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3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据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佳友 马 忠 陈 南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