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2019 年 12 月 27 日,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用

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由全资
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主要负责
实施该项目。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南京新兴装备出资及增资,用于保障南京新兴
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及《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实缴南京新兴装备的注册资本,以保障
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1
    (二)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 69 号(江宁开发区)
    (三)法定代表人:向子琦
    (四)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五)营业期限:2019 年 09 月 04 日至 2039 年 09 月 03 日
    (六)经营范围:航空航天装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航空航天装备研发、生产、销售;空间飞行器、无人机系统及产品的研发、销售;
航空起动机、发电机系统、航空航天电网及控制系统、电源系统、电机及控制系
统、机器人系统的研发、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及电子电气设备、光电设备、

智能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设备检测服务;软件开发;
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辅助设备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八)主要财务状况:南京新兴装备为公司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九)其他说明:南京新兴装备作为“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的新增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实施“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
生产项目”,公司将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投资计划分批投入募
集资金。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需要,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新兴装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将提高
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稳步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2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注册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有利于

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
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符合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七、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款项将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装备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