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1-6月)2019-08-2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6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年11月21日向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股的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7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
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7,526,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9,173,4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11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
2018 年 12 月 21 日 A 股募集资金总额 466,7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7,526,600.00
2018 年 12 月 21 日实际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419,173,400.00
加:2018 年度利息收入 104,252.70
减:2018 年度已使用金额 329,165,9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A 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111,752.7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36,497.54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A 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248,250.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
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
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木 齐 分 行 账 号 为 630502755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市 扬 子 江 路 支 行 账 号 为
107673357014 开设了 2 个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630502755 90,158,885.81 活期存款
齐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 107673357014 89,364.43 活期存款
支行
合 计 90,248,250.24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 2019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见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1-6 月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2019 年 1-6 月,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67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916.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本年度实现
项目, 含部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度(%)(3)=(2)/(1) 的效益
分变更) 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路桥工程施工业 否 32,917.34 32,917.34 32,916.5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务运营资金项目
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 否 9,000.00 9,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917.34 41,917.34 32,916.59 78.53
合计 41,917.34 41,917.34 32,916.59 78.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购置设备提升施工效率产能技术改造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账时点恰逢新疆地区温度较低,工程暂停施工,
因此公司当时未启动设备购置,后由于公司设备已能满足工程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过早
购置设备导致的设备闲置,公司暂未使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拟以不超过 9,0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前述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9 年 4 月 23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拟以不超过 9,0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前述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