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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交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19-05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6 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
 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说明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
 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
 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财会〔2019〕6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6.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 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3)利润表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
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文件备查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