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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银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2019-12-16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在可
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一)假设条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
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行经营环境等方
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股本除首次发行外未发生重大变

化。
    3、假设本行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并且本
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行
本次可转债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1
    4、假设本行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且暂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

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8.89 元/股,即本行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

日本行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本行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
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

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本行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 0.4%,该票面利率仅为
模拟测算利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行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8、假设 2019 年度本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19 年半年报数据全年化测

算;假设本行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分别增长 0%、5%及 10%。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9、除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

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2
       10、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

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下:

                            2019 年度/2019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3,333.33      3,333.33              3,333.33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百
                                      3,137.90      3,333.33              3,333.33
万股)

假设一: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无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9.71      2,859.71              2,852.21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59.71      2,859.71              2,852.21
净利润(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91             0.86                  0.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91             0.86                  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              2,843.74      2,843.74              2,836.24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                  0.91            0.85                   0.8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                  0.91             0.85                  0.79
股收益(元/股)

假设二: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增长 5%

                                           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9.71    3,002.70   2,995.20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59.71    3,002.70   2,995.20
净利润(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91       0.90       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91       0.90       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           2,843.74    2,985.92   2,978.42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                0.91       0.90       0.8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                0.91       0.90       0.83
股收益(元/股)

假设三: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9.71    3,145.68   3,138.18
(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59.71    3,145.68   3,138.18
净利润(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91       0.94       0.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0.91       0.94       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           2,843.74    3,128.11   3,120.6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                0.91       0.94       0.94
股收益(元/股)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              0.91               0.94                0.87
股收益(元/股)

    注1:净利润增速是指本行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

    注2:假设本行2019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根据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计算所得(计算公式为2019年全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9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9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摘引自本行2019年8月23日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注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

发放的股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截至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9年12月13日),本行无当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注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计算基础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本行于2019年8月2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3.33亿股,股本增加至

33.33亿元。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本次可转债的发行
时间及完成转股时间仅为示意性假设,最终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并实际
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完成时间以及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
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

                                       5
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
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
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

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
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
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

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
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
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

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
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行

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本行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
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
需要。2013 年 1 月 1 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

施,对商业银行资本达标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本行有必要通

                               6
过本次发行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同时,
为日益提高的监管要求预留空间,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和

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本行长期发展,推进战略规划实施。本行在发展过
程中逐步探索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本次发行有助于本行在

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加速推进、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新形势下,加
快经营模式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探索开展多元化经营,促进实体经
济发展的同时,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资本保障。

   (三)提升本行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能够借助
资本市场引入优质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拓宽业务
发展空间,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本行市场地位、区

域影响力,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综合考虑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价值实现等因素,本次发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可以进一步

增强本行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对本行应对未来金融体制改革和银
行业竞争、实现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增长、提升市场影响力具有重要意
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本行现有各项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
将为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
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

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7
    本行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才储备及国内外高端、稀缺专家
型人才引进,建立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同时,通过健全员工培

训制度,对员工进行专业能力的提升,培育“专家型”人才团队,为
本行创新发展,勇立改革之先注入“源头活水”。
    本行重视科技创新,信息技术体系建设的完备对本行业务有着重

要而深远的影响。本行持续提高科技规划、自主研发、安全运营能力,
深化信息科技与业务的融合,全面提升银行信息化水平。本行未来将
持续深化信息科技与业务的融合,以科技转型驱动全行数字化战略转

型,努力将苏州银行打造成为一家数字化水平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
    市场方面,本行植根长三角核心经济圈,领先发达的区位优势助
力跨越式发展。未来战略上,立足“根植实体经济,构建普惠金融,

融合吴地文化,打造品质苏银”的愿景,未来本行将致力于打造成为
风控有效、科技引领、专业专注的新时代普惠银行。深耕苏州,开拓
全省,辐射长三角,搭建海外合作平台,逐步探索新的业务模式,

开拓利润增长点,本行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五、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

述情况,本行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增强本行的持
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本行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3,486.69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375.83 亿元,增幅 12.08%,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1,508.79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36.51 亿元,增幅 9.95%,存款总额为

2194.34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67.59 亿元,增幅 13.89%,股东权

                               8
益总额为 285.02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39.16 亿元,增幅 15.93%。
    本行主要业务包括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及资金业务等。

    公司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中
间业务等。丰富灵活的公司金融业务产品和强有力的营销手段及高
质高效的服务支持是本行公司业务的重要特色。

    个人业务方面,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
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代理业务以及理财业务等,凭借优质的金
融服务和良好的品牌形象,本行个人客户规模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

实现了基础客户与中高端客户的同步发展。
    资金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理财业务、票据
及同业业务等。资金业务是本行重要的支柱性业务,是本行重要的利

润中心之一。经过十多年的运作和经验积累,本行资金业务规模不断
壮大,并在金融同业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金融市场总部采
用成熟先进的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前中后台的一体化管理,具有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金融市场总部取得了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业务
资格、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
    (二)本行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本行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
    本行作为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
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

险及法律合规风险等。
    2、本行主要改进措施
    本行实施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战略,建立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持续推进与本行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的

                               9
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防范最终资产损失的原则。同时,本
行不断完善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建立风险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促

进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的提升,重视培育全员的风险管理思想与
文化,统筹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三)提升本行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和提高本行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升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

    本行为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将大力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发展资
本节约型业务。主要体现在更加合理的分配信贷资源,提升客户的收
益率水平;优化业务模式,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型业

务,努力实现资产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型;在业务发展中
适当提高风险缓释水平,减少资本占用;引导业务部门和各级机构调
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实现资本水

平与风险水平合理匹配,提高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2、保持股东回报政策的稳定性
    为了稳定股东回报政策,《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和分红比例等事宜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制订了本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
定的回报预期。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能够更好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公司内

部建立了完善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以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

                               10
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和长期发
展战略相匹配;全面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全面建设前中后台一体化

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
   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而非具体

募投项目,因此其使用和效益情况无法单独衡量。本行将加强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行相关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
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苏州银行的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苏州银行的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苏州银行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苏州银行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
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苏州银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