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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龙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浙江昊
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件新建项目”的实施方式,本着
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厂房代替新厂房,
并在现有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63.9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2,547.1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3.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882.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
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6.24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
向昊龙电气提供不超过 1,500 万元和不超过 4,500 万元的借款,分别用于浙江昊
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和浙江昊龙电气有
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上述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随后的 2018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使用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2018 年 11 月,公司前次使用 1.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本金及收益共计 163,704,019.78 元,并继续先后
                                    2/6
使用 1.22 亿元和 3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
品及浮动利率计息定期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3、2018-014、2018-015、2018-024、2018-041、2018-043、2018-04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75.06 万元(其中置换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236.2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7.24 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370.4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9,015.41 万元(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7.24 万元、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370.40 万元以及暂
时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 15,700.00 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概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备案项目代码      环评批复
                                                投资金额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虞环审
                                                            2017-330682-35-
 1      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   12,371.19   12,371.19                      (2017)
                                                             03-069172-000
        零部件新建项目                                                           57 号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虞环审
                                                            2017-330682-36-
 2      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    6,523.93    6,523.93                      (2017)
                                                             03-069173-000
        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56 号
                                                                                 虞环审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2016-330682-35-
 3                                   4,391.03    3,987.65                      (2017)
        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03-024981-000
                                                                                 61 号
              合   计               23,286.15   22,882.77

       其中,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拟在浙江
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上通过新建厂房实施。
                                          3/6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
车精密铝压铸件新建项目”的实施方式,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
原则,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厂房代替新厂房,并在现有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该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 6,523.93 万元,其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8.51%,
本次变更不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产生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
构成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带来的投资计划调整如下表所示:

 表 1: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件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调整表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计划投入   截止 2018 年 12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计划投入
         项目
号                  募集资金金额     月 31 日投资情况   (增+/减-)   募集资金金额
      厂房及配套
1                      1,300.00           89.20           -1,100           200
      设施投资
2     设备购置         4,005.13          3,190.11         +1,100         5,105.13

3     基本预备费        265.26                —            0             265.26

4    铺底流动资金       953.54                —            0             953.54

       合计            6,523.93          3,279.31           —           6,523.93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汽车精密铝压铸件市
场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审慎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根据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公司拟新建厂房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
管理层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及客户日益增长的品质需求,建议调
整现有设备的摆放位置,通过优化产线整合、合理规划产线区位、改造现有厂房
来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并适当增加设备投入比例,以推进公司生产、
研发和检测等多方面能力的提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预计能节约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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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潜在的实施风险,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外部
经营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考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九州证券认为:

    (一)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6
       (二)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系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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