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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麦食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19-021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

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 财会〔20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2 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
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

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

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
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填列。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1、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贷
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
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
转计入当期损益。

    2、在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信用损失准备,

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
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
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1、原列报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现

调整到“交易性金融资产”。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原列报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现
调整到“交易性金融负债”。

   4、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
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
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无追溯调整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董事会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