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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航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9-12-1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K10139 号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获
取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的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鉴证报告 第 1 页
(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
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镇宇




       中国上海                       二 O 一 九年十二月九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0 号文《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9,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7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人民币 790,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3,825,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人民币 776,175,000.00 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6,927.00 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人民币 773,638,073.00 元,
       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926,146.82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564,219.82 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K1013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9,000.00 万元投入“购买 2 架 A320 系列飞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序号

         1     购买 2 架 A320 系列飞机             790,000,000.0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790,000,000.00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人民币 69,306,122.0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金投资项目金额

         1     购买 2 架 A320 系列飞机             790,000,000.00            69,306,122.04

                     合    计                      790,000,000.00            69,306,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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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还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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