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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
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公司董事会会议前收到了拟审议的议案材料,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 2019
年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及保障采购品质,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应就该
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许仁寿、黄崇兴、张波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