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五方光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9-30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132,495,357.9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
561 号)同意,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票 5,040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14.39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25,2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020,377.33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54,235,622.6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
健验〔2019〕3-4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32,495,357.92 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拟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使用本次募集资   预先投入自有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金额           金金额
      蓝玻璃红外截
      止滤光片及生
1     物识别滤光片   558,000,000.00   558,000,000.00   132,495,357.92   132,495,357.92
      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155,000,000.00    96,235,622.67                -                 -
3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00.00                -                -                 -
        合计         863,000,000.00   654,235,622.67   132,495,357.92   132,495,357.92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投入自有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2,495,357.92 元置换上述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2,495,357.9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2,495,357.9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381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拟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民生证券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