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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
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二、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调整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
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
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
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   立:



   梅慎实:



   赵丽红:




                                                     2020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