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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即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以电话、
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
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戴岳先生主
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戴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张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戴岳(主任委员、召集人)、张进、张建迪、魏星、丁立
    2、审计委员会:赵丽红(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郝萌乔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梅慎实、戴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梅慎实(主任委员、召集人)、赵丽红、张建迪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迪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建迪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杨先生、宋瑞
涛女士、王毅民先生、李伟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郎安中先生为公司总工
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峰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红女士为公司审计
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中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
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5)。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新兴东
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