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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
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股东代表监事两名,第四届监
事会决定提名李泳娟、寇金科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拟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4 日
附: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泳娟女士,1971 年生,大专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3 年 8 月,担任中山

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中山
市日丰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安徽日丰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200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李泳娟女士持有公司 716,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2%。李泳
娟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泳娟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
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经查询,李泳娟女士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寇金科先生,1982 年生,大专学历。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先后担任
中山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班长、工艺工程师、楼面副主管;2009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顾问;2010 年 1
月至今,先后担任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商务经理、销售主管、销售助理。

   截止会议召开日,寇金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寇金科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寇

金科先生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