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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2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
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6 号)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67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17.34 万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 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
字(2018)01008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因此,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三、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拟以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未从事高风险
投资,且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进行高风险投资,也不会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专项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保荐机构意见
    新疆交建本次将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9,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