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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配方案距
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11,430,81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马丽梅、韩珍琳
咨询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电话:0755-3381810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