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3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06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以总股本 121,940,000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实施分配方案)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4,632,800.00 元;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共计 48,776,000
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70,716,000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94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1,94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0,716,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6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
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
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号码 证券账号名称
1 08*****698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8*****704 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变动前股份 变动前股份 转增股份 变动后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0,564,000 28,225,600 98,789,600 57.8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1,376,000 20,550,400 71,926,400 42.13%
三、总股本 121,940,000 48,776,000 170,716,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70,716,000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
为 0.428455 元(每股净收益=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九、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李思蓉
咨询电话: 0755-84361076
传真电话: 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 changzheng@taiyong.net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6栋4楼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