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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瑞技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01-2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瑞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超                     联系电话:0755-82835815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建宇                   联系电话:0755-8283581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许超、万宇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0年1月1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

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等进行沟通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工作资料、公司内

部审计报告;与公司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 (公

                                                                   司上市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前已设
审计部门(如适用)
                                                                   立相关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

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财务报告等资料;分析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沟通;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核查

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等制度,核查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查阅公司

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等;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许   超                    关建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