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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合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19年10
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
席董事8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 年 1 月修订)
等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规定的时间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和披
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鸿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5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鸿合科技”)
拟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蚌埠市人民政府签署《鸿合交互显示
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全资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
    首期项目拟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建设鸿合科技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
地及国内展示接待中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投资协议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与蚌埠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鸿合显示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
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

关要求,公司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设董事会监察委员会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合规建设,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增设董事会监察委员会。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推进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拟选举公司董事张树江先生、邢修青先生及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为公司监察
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树江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