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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19-007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主持。本次监事会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投入自有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截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3,601.98 万元及以

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68.87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870.85 万元置
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