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
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
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
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
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
3、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并购
推进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并购推进及经营发展,关联方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香林 巢志雄 肖 治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