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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银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2019-12-1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
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并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现将本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
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
资本充足率水平,进一步夯实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基础。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后有助于本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

率水平,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本行各项业务的稳健、快速
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在促进资产及业务规模稳步
扩张的同时,提升本行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
要表现在:
    (一)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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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前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亦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将有助于本行提升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强本行风险抵御能力,并为本行资产规

模的稳步扩张、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将有助于提升本行资本规模,为

本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资本基础,促进本行进一步实现规模
扩张和业务拓展,有利于促进本行盈利能力提高和利润增长。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
    近年来,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进程不断深化,中国银行业监

管机构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力度,银行资本监管日趋严格。《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商业银行各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
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

求。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分别为
7.5%、8.5%和 10.5%,并将视情况要求增加不超过 2.5%的逆周期资

本要求。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
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1.31%、11.35%和 14.39%。本行资本充足

率水平虽已满足目前的监管要求,但随着各项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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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预计本行未来的资本充足水平将有所下降。
为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本行有必要在自身留存

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进一步提高
资本充足率水平,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同时,亦为可能提高的监管
要求预留空间。

   2、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本行以“根植实体经济,构建普惠金融,融合吴地文化,

打造品质苏银”为发展战略,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实体

经济的能力。但同时,银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商业银行资本实力对其可

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日益显著。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健发展,金融市场化改

革进程加速,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关键阶段,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

级,国内银行需要维持稳定并合理增长的信贷投放规模,而风险加权资

产的持续增长,将使银行面临持续的资本压力。

   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能够进一步提高本行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

水平,既有利于本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也有助于增强本行服务实体经

济的能力。

   (二)可行性分析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将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以扩大业务规模,

优化业务结构。本行将通过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
审慎经营,稳健发展,在保持资产规模稳健增长的同时,保持良好的
资产收益水平。为实现本目标,本行将持续推进以下举措:

   1、围绕中小企业,提供伴随成长式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围绕大
众、中产和专业人士客户群,提供微小客户“苏式”服务,提升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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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贡献度;巩固传统特色支农品牌,打造金桂系列三农品牌,服务
新型农民。

    2、围绕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加强与公司、零售客户联动,调整
同业结构,提升债券投资力度,培养投行能力,强化业务创新,确保
风险可控。

    3、构建多元化的客户渠道接触点,优化网点布局,推进功能转
型,提升物理渠道效率;完善网银、手机银行等虚拟渠道,增强客户
体验,提升虚拟渠道交易替代率。

    4、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建立与本行业务发展状况、风险
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水平相适应,且符合股东价值要求的资本管理体
系,通过对资本的持续有效管理,实现资本充足、结构合理和补充渠

道多元化的目标,确保经营的安全与稳健。
    5、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持续加强多渠道招聘,加强
基于战略的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全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充分重视员

工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综上,本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
本,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行业务的稳

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
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同时,本行采取有效措

施推进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提供了良好的保
障。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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