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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蔡为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蔡为民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各子公司其他现有职务,蔡为民先生
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卢文浩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卢文浩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佳友                       马   忠                     陈    南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