,共计 7,000 万元。至此,华西银峰向宜宾市中院申请执行的四川省高级
人民法院“(2014)川民初字第 103 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截至本公司 2018 年三季报出具日,华西银峰已向宜宾市中院提交《指定收
取执行款账户的函》以明确收款账户,以及《执行完毕确认函》及执行款收条。
至此,华西银峰已基本确定收回 6,986.27 万元执行款。因此,原对昊鑫担保
5,000 万元投资款已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4,000 万元在本报告期予以冲回,并在
报告期确认了相关利息收入 1,449.01 万元及违约金收入 480.50 万元。

    2018 年 6 月 20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 01 破申 46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9 月 7
日,华西银峰向破产管理人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债权申
报材料;10 月 11 日,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因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初步确
定的债券金额与公司申报的债权金额有差额,正按要求提异议申请并准备异议
申请的相关佐证材料。

    3、本公司与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诉讼案

    公司与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签订《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D6 地块二期工程联合建设协议》及《联合建设补充协议》,并于 2011 年 6 月
签订《联合建设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投入 D6 地块土地使用权,成都
大成置业有限公司缴纳 1,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投入首期启动建设资金 8,536 万
元和追加投资 1,191.5 万元,双方各占项目权益比例 50%的模式对 D6 地块开展
联合建设。后因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未能依约筹措超过前述资金的建设资金,
且迟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被勒令停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 2014 年 9 月通过公
证邮递向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经公证的《解除合同通知函》解除双方之
间的合同关系。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曾先后提
起四次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联建协议或者退还保证金 1,000 万元以及
赔偿相应损失,最终均以原告撤诉或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被法院按撤诉处理结案。

                                    152
     2018 年 5 月 7 日,大成置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次提起诉讼,诉求
“退还保证金 1,000 万元,并赔偿损失共计 152,933,934.25 元。2018 年 5 月 27
日成都市中院已受理本案,案号(2018)川 01 民初 1864 号。该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7 月 18 日开庭。截至本公司 2018 年三季报出具日,该案正在审理
过程中,尚未判决。

    4、本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与祁冬诉讼案

    客户祁冬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至本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现场开户。
客户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易方达重组分级基金
(161123)2,005 万份,购买金额为 2,005 万元。该分级指数基金于同年 6 月 11
日上市,时值大盘上证指数 5121 点。2015 年 6 月 16 日客户卖出重组 A
(150259)1,000 万份,6 月 23 日—6 月 30 日客户对重组 B(150260)进行了
多次买卖操作。由于极端行情的出现,重组 B 在 2015 年 7 月 8 日进入下折程
序,7 月 9 日基金复牌,当日客户卖出了全部重组 B 份额 2,593,437 份,共产生
损失约 1,500 万元。客户祁冬认为,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员工违反相
关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为案
由,起诉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 1,585 万余元,
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对本
公司的影响尚无法合理预计。

    5、本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与曾庆容诉讼案

    曾庆容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公司为其
提供融资及证券交易服务。2017 年 5 月 24 日曾庆容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起诉,认为公司及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滥用市场
地位提前强制平仓, 侵害曾庆容的财产权,要求公司及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赔偿财产损失 3,473,118.00 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向深圳市
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2017 年 8 月 15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7)粤 0304 民初 16314 号),裁定公司及深圳
民田路证券营业部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将本案移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
院管辖; 因公司原注册地为青羊区,高新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做出
裁定将本案移送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

                                   153
    本案已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7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司 2018 年
三季报出具日,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6、本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与柯某诉讼案

    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客户柯某融资融券纠纷,我司按正常程序强制平仓,
平仓后仍结欠公司本金约 478.36 万元以及利息。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委
托代理律师向高新区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该客户归还上述本金
及利息,高新区法院已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受理该案((2018)川 0191 民初
15716 号);9 月 10 日收到诉前保全裁定((2018)川 0191 财保 49 号),冻结
柯某农行福州金山新区支行账户资金 19891.05 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该
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三)承诺事项

    1、根据本公司融诚尊享 2 号、量化多策略 1 号、禧悦量化 1 号、融诚尊享
1 号、红利来尊享八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作为管
理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为委托人承担有限责任,其中: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参与融诚尊享 2 号 10,566.24 万元、量化多策略 1 号
102.00 万元、禧悦量化 1 号 206.64 万元。在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获得的管理费、
业绩报酬、自有资金产生的分红收益不用于承担有限补偿责任。

    融诚尊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参与的有限补偿机制使用的对象
为每一期份额赎回时或终止时的单位净值低于该期份额认购/申购时的单位净值
(即发生亏损),则管理人以其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份额净值为限,弥
补该期份额赎回时或终止时已产生的亏损,或管理人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
金补偿到 0 为止;量化多策略 1 号和禧悦量化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
参与的有限补偿机制适用的对象为集合计划运作周期期满日持有并已经连续持
有集合计划份额满 12 个月; 或者集合计划因为产品触及平仓线或管理人主动
清盘而终止,终止日持有集合计划份额。

    自有资金参与所承担有限责任发生的条件:

    1、对于满足有限补偿机制的委托人份额,在计划到期日,如果该计划的份
额累计净值大于或等于计划份额面值,则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参与的份额不承


                                    154
担有限责任。

    2、对于满足有限补偿机制的委托人份额,在计划到期日,如果该计划的份
额累计净值小于计划份额面值,则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认购参与份额对应的资
产净值进行有限补偿。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融诚尊享 2 号、禧悦量化 1 号尚在持续期内,量
化多策略 1 号清算中。2018 年 1 月和 3 月红利来尊享八号和融诚尊享 2 号先后
到期清算,清算时未发生有承担有限责任情形。

    2、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
汇总如下:

                                                                            单位:元
  年限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36,997,625.34       40,727,635.38        38,580,910.57       44,379,020.02
 1—2 年   31,644,074.58       24,995,203.17        31,314,367.09       29,543,306.85
 2—3 年   22,823,397.08       12,021,750.62        15,969,685.24       18,733,104.31
3 年以上   37,740,922.67       22,207,659.27        23,480,756.63       16,347,523.87
  合计    129,206,019.67       99,952,248.44       109,345,719.53      109,002,955.05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授权债券发行规模

    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非公开发行次
级债规模为不超过 200 亿元;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用于补充净资本和营运资金,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未到期的次级债券 18.00 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3 号”文核准,公
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公司债未到期金额 28.00 亿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年度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发行收益凭证的议案》,公司收益凭证
发行不超过净资本的 60%。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未到期的收益凭证
21.53 亿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议案》,并经深

                                        155
圳证券交易所所(深圳函【2017】81 号)《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确认,2017 公司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发行不超过净资本的 60%。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
未到期的短期公司债 15 亿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短期融资券
发行不超过净资本的 60%。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取得监管机关批
准。

    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并授权经理层在不超过 50
亿(含 50 亿)的额度内申请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尚未发行该类债券。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 40%,
可一次或分次发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已取得监管批准。

    2、与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建事项

    2015 年 6 月公司与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雄川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川公司”)就华西证券总部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工程(2、3、
4 号及地下室)(D6 地块二期工程)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二期工
程[包含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作为合作出资,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评估价值 345,622,218.32 元。自评估基准日起,公司不再为项目
开发建设另行提供资金;雄川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对项目建设出资,出资金额
等同于评估基准日的项目评估价值 345,622,218.32 元;双方项目出资、收益比
例为 50%:50%,双方按照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项目合作协议书签订后,
雄川公司已划入本公司开设的资金专户款项 345,622,218.32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雄川公司评估时划入的资金 345,622,218.32 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已无
余额。该款项使用完毕后的 D6 地块二期工程支出,联建双方通过各自专户根
据审批进行支付。



                                   156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D6 地块二期工程合作投资情况如下表

                                                              期末余额
              名称
                                               项目资产           项目负债及权益
银行存款-专户                                          344,594.27                          -
在建工程                                           797,116,872.89                          -
其他应收款                                           1,100,000.00                          -
应付账款                                                        -                  61,558.89
雄川公司投入资金                                                -             392,861,881.78
华西证券投入资金                                                -             405,638,026.49
合计                                               798,561,467.16             798,561,467.16
    注 1:华西证券投入款项含评估增值。

    注 2:2017 年下半年,由于雄川公司尚未取得其房屋预售许可证,资金尚未回笼,经联建双方协商后,
由公司代其垫付由雄川公司应承担的联建部分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代雄川公司垫付资金
14,866,386.39 元,2018 年上半年雄川公司已归还 7,252,720.05 元。

     根据项目分配方式的实际变更情况,雄川公司与公司 2016 年 12 月 23 日会
议纪要,雄川公司按照评估投入款项使用完毕后,后续资金需求双方按比例各
自投入到专户。该联建项目资金来源,公司部分为自有资金,雄川公司为贷款,
其贷款以其拥有的在建工程向银行进行了抵押,并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办理了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2017 年 1 月 11 日,雄川公司更名为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该项目合作构成共同控制,本公司财务报表只含公司实际投入的二期
工程成本;合作项目的联建土地使用权加名手续已办理完成。

     3、四川信托中元广场项目投资情况

     2015 年 6 月子公司华西银峰新增投资四川信托中元广场项目委托贷款信托
计划 84,400,000.00 元,该计划延期至 2018 月 6 月 29 日,该信托计划已对具体
投资项目提起诉讼,根据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川
0792 民特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申请人四
川信托有限公司对所得价款在本金及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并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受理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2017 年 2 月,在法院协调下,中元项
目各利益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同时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与遂宁市中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担保物的处置分配比例。

     中元项目所涉信托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到期,经与四川信托友好协商,
2018 年 6 月 29 日,华西银峰已与四川信托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全部债



                                                157
权及其全部附属权利转让给华西银峰(因抵押物处于查封状态暂未办理抵押权
变更登记手续),后续将尽快要求本案代理律师将债权债务转让事宜告知绵阳
高新区法院,并继续推进本案以资抵债处置相关事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
日,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

    4、公司债券借贷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券面总额               到期日              担保物价值         已售出券面总额
 国债      1,870,000,000.00        2018 年 7-10 月       1,130,696,210.00     150,000,000.00
 合计      1,870,000,000.00                              1,130,696,210.00     150,000,0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券面总额               到期日              担保物价值         已售出券面总额
 国债      1,857,000,000.00       2017 年 1-3 月         1,154,297,300.00                 -
 合计      1,857,000,000.00                              1,154,297,300.00                 -


    5、子公司投资情况

    成都百业源合伙企业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拟对其进行清
算,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清算事宜尚在办理中。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18 第
三次会议决议,华西证券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西金智和华西期货进行各 3 亿
元增资,2018 年 5 月公司已完成对相关增资。

    子公司华西东方投资公司拟清算,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清算事宜尚在
办理中。

    6、重分类调整事项

    随着公司发行一年以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增加,为更准确反应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将 2017 年审计报告中的发行一年以内的债务融资工具
从“应付债券”调整入“应付短期融资款”列报,同时调整比较期数据。该列报调
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以及净利润。比较期数据调整
列示如下:

                                          期初余额
项目                          调整期披露数           调整数                 调整后披露数
应付短期融资券                               -     1,460,000,000.00           1,460,000,000.00
应付债券                      13,756,362,080.1     1,460,000,000.00         12,296,362,080.10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58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 12 月末        2016 年 12 月末    2015 年 12 月末
拆入资金             100,000.00            20,000.00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57,000.00          451,240.00             146,000.00           8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
                       759,951.00       1,383,158.53             251,736.52         365,148.00
产款
应付债券               459,705.73        459,502.03            1,229,636.21       1,230,000.00
  有息负债合计       1,676,656.73      2,313,900.56            1,627,372.73       1,675,148.00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拆入资金                       100,000.00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357,000.00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9,951.00                  -                  -              -
应付债券                       149,897.02         129,808.72                  -     180,000.00
    有息负债合计             1,366,848.02         129,808.72                  -     180,000.00

    在发行人有息负债中,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合计 86.00 亿元,
为发行人正常债券自营业务产生的经营性负债。其他剩余有息负债中,1 年以
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应付短期融资款合计 50.69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扣除客户存款后,可用于偿付 1 年以内到期负债本息的货币资金仍有 16
亿元,加上发行人持有的货币基金 16 亿元及其他高流动性金融资产,能够为公
司一年内有息负债的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七、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后的财务结构分析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总额计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3、假设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9 亿元。

    基于以上假设前提下,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49.36%,
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后,发行人将增加长期负债 9 亿元。如果静态分析,简单将
所发行债券纳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负债总额计算,则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


                                            159
债率将由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 49.36%提高至 50.59%。



八、发行人担保、质押、抵押及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
发行债券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对外担保。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为 106.89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受限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583,735.75      质押
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5,022.59      质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9.76    限售股
                    合计                              1,068,918.10

    除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
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
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的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160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以满足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促进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资本规模已成为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关
键因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资本规模
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将证券公司的
业务种类和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

    本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发展壮大及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是公
司提高核心竞争力、整合资源、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

    公司始终把“步入国内一流券商行列,成为最具活力和特色的证券金融服务
商”作为战略发展目标。因此,本次发行可以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促
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进而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二)提升公司自身竞争力的需要

    资本市场的发展必将导致证券公司的竞争日趋激烈。从资本市场发展过程
分析,随着证券行业竞争的加剧,对资本规模的要求越来越高,证券公司将向
规模化竞争、集约化经营转变。资本规模小是目前制约证券公司发展的重要因
素,证券公司纷纷扩充资本,以顺应证券业发展趋势。行业统计数据显示,本
公司净资本排名虽然靠前,但规模仍偏小,随着公司加大力度转型发展,逐步
构建新的服务模式和多元的业务平台,势必将加大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
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创新业务的投入、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将存在较
大资金投资需求。


                                 161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强自
身综合竞争实力,以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的需要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
等多项业务都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不仅关
系到证券公司能否盈利,更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证券行业作为
资金密集型行业,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与资本规模直接关联。只有扩大资本规模,
全面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行业所面临的各类风
险。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提高公司经营过程中抵御风
险的能力。

    (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
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
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
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借
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
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有利于提高财务杠杆比率和公司盈利水平

    2018 年初,公司各业务条线申报资金需求大幅增加,公司计划开展多项债
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整体财务杠杆系数(扣除客户
资金的总资产与净资产之比)从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 1.97 倍提高到 2.02 倍左右。
在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下,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
提升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二)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

                                   162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经纪业务、投资银
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融资融券等业务创新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各项业务的
快速发展,从而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2015 年之前,公司外部融资主要通过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交易和发行短期
融资券等短期融资方式进行融资,融资利率波动较大且资金来源难以得到有效
保证,影响了公司经营杠杆的有效提升。因此,尽快获得稳定、可靠、较低成
本、与公司资金运用期限相匹配的融资渠道,已经成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
模的迫切要求。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改善公司的长短期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
道。

   (四)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公司各业务发展需要大量资金,通过拆借、回购等方式融入短期资金支持
中长期业务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可以降低流动
性风险,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163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
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
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总则

    1、为规范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
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
决。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即视为同意并接
受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本规则之约束。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
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
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



                                   164
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单独
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就涉及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但不
得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本规则所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
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
护自身利益。

       4、本规则中使用的词语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含
义。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
发行人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回购条
款;

       2、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授权代表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
内容;

       3、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
有人权益,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
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5、变更本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
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165
    7、根据法律及本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修改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息或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
下的其他违约事件;

    (5)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
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及本规则“(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项下第 1 条所述的任何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的发出日
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10 个交易日。

    3、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本规则“(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项下第

                                  166
2 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持有的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就债券持有人会议权
限范围内的事项,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
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本规则另有规定,
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
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会议通
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 5 个工作日之前以公告方
式发出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
一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的开会时间应当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公告,但不得因此
变更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
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集人;发行人根据本规则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
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
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该等债券持有人推
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
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
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167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
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
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
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
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 5 个交
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有关登记托管机构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未获偿还的
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7、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成都市内。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
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四)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
律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
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提出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 5 个交易日,将内容完
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 2 个交易日前发出债
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
债券的比例和临时议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
告。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
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3、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168
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
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
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
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
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征集人除外)。应
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称“发行人代表”)应
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代表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
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在计算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
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经会议主席同意,本次债券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未偿
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
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
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169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
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送交召集
人和受托管理人。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债券
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
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
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未
偿还的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
主持会议。

    3、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
表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
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
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5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6、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
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
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7、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


                                 170
或者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应受托管理人或者召
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发表公开评级意见。

    8、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
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
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
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
或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
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席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与发行人有关
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
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
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
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
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
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5、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
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171
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
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6、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
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才
能生效,但加速清偿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三分之二有表决
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才能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债券项下的义
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本次债券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7、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会议主席应向发行人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和会议结果,对
于不能作出决议或者终止会议的情形,还应当说明理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
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
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生效决议之日的次日将
决议进行公告,发行人应予协助和配合。本规则“(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项下第 7 条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2)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的
张数以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
决权总数占所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172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
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9、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
的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并由召集人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保存,并按证券交易所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
限至少为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十年。




                                   173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
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
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全文置备于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于 2018 年 6 月签署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 2018 年 10 月签署
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信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作为首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证券公司,是目前资产规
模最大、经营牌照最全、盈利能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在国内债券市场中占
据重要地位,具有丰富的债券项目执行经验。除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之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龙凌、叶滨、徐林、朱峭峭、句亚男、李涵元、王传正、王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邮编:100026

    传真:010-60833504

    电话:010-60833539




                                  17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一)定义及解释

   1、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
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作
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本次债券分期
发行的,各期债券均适用本协议。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
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
同意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本协议项下的相
关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
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75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转让、
报废等;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产或其他涉及发
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
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1)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6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
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
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者债券受托
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
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次债券相关
的信息,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
有人的各项权益。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
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
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
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费用应由全体债券
持有人按照本次债券持有比例承担。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
括:(1)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
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
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
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
安排;(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
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9、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
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

                                  177
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在不
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
布后,尽可能快地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公布半年度报
告和/或季度报告后,应尽快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和/或季度财务报表;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
要的证明文件。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
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
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如果本期债券终止上市,甲方将委托乙方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
相关服务。

    12、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
须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3、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
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
/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4、一旦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事项时,发行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债券
受托管理人,同时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
何一位)就该等事项签署的说明文件,详细说明该事项的情形,并说明拟采取
的措施。

    15、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券条款的约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
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在本次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发行人应按照本次债


                                  178
券兑付代理人的相关要求,将应付款项划付至兑付代理人指定账户,并通知债
券受托管理人。

   16、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 4.17 条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
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7、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
生实质不利影响。

   18、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债券受托管理
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债券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
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因发行人未履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
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1)(2)项下的费用,由发行人直接支付,但债券受托管
理人应事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并获得发行人同意,但
发行人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同意。

   发行人同意补偿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
的上述(1)(2)(3)项下的合理费用,直至一切未偿还的本次债券均已根据
其条款得到兑付或成为无效。发行人应首先补偿债券受托管理人上述费用,再
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本息。

   19、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
义务。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
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
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债券受托管理


                                 179
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
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
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
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

   (2)每季度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
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
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
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本次债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报刊,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
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的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文件。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
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本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
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
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
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


                                 180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
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
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
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应由发行
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费用应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本
次债券持有比例承担。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括:(1)申请
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10、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
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
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
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
产的法律程序。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
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
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


                                  181
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
全部清偿后五年。

    对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发行人签署的任何通知、
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
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
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就提供本
协议项下服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每年收取债券受托管理
人报酬 0 万元整。

    18、如果发行人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项下的事件,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根
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其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未
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以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权益。

    19、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
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
义务。

    (五)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
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82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
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第(1)项至第(12)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
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可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修订、调
整。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与发行
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
现第 3.4 条第(1)项至第(12)项等情形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
(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
能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1)向任何
其他客户提供服务;2)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


                                    183
任何交易;或 3)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
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
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以下解决机制:债券受托管理人
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1)债券受托管
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
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
保密信息不被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本协议有
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
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
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
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
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七)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
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在


                                 184
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
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
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
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协
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18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炯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8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蔡秋全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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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相立军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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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杨炯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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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邓晓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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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曹   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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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程华子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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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贝多广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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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李   平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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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荣   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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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项振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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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蒲   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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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监事签字:




         庞晓龙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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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监事签字:




         赵明川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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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监事签字:




         谢   红
         鑫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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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祖   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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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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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邢怀柱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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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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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胡小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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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杜国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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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邢修元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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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曾   颖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于   鸿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7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
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
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签字:




                   龙凌                      朱峭峭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8
                          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
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
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
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
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
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
偿。



项目负责人签字:




                   龙凌                     朱峭峭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9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孙运博                             杨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申波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210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李武林                     武兴田                 黄敏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武林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211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名:




          张祎                                贾一晗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名:




          万华伟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决议;
    (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发行人 2014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审计报告、2017 年审计
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四)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法律意见书;
    (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人:         李斌、曹莹蓓、王德明
            电话:           028-86263433、861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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