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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远气体: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2019-12-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六


                                                   德恒 02F20170540-000014 号


致: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

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

问,已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70540-00001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

上市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以及德恒 02F20170540-00002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70540-00006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

德恒 02F20170540-00007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

称“《补充法律意见二》”);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70540-00009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

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70540-000010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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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四》”);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

出具了德恒 02F20170540-000012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五》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

下发了《关于请做好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

下简称“告知函”),现根据告知函涉及的有关事宜,本所承办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核查并出具《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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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
法律意见六》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保证已经向本所承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六》所
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分别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和相符。

    三、本《补充法律意见六》是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
五》的补充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就有关问题所
作的修改或补充外,《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
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的内容仍然
有效。对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
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中已披露但至今
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六》不再重复披露。

    四、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意见五》
中的前提、假设、承诺、声明事项、释义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六》。

    五、本《补充法律意见六》中所称“报告期”是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

    六、本《补充法律意见六》仅供发行人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七、本所目前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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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0000400000448M,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负责人为王丽。

    八、本《补充法律意见六》由沈宏山律师、李源律师、李珍慧律师共同签署,
本所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本所承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本《补

充法律意见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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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对《告知函》的回复


    一、关于资金占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勇发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长阳鸿朗占

用公司资金近 3000 万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前述资金占用的原因

及解决过程;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说明整改后的内控制

度是否已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

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核查过程: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及与长阳

鸿朗资金拆借的凭证及协议;2.访谈长阳鸿朗执行事务合伙人;3.查阅信会师

报字[2018]第 ZE10876 号及[2019]第 ZE10690 号《审计报告》;4.查阅《公司

章程》《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

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湖北

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

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6.查阅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

发及冯杰出具的《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前述资金占用的原因及解决过程;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1.资金占用的原因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勇发曾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长阳鸿

朗占用公司资金近 3,000 万元,用于归还其外部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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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吴德欣、贺国庆向杨勇发借入资金 3,000 万元用以收购潜江龙佑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潜江龙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龙佑”)

股权,进而通过潜江龙佑间接持有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 34%的股权。

    杨勇发出借至吴德欣、贺国庆的资金来源于杨勇发其他外部借款,吴德欣、

贺国庆在该笔借款约定期限到期后未如期偿还,杨勇发通过长阳鸿朗间接占用公

司资金,用于偿还其外部借款,并向吴德欣、贺国庆提起了诉讼。

    2.资金占用归还情况

    杨勇发通过长阳鸿朗拆借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在 2015 年底之前,后杨勇发

以杨艳琼等家族成员转让合伙份额的转让款以及向外部自然人的借款陆续偿还

了占用的资金及相关利息。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876 号及[2019]第 ZE10690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长阳鸿朗已归还拆出资金,上述间接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已彻底解决。

    3.整改落实情况

    实际控制人家族陆续偿还了上述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前述资金占用情况

已经归还完毕。此外整改措施还包括:

    (1)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亦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认为发行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

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2018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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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前述资金占

用事宜再次审议,同时,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确认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

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及冯杰出具了《避

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

损害和远气体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目前不存在且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违

法违规占用和远气体资金或要求和远气体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发行

人制定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制度》。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自 2017 年开始,发行人已根据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关

联方资金拆借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措施,规范了关联方资金拆借行

为,有效杜绝了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情况,上述整改落实情况符合规定。

    (二)说明整改后的内控制度是否已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相关内

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 整改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发行人在《公司章程》《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

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事项,主要条款为:

    “第十三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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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低

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

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值的 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

    (五)关联交易金额达不到上述条款规定的,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应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均应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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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五)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

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六) 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

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七)监管机构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

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第十二条第(二)至第(五)项所列的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适

用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

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适用第

十三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

计,根据预计金额适用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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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适用第十

三条的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

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

    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参考市场价格的,公司在按照第二十三条

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两

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2)发行人在《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向关联方实施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使

用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其中重要措施具体如下: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

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

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

制。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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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应定期核查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

司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是该项工作

的业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

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

交易事项。因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时,应按照资金审批和

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

性资金占用。

    第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对于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给予警告、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

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

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2. 相关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

规范了关联交易,主要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表决结果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金融机构                                 同意票数占有表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1    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05-03 决权董事总数的
                                             次会议
          在 2017 年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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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表决结果
          有限公司、长阳农商行等商业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
                                                                        同意票数占有表
          元流动资金贷款;同意武汉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2017-05-22 决权股份总数的
          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100%
          等担保机构为上述贷款提供担
          保)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金融机构                                  同意股数占有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18-04-11 决权董事总数的
                                             三次会议
          2018 年向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                                       100%
     2    限公司、长阳农商行等商业银
                                                                        同意股数占有表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2018-05-07 决权股份总数的
          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可由公司              会
                                                                            100%
           股东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同意股数占有表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关联                       2019-02-22 决权董事总数的
                                              次会议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100%
          年度金融机构融资方案的议                                      同意股数占有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3    案》(同意公司向交投财务公                         2019-03-15 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
          司、长阳农商行借款,公司自                                        100%
          然人股东及其家庭成员拟为公                                    同意票数占有表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司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提                       2019-02-22 决权监事总数的
                                              次会议
          供担保)                                                          100%
                                                                        同意股数占有表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关于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                         2019-04-23 决权董事总数的
                                              次会议
          赁(天津)有限公司借款及关                                        100%
          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股                                    同意股数占有表
                                         2019 年度第一次临
     4    东杨涛、杨勇发、杨峰、冯杰                         2019-05-09 决权股份总数的
                                            时股东大会
          为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                                          100%
          (天津)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                                    同意票数占有表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04-23 决权监事总数的
                                              次会议
                                                                            100%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已通过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杜绝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发行人未再发生资

金与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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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整改后的内控制度已经合理、正常运行并

持续有效,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二、关于相关股权转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勇发的母亲李秀堂报告

期内曾代实际控制人持有力能液化 14%的股权、鑫鼎新能源 49%的股权、松滋

新能源 49%的股权,上述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发行人于报告期

向非关联方转让上述股权,报告期 2016-2017 年存在向其采购情形。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1)杨涛、杨勇发的母亲李秀堂参股三家与

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企业的原因;(2)前述股权受让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发行人未收购上述股权而采用转让方式的原因

及合理性;(4)股权受让方的资金来源,是否实际来自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提供的借款或其他资金资助,结合转让前后公司治理情况、董监高和重

要岗位的人员调整情况等说明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

排;(5)上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及经营规模;在前述股权转让完

成后,发行人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继续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及结算情况,

交易占发行人、上述企业及同类产品交易比例情况,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交

易价格的公允性;(6)结合报告期初期采购的原因,说明采购业务未能持续的

合理性,相应经营区域的采购业务替代措施,报告期是否存在向上述企业采购

业务未入账的情形;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叠经营区域,重叠供应商和重叠客户的

情况,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具有可比性和公允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

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核查过程: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力能液化、鑫鼎

新能源、松滋新能源的工商登记资料;2.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松滋新能源、鑫鼎实业的工商公示信息;3.查阅了相

关股权转让协议;4.查阅了发行人股东、董监高调查表以及孟晓凡、何建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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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调查表》;5.查阅了相关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凭证;6.查阅了发行人

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历次《营业执照》;7.访谈了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勇发、冯杰

以及冯杰的配偶杨艳琼;8.查询了股权受让方孟晓凡、何建刚以及鑫鼎实业签

署的访谈记录;9 查阅了发行人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松滋新能源之间签订

的业务合同、销售及采购发票、相关凭证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杨涛、杨勇发的母亲李秀堂参股三家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企业

的原因

    李秀堂参股的三家企业分别为宜昌力能液化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能

液化”)、鑫鼎(松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能源”)、鑫鼎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鑫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新能源”),

上述三家企业以经营天然气为主营业务。

    2011 年,鉴于国家大力倡导发展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杨涛、杨勇发、

冯杰及杨艳琼对天然气业务前景较为看好,因公司其他股东未能就投资天然气业

务达成一致意见,故实际控制人家族选择母亲李秀堂作为家族代表参股三家企

业。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李秀堂投资上述三家企业的时点分别为 2011 年、2013

年及 2014 年,而 2011 年至 2014 年期间,发行人尚未经营天然气业务。自 2015

年起,发行人将尾气回收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方向,开始投资建设“三宁合成氨驰

放气尾气回收项目”,该项目正式投产后生产出氧、氮、氩及液化天然气产品。

因此,发行人于 2015 年 7 月变更了经营范围,增加了天然气业务。自此,李秀

堂参股企业在天然气业务上与发行人业务存在相似之处,故李秀堂通过股权转

让、注销企业等方式,彻底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截至报告期末,松滋新能源已

注销完毕,李秀堂所持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的股权已全部转出,李秀堂不存在

其他对外投资。此外,实际控制人业已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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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亦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者其他经营实

体,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前述股权受让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档案、核查了发行人股东及

董监高调查表、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勇发、冯杰以及冯杰的配偶杨艳琼

及相关股权受让方进行了访谈,并对比了发行人关联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及其他第三方信息查询平台登记信息。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前述股权受让方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发行人未收购上述股权而采用转让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的访谈,2015 年,发行人除杨

涛、杨勇发、冯杰以外的其他股东认为天然气业务的发展前景仍不明朗,发行人

内部就通过收购上述股权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李秀堂

仅参股了上述公司,无法对上述公司进行控制,而上述公司其他股东如孟晓凡、

何建刚、鑫鼎实业等具有承接股权继续经营的意愿,并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故

选择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彻底退出。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未收购上

述股权而采用转让方式具有合理性。

    (四)股权受让方的资金来源,是否实际来自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提供的借款或其他资金资助,结合转让前后公司治理情况、董监高和重要岗

位的人员调整情况等说明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1.股权受让方的资金来源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对股权转让受让方孟晓凡、何建刚及鑫鼎实业的访谈,孟

晓凡为力能液化的股东及经理,以其自有资金购买股权,何建刚为鑫鼎新能源执

行董事兼经理,以其自有资金购买股权。孟晓凡、何建刚为上述公司的股东及高

管,具有承接股权继续经营的意愿,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不存在资金实际来

自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提供的借款或其他资金资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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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秀堂将鑫鼎新能源股权转让给鑫鼎实业之时并未实缴出资,故转让金额为

0 元。

    2.股权转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1)转让前后相关公司治理情况、董监高和重要岗位的人员调整情况

    2016 年 6 月李秀堂转让其所持有力能液化的股权,该时间前后,力能液化

实际经营管理人员均为执行董事何建刚及经理孟晓凡,力能液化治理情况、董监

高和重要岗位的人员未发生重大调整。

    2016 年 12 月李秀堂转让其所持有鑫鼎新能源的全部股权,该时间前后,鑫

鼎新能源实际经营管理人员均为执行董事兼经理何建刚,鑫鼎新能源治理情况、

董监高和重要岗位的人员未发生重大调整。

    (2)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力能液化股权受让方已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足额支付转让款 700 万元,2016

年 6 月 8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

益安排。

    鑫鼎新能源股权受让方已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足额支付转让款 320 万元,

2017 年 1 月 20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代持或

其他利益安排。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股权转让受让方资金来源于受让方

自有资金,非来自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提供的借款或其他资金资助,股

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五)上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及经营规模;在前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发行人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继续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及结算情

况,交易占发行人、上述企业及同类产品交易比例情况,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力能液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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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力能液化生产经营情况及双方交易的基本情况

    力能液化主要经营天然气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业务,前述股权转让完成

后,发行人仍与力能液化发生了少量的业务往来,交易产品主要为液化天然气及

液氮。报告期内,具体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液化天然气销售金额                   -           -           -         316.08

    占和远气体液化天然气收入的比重             -           -           -         3.43%

     占和远气体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0.79%

    占力能液化液化天然气成本的比重             -           -           -         70.29%

     占力能液化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           -           -         70.29%

          液化天然气采购金额                   -           -           -         140.67

    占和远气体液化天然气成本的比重             -           -           -         2.08%

     占和远气体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           -           -         0.59%

    占力能液化液化天然气收入的比重             -           -           -         31.17%

     占力能液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31.17%

             液氮销售金额                          -           -           -       59.80

        占和远气体氮气收入的比重                   -           -           -      0.85%

      占和远气体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      0.15%

        占力能液化氮气成本的比重                   -           -           -      0.00%

      占力能液化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           -           -      0.00%
  注:力能液化采购氮气主要进行试机运行,未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之中。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力能液化经营规模较小,相关交易占发行人及同类

产品的交易比例较低。

    (2)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力能液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液氮及液化天然气。由于力

能液化在其天然气产品液化过程中需要使用液氮进行冷却并用作仪表气,而发行

人是宜昌地区的液氮气体生产商,出于维持生产经营、降低采购运输成本的考虑,

力能液化于 2016 年度向公司采购了液氮。力能液化同时经营天然气加气站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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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天然气生产及销售业务,当力能液化不能保障其客户液化天然气供应时,会

临时从公司处采购部分产品。公司对力能液化的销售主要是基于公司在宜昌地区

的区域竞争优势以及力能液化自身需求而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向力能液化采购的产品主要为液化天然气。2016 年第一季

度,公司液化天然气货源不足时,需要临时而从力能液化处调配少量产品以满足

自身客户的需求。此外,公司会因运输设备的加气需求,而在力能液化加气站进

行加气。公司向力能液化的采购主要是基于公司自身销售需求,交易金额占同期

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小。

    2016 年之后,随着力能液化的天然气液化设备停产,双方之间未再发生交

易。

    (3)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从力能液化处采购的液化天然气集中于 2016 年度一季度,采购平均价

格为 3,494.85 元/吨,湖北地区液化天然气的同期平均市场价格为 2,659.31 元/吨,

该价格为自提出厂价,不包含运输成本、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等因素。不同气体

公司之间会相互采购液化天然气以满足各自客户的需求,定价时会考虑地区行

情、市场供求因素等差异。公司从力能液化采购的液化天然气价格以市场价格为

定价基础,采购定价公允。

    公司销售给力能液化的液氮集中于 2016 年度,销售平均价格为 844.15 元/

吨,公司同期向所有客户销售的液氮平均不含税单价为 823.00 元/吨,湖北地区

液氮的同期平均市场价格为 607.83 元/吨,该价格为自提出厂价,不包含运输成

本、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等因素。力能液化位于宜昌市宜都市,考虑到运输距离、

地区行情、市场供求因素、交易时间等存在差异,销售定价公允。

    公司销售给力能液化的液化天然气集中于 2016 年度,销售平均价格为

3,095.84 元/吨,公司同期向所有客户销售的液化天然气平均不含税单价为

3,357.06 元/吨,湖北地区液化天然气的同期平均市场价格为 2,469.72 元/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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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自提出厂价,不包含运输成本、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等因素。力能液化位

于宜昌市宜都市,考虑到运输距离、地区行情、市场供求因素、交易时间等存在

差异,销售定价公允。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会同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前述股权转让完成

后,发行人仍与力能液化发生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

    2.鑫鼎新能源相关情况

    (1)鑫鼎新能源生产经营情况及双方交易的基本情况

    鑫鼎新能源主要经营天然气加气站业务,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与鑫

鼎新能源发生了少量的业务往来,交易的产品主要为液化天然气。报告期内,具

体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液化天然气销售金额                   -       -        276.11       304.49

    占和远气体液化天然气收入的比重             -       -        2.09%        3.31%

     占和远气体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0.50%        0.77%

   占鑫鼎新能源液化天然气成本的比重            -       -        24.68%       48.19%

    占鑫鼎新能源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       -        24.68%       48.19%

          液化天然气采购金额                   -       -         4.94         39.16

    占和远气体液化天然气成本的比重             -       -        0.04%        0.58%

     占和远气体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       -        0.01%        0.17%

   占鑫鼎新能源液化天然气收入的比重            -       -        0.41%        4.93%

    占鑫鼎新能源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        0.41%        4.9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鑫鼎新能源经营规模较小,相关交易占发行人及同

类产品的交易比例较低。

    (2)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鑫鼎新能源采购的产品主要为液化天然气。发行人主要

向工业企业销售液化天然气,没有针对车辆供气的液化天然气装置,未经营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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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加气业务,公司因运输设备的加气需求,而在鑫鼎新能源加气站进行加气。公

司向鑫鼎新能源的采购主要是基于公司运输设备的加气需求,交易金额占同期主

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鑫鼎新能源的产品主要为液化天然气。当鑫鼎新能源

天然气货源紧张时,会临时从发行人处采购部分产品。公司对鑫鼎新能源的销售

主要基于鑫鼎新能源为保障其货源的充足稳定而进行的临时采购,交易金额占同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

    2017 年之后,因鑫鼎新能源对其货源进行了拓展,双方之间未再发生交易。

    (3)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从鑫鼎新能源采购的液化天然气集中于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采购平

均价格分别为 4,085.55 元/吨、3,800.17 元/吨,湖北地区液化天然气的同期平均

市场价格分别为 2,469.72 元/吨、3,464.49 元/吨,关联交易价格相对较高,主要

原因系:第一、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是湖北市场液化天然气自提出厂价,不包含

运输成本、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等因素;第二、公司从鑫鼎新能源采购液化天然

气,主要系根据运输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的加气需求而零星采购,并非集中批发采

购,且天然气加气必须设有针对车辆供气的加气装置,零售加气价格一般相对较

高;第三、鑫鼎新能源按照加气站当日的加气价格与公司进行结算,与同期给其

他方加气价格一致。综上,公司从鑫鼎新能源采购的液化天然气价格以市场价格

为定价基础,采购定价公允。

    公司销售给鑫鼎新能源的液化天然气集中于 2016 年度及 2017 年上半年,销

售平均价格分别为 2,943.73 元/吨、3,322.67 元/吨,湖北地区液化天然气的同期

平均市场价格分别为 2,469.72 元/吨、2,851.42 元/吨,关联交易单价与同期市场

价格的差异均为 470 元/吨左右,主要原因系液化天然气的市场价格是湖北市场

液化天然气自提出厂价,考虑到运输成本、管理成本、目标利润等相关影响因素,

公司销售给鑫鼎新能源的液化天然气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销售定价公

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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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会同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前述股权转让完成

后,发行人仍与鑫鼎新能源发生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

    3.松滋新能源相关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松滋新能源成立于 2013 年 09 月 17 日,筹建期至 2014

年 9 月 17 日,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公司

已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注销。在此期间,松滋新能源未开展经营活动,未与公司

发生交易。

    (六)结合报告期初期采购的原因,说明采购业务未能持续的合理性,相

应经营区域的采购业务替代措施,报告期是否存在向上述企业采购业务未入账

的情形;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叠经营区域,重叠供应商和重叠客户的情况,相关

交易价格是否具有可比性和公允性

    1.结合报告期初期采购的原因,说明采购业务未能持续的合理性

    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上述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

访谈,公司采购业务未能持续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发行人与对方业务的关联性降低。2016 年之后,随着力能液化天然

气液化设备停产,双方未再发生交易;2017 年之后,随着鑫鼎新能源货源的不

断拓展,双方未再发生交易。

    第二,发行人解决同业竞争的要求。鉴于上述企业从经营范围上与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李秀堂逐步转让相关股权,彻底退出了相关企业。公司管理层与

上述企业的联系逐渐减少,业务合作逐渐停止。

    第三,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严格执行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行为,2017 年之后,公司与力能液化、

鑫鼎新能源未再发生交易。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之间进行的采购

业务未能持续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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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相应经营区域的采购业务替代措施,报告期是否存在向上述企业采购业

务未入账的情形

    报告期初,公司基于自身真实业务需求,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产生了少

量业务往来,销售产品数量较少,涉及金额较低,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同类产品收入及成本的比例极低,此外,公司在湖北地区拥有广

泛的采购方式,其他供应商的替代能力强。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相关业务

的停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上述公司采购未入账的情形。

    3.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叠经营区域,重叠供应商和重叠客户的情况,相关交

易价格是否具有可比性和公允性

    本所承办律师通过核查发行人的供应商及客户清单以及力能液化、鑫鼎新能

源的采购及销售明细后认为,发行人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同处湖北省,存在

经营区域重叠的情况,但发行人与力能液化、鑫鼎新能源分别拥有自己的客户及

供应商,公司与对方不存在重叠供应商及重叠客户的情况。




    三、关于生产资质与安全生产。工业气体作为危险化学品被纳入监管,工业

气体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需要取得相关准入许可。请发行人:(1)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说明是否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须取得的全部

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2)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安全生产资

质取得情况,结合安生生产情况,说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造成 3 人死亡事故是否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是否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4)报告期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

环保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机构以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

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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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过程: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及其分子

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关于主营业务的说明;2.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所有资质文件;3.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从事现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4.取得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子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5.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环保相关内控制度;6.查阅浠水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3 人死亡事故)相

关行政处罚的资料、罚款缴纳凭证及发行人关于该项安全事故的文件记录资料;

7.取得了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一般窒息事故”的《说明》以及

无违法违规的《证明》;8.取得了发行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说明。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说明是否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须

取得的全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

学品登记证、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所应取得资质证书及实际取

得证书情况如下: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9.1 生效)第

二条规定:“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

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

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2016 年 9 月 30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 60 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明确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型和产品目录,自 2016 年 10 月 30 日

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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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1 月 22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以下简称“《通则》”)

(2018.12.1 日生效),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修订并更新明确了工业产品危

险化学品中工业气体实施许可证管理的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产品品种
     1               氢气               1                       工业氢
                                        2                        纯氢
                                        3                       高纯氢
                                        4                       超纯氢
     2           二氧化碳               5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6                    高纯二氧化碳
     3           六氟化硫               7                    工业六氟化硫
     4               乙炔               8                      溶解乙炔
     5          石油化工气              9                     工业用乙烯#
                                        10                    聚合级丙烯
                                        11                   工业用丁二烯
                                        12                   工业用异丁烯
                                        13                    工业用1-丁烯
                                        14                   工业用异丁烷
                                        15                焊接切割用燃气 丙烷
                                        16                焊接切割用燃气 丙烯
     6         电子工业用气             17              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化亚氮
                                        18              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化硫
                                        19              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氯化硼
                                        20               电子工业用气体 氯化氢
                                        21                 电子工业用气体 氢
                                        22                电子工业用气体 硅烷
                                        23                 电子工业用气体 氨
                                        24              电子工业用气体 三氟化硼
                                        25               电子工业用气体 磷化氢
                                        26               电子工业用气体 高纯氯

    发行人业务涉及氮气的生产,浠水蓝天业务涉及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

猇亭分公司业务涉及工业氧、工业氮的生产,荆门鸿程业务涉及溶解乙炔的生产,

荆州骅珑业务涉及纯氮、工业氧的生产,金猇和远业务涉及氢气的生产,在《实

施细则》颁布生效前,以上企业需要办理且均已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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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全国工业
        和远                                                 食品添加剂:氮
  1            产品生产     鄂 XK13-217-00076   2013.07.24                       2018.07.23
        气体          注1
                                                                    气
               许可证
                                                             不燃气体:1、工
                                                             业氧(压缩、液
               全国工业                                      化)2、高纯氧(压
        浠水
  2            产品生产     鄂 XK13-010-00023   2013.08.19   缩、液化)3、高     2018.08.18
        蓝天          注2
               许可证                                        纯氮(压缩、液
                                                             化)4、氩(压缩、
                                                                 液化)
                                                             不燃气体 3 个:
        猇亭   全国工业                                      工业氧(压缩、
  3     分公   产品生产     鄂 XK13-010-00014   2012.12.17   液化),工业氮      2017.06.24
                      注3
         司    许可证                                        (压缩、液化),
                                                             氩(压缩、液化)
        猇亭   全国工业
  4     分公   产品生产     鄂 XK13-217-00076   2013.07.24     食品添加剂        2018.07.23
                      注3
         司    许可证
               全国工业
        浠水                                                 食品添加剂:氮
  5            产品生产     鄂 XK13-217-00111   2014.12.01                       2019.11.30
        蓝天          注2
                                                                    气
               许可证
               全国工业
        荆门
  6            产品生产     鄂 XK13-010-00037   2017.03.02      溶解乙炔         2022.03.01
        鸿程
                许可证
               全国工业                                      不燃气体:纯氮
        荆州
  7            产品生产     鄂 XK13-010-00010   2016.10.08   (压缩)、工业      2021.10.07
        骅珑
                许可证                                         氧(压缩)
                                                             不燃气体:工业
               全国工业                                      氮(压缩):易
        金猇
  8            产品生产     鄂 XK13-010-00032   2015.07.08   燃气体:工业氢      2020.04.15
        和远
                许可证                                       (合格品)、高
                                                                   纯氢
      注 1:和远气体持有的编号为鄂 XK13-217-00076 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到期;由于和远气体不再涉及生产列入《实施细则》之“72-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
目录的产品,所以无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 2:浠水蓝天持有的编号为鄂 XK13-010-00023 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到期,持有的编号为鄂 XK13-217-00111 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到期,根据《实施细则》及《通则》的规定,由于浠水蓝天目前不涉及生产列入《实施
细则》及《通则》目录的产品,所以浠水蓝天无需续办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5-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注 3:猇亭分公司持有的编号为鄂 XK13-010-00014、鄂 XK13-217-00076 的“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已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2018 年 7 月 23 日到期;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
猇亭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产品为氧、氮、氩等工业气体产品,其中生产的产品未被列入《实施
细则》之“72-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目录,所以猇亭分公司无需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修订)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

 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

 动。”

        猇亭分公司业务涉及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枝江分公司业务涉及液氧、

 液氮、液氩的生产,荆门鸿程业务涉及溶解乙炔的生产,浠水蓝天业务涉及液氧、

 液氮、液氩的生产,荆州骅珑业务涉及氧气、氮气的生产,金猇和远业务涉及氮

 气、氢气的生产,以上企业需要且均已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详细

 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猇亭
               安全生产   (鄂)WH 安许证字                  液氧、气态氮、
  1     分公                                    2017.12.18                      2020.12.25
                许可证         [延 0751]                       液氩、液氮
         司
                                                              液氧 12,540 吨/
                                                              年、液氮 2,900
        枝江
               安全生产   (鄂)WH 安许证字                    吨/年、液氩
  2     分公                                    2019.04.28                      2020.05.04
                许可证           [0951]                      8,280 吨/年、液
         司
                                                             态甲烷 37,680 吨
                                                                    /年
        荆门   安全生产   (鄂)WH 安许证字
  3                                             2017.09.05      溶解乙炔        2020.09.15
        鸿程    许可证         [延 0732]
                                                                   液氧
        浠水   安全生产   (鄂)WH 安许证字                  4500Nm3/H、液
  4                                             2019.04.24                      2022.04.23
        蓝天    许可证         [延 0812]                     氮 1500Nm3/H、
                                                              液氩 190Nm3/H
        荆州   安全生产   (鄂)WH 安许证字
  5                                             2018.02.11     氧气、氮气       2021.01.15
        骅珑    许可证         [延 0167]
        金猇   安全生产   (鄂)WH 安许证字
  6                                             2017.10.23     液氮、液氢       2020.10.14
        和远    许可证         [延 085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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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修订)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

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

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六十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

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3 号)第三条规定:“国

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

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猇亭分公司业务涉及液氧、液氩、液氮等的生产,枝江分公司业务涉及液氧、

液氮等的生产,荆门鸿程业务涉及乙炔等的生产,浠水蓝天业务涉及液氧、液氩

等的生产,荆州骅珑业务涉及氧气、氮气、氩气等的生产,金猇和远业务涉及氢

气、氮气等的生产,以上企业需要且均已经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证

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危险化学品                              液氧、液氩、液
1    猇亭分公司                   420512103     2018.10.22                      2021.10.21
                       登记证                                     氮等
                                                             甲烷、氧〔液化
                     危险化学品
2    枝江分公司                   420510103     2019.08.21   的〕、氮〔液化     2022.08.20
                       登记证
                                                                 的〕等
                     危险化学品                              乙炔(溶于介质
3     荆门鸿程                    420812047     2018.01.29                      2021.01.28
                       登记证                                     的)
                                                             氧(压缩的或液
                                                             化的)、氩(压
                     危险化学品
4     浠水蓝天                    421112047     2018.10.11   缩的或液化的)、 2021.10.10
                       登记证
                                                             氮(压缩的或液
                                                                化的)等
                                                             氧[压缩的]、氮
                     危险化学品
5     荆州骅珑                    421012021     2017.11.13    [压缩的或液化     2020.11.12
                       登记证
                                                             的]、氩[压缩的或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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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液化的]、二氧化
                                                                  碳[压缩的或液
                                                                      化的]
                     危险化学品
6     金猇和远                      420510101       2018.10.22      氢、氮气       2021.10.21
                       登记证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

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

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

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发行人业务涉及氧气、氢气等气体的销售,襄阳和远业务涉及氧气、氮气、

氩气等气体的销售,荆门鸿程业务涉及溶解乙炔、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

等气体的销售,浠水蓝天业务涉及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的销售,黄石和远业

务涉及丙烷、二氧化碳、氩气等气体的销售,赤壁和远业务涉及二氧化碳、氩气、

氦气、乙炔等气体的销售,荆州骅珑业务涉及丙烷、氢气、二氧化碳、氩气等气

体的销售,宜昌蓝天业务涉及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的销售,十堰和远业务涉及

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的销售,武汉天赐业务涉及氧气等气体的销

售,武汉江堤业务涉及氧气等气体的销售,和远销售业务涉及氧气、氮气、氩气、

二氧化碳等气体的销售,以上企业需要且均已经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                                           发证                                 有效
             证书名称              证号                             许可内容
号   名称                                           时间                                 期至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氧气、
     和远   危险化学品          长危经字延         2019.0                                2019.
 1                                                          氢气、氮气、氩气、乙炔、
     气体   经营许可证          [2019]007 号        6.10                                 12.15
                                                                   天然气等)
 2   襄阳   危险化学品          鄂 F 安经字        2018.0   氧气、氮气、氩气、氦气、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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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                                      发证                                   有效
             证书名称          证号                             许可内容
号   名称                                      时间                                   期至
     和远   经营许可证    [2018]06063004       2.05    二氧化碳、氢气、丙烷、乙       02.04
                               (2)                    炔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溶解乙炔、氧气、氮气、二
     荆门   危险化学品    鄂荆危化经字延      2017.0                                  2020.
 3                                                     氧化碳、氩气、丙烷、工业
     鸿程   经营许可证     [2017]000234        6.26                                   06.25
                                                           用天然气(票面)
     浠水   危险化学品   鄂(浠)安经[2019]   2019.0   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       2020.
 4
     蓝天   经营许可证      换字 030040        2.20                碳                 12.01
                                                       乙种:氧气(压缩的、液化
                                                       的)、氮气(压缩的、液化
     黄石   危险化学品      鄂 B 安经字       2019.0   的)、氩气(压缩的、液化       2022.
 5
     和远   经营许可证     [2019]200005        7.01    的)、二氧化碳(压缩的、       06.30
                                                       液化的)、乙炔、丙烷、液
                                                                化天然气
                                                       有储存场所经营:工业氧(压
                                                       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
                                                       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
     赤壁   危险化学品      鄂 L 安经字       2018.0   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      2021.
 6
     和远   经营许可证     [2018]001505        8.15    化的)\医用氧(压缩的)\       08.14
                                                       乙炔\丙烷\混合气(二氧化
                                                       碳、氩气)\氦气(压缩的);
                                                            贸易经营:氢气
                                                       工业焊割气(丙烷)、氢气、
     荆州   危险化学品      鄂 D 安经字       2016.1   二氧化碳、氩气、氦气、氮       2019.
 7
     骅珑   经营许可证     [2016]980017        0.25    气、氧气、乙炔、天然气(工     10.24
                                                                 业用)
                                                       有储存场所经营:氧(压缩
                                                       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
                                                       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
     宜昌   危险化学品    (鄂)E 安经字      2018.0                                  2021.
 8                                                     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
     蓝天   经营许可证     [2018]A00005        5.15                                   05.14
                                                       化的)\乙炔\丙烷;贸易经营:
                                                       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氢\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储存经营:乙炔、丙烷、氧
                                                       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
     十堰   危险化学品     鄂十危化经字       2018.0                                  2021.
 9                                                      (上述品种压缩的或液化
     和远   经营许可证     [2018]000141        5.23                                   05.22
                                                       的)票面经营:氢气、氦气
                                                       (述品种压缩的或液化的)
     武汉   危险化学品     鄂 A 安经换字      2018.0                                  2021.
10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天赐   经营许可证     [2018]100019        6.22                                   06.21
11   武汉   危险化学品      鄂 A 安经字       2019.0   压缩气体与液化气体(氧)       2019.


                                          1-5-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                                      发证                               有效
             证书名称         证号                             许可内容
号   名称                                      时间                               期至
     江堤   经营许可证     [2017]100034        7.11                               11.14

                                                       硫酸、盐酸、丙烷、乙炔、
     和远   危险化学品     鄂 E 安经字        2018.0   氧、氮、氩、二氧化碳、甲   2021.
12
     销售   经营许可证     [2018]D002          1.26    烷、氖、氦、氙、氪、氨、   01.25
                                                                  氢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 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

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

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

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

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 修正)第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

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

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所明确的程序和时限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

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许可事项,具体内容应当包括运输危险货物的范

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专用车辆数量、

要求以及运输性质,并在 10 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发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证》。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准予许可的企业或单位的许可事项等,

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

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1-5-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荆门鸿程、浠水蓝天、黄石和远、宜昌蓝天、十堰和远、武汉江堤业务堤涉

及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以上企业需要并且均已经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许可证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经营性道路危险

     荆门   道路运输经   鄂交运管许可危字                    货物运输(2 类 1
 1                                              2018.07.10                        2022.07.31
     鸿程    营许可证     420802920003 号                    项, 类 2 项)(剧
                                                             毒化学品除外)
                                                             经营性道路危险

     浠水   道路运输经   鄂交运管许可危字                    货物运输(2 类 2
 2                                              2016.07.22                        2020.07.31
     蓝天    营许可证     421125920002 号                    项)(剧毒化学品
                                                                  除外)
                                                             经营性道路危险

     黄石   道路运输经   鄂交运管许可危字                    货物运输(2 类 1
 3                                              2019.07.05                        2023.07.31
     和远    营许可证     420203910002 号                    项,2 类 2 项(剧
                                                             毒化学品除外)
                                                             经营性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2 类 1
     宜昌   道路运输经   鄂交运管许可危字
 4                                              2016.07.18   项,2 类 2 项,8     2020.07.31
     蓝天    营许可证     420501920009 号
                                                             类)(剧毒化学品
                                                                  除外)
                                                             经营性道路危险

     十堰   道路运输经   鄂交运管许可危字                    货物运输(2 类 1
 5                                              2019.07.10                        2023.07.31
     和远    营许可证     420302920004 号                    项,2 类 2 项(剧
                                                             毒化学品除外)
                                                             经营性道路危险

     武汉   道路运输经   鄂交运管许可危字                    货物运输(2 类 1
 6                                              2018.08.13                        2022.07.31
     江堤    营许可证     420105910002 号                    项, 类 2 项)(剧
                                                             毒化学品除外)

     6.药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 修订)第七条规定:“开办药品生

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

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和远气体业务涉及医用气体的分装,荆门鸿程业务涉及医用气体的分装,浠

水蓝天业务涉及医用气体的分装,赤壁和远业务涉及医用气体的分装,荆州骅珑

                                       1-5-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业务涉及医用气体的分装,武汉江堤业务涉及医用气体的分装,以上企业需要且

均已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

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医用气体(医用
     和远   药品生产
1                        鄂 20160022        2016.01.01   氧气态、分装;   2020.12.31
     气体    许可证
                                                          液态,空分)
     荆门   药品生产                                     医用气体(医用
2                        鄂 20160613        2016.01.01                    2020.12.31
     鸿程    许可证                                      氧气态,分装)
     浠水   药品生产                                     医用气体(医用
3                        鄂 20160107        2016.01.01                    2020.12.31
     蓝天    许可证                                      氧液态,空分)
     赤壁   药品生产
4                        鄂 20160063        2016.01.01      医用气体      2020.12.31
     和远    许可证
     荆州   药品生产                                     医用气体(医用
5                        鄂 20160270        2016.01.01                    2020.12.31
     骅珑    许可证                                      氧气态,分装)
     武汉   药品生产
6                        鄂 20160249        2016.01.01      医用气体      2020.12.31
     江堤    许可证


     7.药品 GMP 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 号)第

二条规定:“药品 GMP 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 GMP 情况的检

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符合药品 GMP 要求的,向

申请企业发放《药品 GMP 证书》;不符合药品 GMP 要求的,认证检查不予通

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药品 GMP 认证审批意见》方式通知申请企业。行政

审批工作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

     发行人、荆门鸿程、浠水蓝天、赤壁和远、荆州骅珑、武汉江堤业务涉及医

用氧相关业务,以上企业需要且均已经办理《药品 GMP 证书》。许可证详细信

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1-5-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和远
1           药品 GMP 证书   HB20180428    2018.08.06   医用氧(液态)    2023.08.05
     气体
     和远
2           药品 GMP 证书   HB20160272    2016.05.30   医用氧(气态)    2021.05.29
     气体
     荆门
3           药品 GMP 证书   HB20170330    2017.03.15   医用氧(气态)    2022.03.14
     鸿程
     浠水
4           药品 GMP 证书   HB20160288    2016.08.29   医用氧(液态)    2021.08.28
     蓝天
     浠水
5           药品 GMP 证书   HB20190526    2019.08.16   医用氧(气态)    2024.08.15
     蓝天
     赤壁
6           药品 GMP 证书   HB20160223    2016.01.22   医用氧(气态)    2021.01.21
     和远
     荆州                       鄂
7           药品 GMP 证书                 2015.10.20   医用氧(气态)    2020.10.19
     骅珑                   HB20150169
     武汉
8           药品 GMP 证书   HB20170365    2017.09.07   医用氧(气态)    2022.09.06
     江堤

     8.药品注册文件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修订)第三条规定:“药品注册,是指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

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

过程。”

     第十一条规定:“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

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

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

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

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

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

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

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

                                      1-5-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

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发行人、荆门鸿程、浠水蓝天、赤壁和远、荆州骅珑、武汉江堤业务涉及医

用氧的药品注册,以上企业需要且均已经办理各类药品注册文件。许可证详细信

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和远
 1            药品再注册批件     2019R000029         2019.03.18     氧(液态)     2024.03.17
       气体
       荆门
 2            药品再注册批件     2016R000276         2016.06.29         氧         2021.06.28
       鸿程
       浠水
 3            药品再注册批件     2019R000095         2019.09.10     氧(液态)     2024.09.09
       蓝天
       赤壁
 4            药品再注册批件     2015R000951         2015.09.30   医用氧(气体)   2020.09.29
       和远
       荆州
 5            药品再注册批件     2015R000943         2015.09.30     氧(气体)     2020.09.29
       骅珑
       武汉
 6              药品注册证         0121935           2003.12.22         氧              -
       江堤
       浠水
 7             药品注册批件       2019S00240         2019.02.22     氧(气态)     2024.02.21
       蓝天

     9.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修正)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

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

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发行人、浠水蓝天业务涉及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需要且已经办理《食

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

务。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和远   食品生产                                            食品添加剂(氮
1                        SC20142050500051        2017.03.04                        2022.03.03
       气体    许可证                                                  气)
2      浠水   食品生产   SC20142112550013        2019.09.30       食品添加剂(氮   2024.09.2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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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蓝天    许可证                                       气)


     10.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气瓶)充装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1.1 生效)第四十九条规定:“移

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

器具、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充装

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

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15 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

当向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

符合条件者,由省级质监部门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

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发行人业务涉及冷冻液化气体(液氧、液氮、液氩、液态甲烷)的气瓶充装,

猇亭分公司业务涉及永久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气瓶充装,襄阳和远业务

涉及液化气体(二氧化碳)、压缩气体(氮气、氩气、氧气)的气瓶充装,荆门

鸿程业务涉及溶解气体(溶解乙炔)、液化气体(二氧化碳、丙烷)、永久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的气瓶充装,浠水蓝天业务涉及冷冻液化气体(液氧、液

氮、液氩)和永久气体(氧气)的气瓶充装,黄石和远业务涉及液化气体(二氧

化碳)、永久气体(氧、氩、氮)和液化气体(液氧、液氮、液氩)的气瓶充装,

赤壁和远业务涉及液化气体(二氧化碳)和永久气体(氧气、氩气)的气瓶充装,

荆州骅珑业务涉及永久气体(氧气、氮气)的气瓶充装,宜昌蓝天业务涉及永久

气体(氧气)、液化气体(二氧化碳)的气瓶充装,金猇和远业务涉及永久气体

(氢气)的气瓶充装,十堰和远业务涉及液化气体(二氧化碳)、永久气体(氧

气、氮气、氩气)的气瓶充装,武汉天赐业务涉及永久气体(氧气、氮气、氩气、

                                    1-5-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氦气)、液化气体(二氧化碳、液氧、液氮、液氩)、混合气体(氮+氧、氩+

氮、氮+氢、氩+二氧化碳)的气瓶充装,武汉江堤业务涉及永久气体(氧气)的

气瓶充装,以上企业需要且均已经办理各类充装许可证。许可证详细信息参见下

表,发行人其他分子公司不涉及相关业务。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移动式压力                                          冷冻液化气体
     和远
 1          容器充装许    TS942008-2021           2017.02.01   (液氧、液氮、     2021.01.31
     气体
               可证                                            液氩、液态甲烷)
     猇亭
            气瓶充装许                                         永久气体(氧气、
 2   分公                 TS4205062-2021          2017.09.27                      2021.09.26
               可证                                             氮气、氩气)
      司
                                                               液化气体(二氧
     襄阳   湖北省气瓶                                         化碳)、压缩气
 3                        鄂 F42013-2020          2016.09.14                      2020.09.13
     和远   充装许可证                                         体(氮气、氩气、
                                                                   氧气)
                                                               压缩气体(氧气、
                                                               氮气、氩气)、
                                                               高(低)压液化
                                                               气体(二氧化碳、
     荆门   气瓶充装许
 4                        TS4242H05-2023          2019.08.05   丙烷)、溶解气     2023.08.31
     鸿程      可证
                                                               体(溶解乙炔)、
                                                                低温液化气体
                                                               (液氧、液氮、
                                                                   液氩)
            移动式压力                                          冷冻液化气体
     浠水
 5          容器充装许    TS942007-2021           2017.02.04   (液氧、液氮、     2021.01.24
     蓝天
               可证                                                液氩)
     浠水   气瓶充装许
 6                          42J10-2022            2018.02.26   永久气体(氧气) 2022.02.25
     蓝天      可证
                                                               液化气体(二氧
     黄石   黄石市气瓶
 7                        鄂 BQP061-2022          2018.05.05   化碳)、永久气     2022.05.04
     和远   充装许可证
                                                               体(氧、氩、氮)
     黄石   黄石市气瓶                                         液化气体(液氧、
 8                        鄂 BQP085-2022          2018.09.03                      2022.09.02
     和远   充装许可证                                          液氮、液氩)
             特种设备                                          液化气体(二氧
     赤壁
 9          (气瓶)充   QP 鄂 L00006-2021        2017.05.23   化碳)、永久气     2021.01.05
     和远
             装许可证                                          体(氧气、氩气)
10   荆州   气瓶充装许   QP 鄂 D00044-2021        2017.01.21   永久气体(氧气、 2021.01.20



                                         1-5-3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骅珑      可证                                                氮气)

                                                                永久气体(氧
     宜昌   气瓶充装许
11                        TS4205074-2021          2017.12.22   气)、液化气体     2021.12.21
     蓝天      可证
                                                                (二氧化碳)
     金猇   气瓶充装许
12                        TS4205028-2020          2016.06.27   永久气体(氢气) 2020.06.26
     和远      可证
                                                               液化气体(二氧
             特种设备
     十堰                    QP 鄂十                           化碳)、永久气
13          (气瓶)充                            2018.01.31                      2021.12.12
     和远                   C0065-2021                         体(氧气、氮气、
             装许可证
                                                                   氩气)
                                                               永久气体(氧气、
                                                               氮气、氩气、氦
                                                               气)、液化气体
                                                               (二氧化碳、液
     武汉   气瓶充装许
14                        TS4242A34-2021          2017.03.28   氧、液氮、液氩)、 2021.03.27
     天赐      可证
                                                               混合气体(氮+
                                                               氧、氩+氮、氮+
                                                               氢、氩+二氧化
                                                                    碳)
     武汉   气瓶充装许                                         气瓶充装:永久
15                        TS4242A48-2021          2017.05.17                      2021.05.16
     江堤      可证                                               气体:氧


     1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从事本条例

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专门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

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

作。”

     荆门鸿程业务存在对 PD1(无缝气瓶)、PD4(溶解乙炔气瓶)等的检验检

测行为,需要且已经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证详细信息参

见下表。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1-5-3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时间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PD1(无缝气瓶)、
                 特种设备检
       荆门                                                         PD4(溶解乙炔气
 1               验检测机构      TS7442021-2021       2017.07.04                        2021.07.03
       鸿程                                                         瓶)、PD5(特种
                   核准证
                                                                        气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政府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证

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分子公司已经取得生产经营所

必须取得的全部资质。

       (二)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安全生产资质取得情况,结合安生生产情况,

说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发行人及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资质取得情况

       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具有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资质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            和远气体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药品 GMP 证书》
 2        猇亭分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3        枝江分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4            宜昌蓝天
                                                             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5            荆州骅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药品 GMP 证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6            荆门鸿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 GMP 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
 7            浠水蓝天
                              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 GMP 证书》《食品生产许可
                                             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            襄阳和远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湖北省气瓶充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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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
 9         十堰和远
                                              运输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黄石市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
 10        黄石和远
                                                 营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气瓶)
 11        赤壁和远
                                     充装许可证》《药品 GMP 证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
 12        金猇和远
                                         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13        武汉天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14        武汉江堤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 GMP 证书》
 15        和远销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是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

生产经营必备的业务许可资质,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均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

质。

       2.结合安全生产情况,说明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安全隐患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氧、氢气、乙炔、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及叉

车、中低压槽罐车、超高压管束车等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环保风

险。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发行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建立了完整的安

全环保管理体系,发行人推行安全环保责任制,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

类人员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

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发

行人有针对性地建立并践行了以下制度:

       第一,树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对标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

规,找出自身问题及差距。制定了“安全管理五步走”的五年规划目标,即围绕“止

滑、蓄能、规范、固化、引领”五个阶段目标开展安全工作,灵活运用“体系制

度、教育培训、奖励考核”安全管理三大法宝,力争将公司的安全工作打造成行

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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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架构。公司成立了安全环保委员会,由董事长担

任安全环保委员会主任,并设置副总经理一名,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

工作。发行人成立了安环中心,在各分子公司成立了安环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的规定配备了 23 名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其中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

资格有 7 人,湖北省安全生产专家 1 名,市级安全生产专家 1 名。

    第三,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

《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安全环保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

全环保考核奖励制度》《安全环保比较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视

频监控安全管理制度》等。发行人坚持“制度的核心在于执行”的管理理念,采取

闭卷考试检关制度学习效果、安全交叉检查跟踪制度落实、安全比较管理和设置

安全考核奖励条数指标等制度执行评价手段,督促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严格落

实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严格提取、管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2015

年至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在安全方面累计投入将近 4,800 万元。

    第五,加强安全教育及检查。定期在公司内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管

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同时,将安全教育延伸至合作方,严

格依照法规对合作方进行资质审查,并与其约定双方安全职责。

    第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编制了综合性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评审。实际安全管理中,积

极采用“两盲演练”模式,即不通知演练内容、不通知演练人员,由管理人员直接

到岗位随机启动预案,从而检验干部员工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

有效执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发行人人员配置已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有关生产、存储、销售等方面的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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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造成 3 人死亡事故是否属于重大安全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根据公司书面承诺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浠水蓝天“10.13”造成 3 人死

亡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其被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

本次发行障碍。

    首先,本次事故并非是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是公司聘请外部人员在非

生产区进行维修施工,相关外部人员未按照公司的指示要求进行操作,缺乏安全

防护意识,最终导致 2 人窒息死亡的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同日,公司员工在寻

找和实施救援的过程中,1 人意外溺亡。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

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

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罚款;(四)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

千万以上二千万以下的罚款”。本次事故被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的罚

款金额为 49 万元,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金额。

    再次,2017 年 9 月 4 日,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说明》:“本

局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对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一般窒息事故’的行

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浠)安监管罚[2016]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给予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人民币肆拾玖万元的罚款;作出(浠)安监

管罚[201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焦文艺人民币五万元的罚款;作出(浠)安监管罚[2016]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给予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涛人民币七万五千元的罚款。根据

安全生产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此外,浠水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报告期内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

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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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任何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因违反有关安全

生产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后,本次事故发生于 2015 年 10 月,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已

逾三年。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再发生此类安全事故。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浠水蓝天上述行政处罚属于因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而引起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行政处罚已结案,不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四)报告期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环保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

行

     1.关于安全生产方面

     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相关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人员配置已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关生产、存储、销售等方面的要求并已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等

规定进行了完善,不存在安全隐患。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六》之“第

二部分 对《告知函》的回复”之“三、关于生产资质与安全生产”之“(二).2.

结合安全生产情况,说明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

隐患”。

     2.关于环保方面

     发行人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为积极推进清洁化生产,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发行人建立并践行了以下环保方面

的内控制度:

     第一,设立安全环保委员会。公司董事长担任安全环保委员会主任,设置副

总经理一名,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发行人成立了安环中心,各

分子公司成立了安环部并由总经理担任安全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生产

经营各环节对环保标准和任务的落实,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环

保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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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建立环境保护配套制度。发行人制定了《环保考核制度》《环保异情

汇报及处理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设

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等环境保护制度以规范日常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加强环保方面的建设及日常治理。发行人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如下:

    (1)废水处理

    公司基本不排放工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以厂区的生活废水为主,其中主要

污染物为 SS、COD 和氨氮。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的生活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

分流的原则,直接进入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经城市排污口

排入污水处理厂,所排废水均执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2)废气处理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少量废气主要为工业气体生产过

程中的散排,少量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

    公司在生产和充装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同时产生少

量的电石渣、废吸附剂等其他固体废弃物。电石渣、废吸附剂等废弃物由供应商

回收,生活垃圾则送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4)噪声控制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空压机、膨胀机等生产线设备。公

司在进行设备选型时,优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减振措施,装置消声

器来降低噪音,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隔离带建设。通过以上措施,区域噪声环境

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

    因此,发行人针对研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环境的废气、废水、固废和

噪声等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预防措施,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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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人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2015 的复审,

获得了注册号为 12816E2213ROM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四,保障发行人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保持日常治污费用的投入。发行人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少量废气、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

圾等少量固体废物,已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造化粪池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

类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等环保设施进行污染治理。同时,发行人根据生产经

营所产生的污染情况支出境监测费、排污费、危废处理费、垃圾处理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分子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及制度规章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情形。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关于安全生产、环保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

得到有效执行。




    四、关于股权变动。历史沿革中,多次实物增资及股权转让。请发行人说明:

(1)历次实物出资的出资内容、定价依据,是否评估,是否符合当时法律规定

的出资方式和比例;(2)2007 年至 2010 年,发行人 3 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间隔最长接近 3 年转让价格均为 1 元/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规避纳税

义务、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3)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是否公允,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等代持行为;(4)前述转让股权的自然

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是否存在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风险。请保荐机

构以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核查过程: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工商内档;

2.查阅发行人股东调查表;3.查阅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入股协议;4.查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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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实物出资评估报告、出资支付凭证、验资报告;5.现场访谈袁誉春、实际控

制人杨涛并取得了书面确认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历次实物出资的出资内容、定价依据,是否评估,是否符合当时法

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比例

    根据发行人工商内档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

具之日,公司共有 2 次增资涉及实物出资,发行人历次实物出资的内容、定价依

据、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1.2003 年 11 月,亚太气体成立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150 万元注册资本由亚太气体全体

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存虎(后改名为冯杰)以实物资产(3 台空压机及

一套分馏塔)作价 150 万元进行出资。

    根据《实物转让清单》,公司设立时,实物出资的具体内容(资产类别、数

量、具体用途、实物出资的资产来源等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市场    评估      股东协                  实物出资资产
实物品名     规格     数量                                   用途
                               价      金额      商作价                      来源

 空压机     LW-10/7   3台       72      72         70     提供压缩气体   杨涛、杨峰、
                                                                         杨勇发、冯存
                                                                         虎四人共同投
                                                                         资,划分所有
                                                          对混合挥发液
 分馏塔     FON-80    1套       87      87         80                    权比例 40%、
                                                          体进行分馏
                                                                         30%、15%、
                                                                             15%

  合计         -       -        159     159       150          -              -


    2003 年 10 月 16 日,宜昌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宜建所长评
字〔2003〕27 号”《实物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3 年 10 月 8 日为评估基准
日,亚太气体(筹)全体股东拟出资的实物资产(3 台空压机及一套分馏塔)市
场公允价值为 1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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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杨涛、杨峰、杨勇发、冯存虎签署了《实物转让清
单》,确认实物出资资产(3 台空压机及一套分馏塔)系由其四人共同投资,评
估金额 159 万元,股东协商作价 150 万元,四人对实物出资资产的所有权比例分
别为 40%、30%、15%、15%。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实物出资金额为 150 万元,累计实物出资金额

为 150 万元,实物出资比例为 50%。综上,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实物出资已经具有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评估,价格根据资产评估情况由股东协商确定,定价公

允,出资履行程序、出资方式及相应比例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

       2.2006 年 12 月 28 日,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亚太气体的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加到 1,000 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由亚太气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缴,其中杨涛以货币及实物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 280 万元,杨峰以货币及实物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10 万元,杨勇发以实物认

缴新增注册资本 105 万元,冯存虎以货币及实物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5 万元。

       此次增资所涉实物出资包括空分设备、离心泵、循环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实

物资产的用途为空气分离、充装和储存等,是生产气体所必备的机器设备,具体

内容(资产类别、数量、实物出资的资产来源等明细)如下:

                                                                             实物出资资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评估净值(元)
                                                                               产来源
  1          空分设备        XDON-80/40m            4套      1,710,000.00       杨涛

  2          离心泵          IS100-80-160           1台        2,660.00         杨涛

  3          离心泵          IS100-80-160A          2台        4,560.00         杨涛

  4          离心泵          IS100-80-160B          2台        2,280.00         杨涛

  5          电动门                -                1个        8,360.00         杨涛

  6            地磅                -                1台        32,775.00        杨涛

  7          乙炔瓶              40L               100 支      36,575.00        杨涛

  8            钢瓶              38L               109 支      51,775.00        杨涛

  9       循环空气压缩机           -                5台      1,216,000.00       杨峰
          无油润滑空气压
 10                                -                4台       703,000.00        杨峰
               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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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评估净值(元)
                                                                                 产来源
 11            电脑                 -                 1套        9,310.00         杨峰

 12            钢瓶                40L               211 支     102,229.50        杨峰

 13          空分设备        KDON-80/40m              1套       427,500.00       杨勇发

 14        低温液体贮槽           15m3                2个       338,200.00       杨勇发

 15        低温液体贮槽           10m3                1个       156,750.00       杨勇发

 16        低温液体贮槽            6m3                1个       137,750.00       杨勇发

 17         低压配电柜             PGL                8台        62,700.00       杨勇发

 18          空分设备        KDON-80/40m              1套       427,500.00        冯杰

 19           充装排                -                 1套        37,050.00        冯杰

 20           充装排                -                 1套        75,164.00        冯杰

 21            钢瓶                 -                100 支      44,460.00        冯杰

                          合计                                 5,586,598.50        --


       根据宜昌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宜建业

所评字〔2006〕第 06-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06 年 12 月 15 日为评估

基准日,杨涛、杨峰、杨勇发、冯存虎投入亚太气体的实物资产重置成本为

5,880,630 元,评估净值为 5,586,589.5 元。

       根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杨涛、杨峰、杨勇发、冯存虎签署了《宜昌亚太气

体股东会决议》,确认上述资产经股东协商作价为 542.30 万元,其中杨涛实物出

资 180.00 万元,杨峰实物出资 202.00 万元,杨勇发实物出资 105.00 万元,冯存

虎实物出资 55.30 万元。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本次实物出资金额为 542.30 万元,累计实物出资

金额为 692.30 元,实物出资比例为 69.23%。综上,公司本次增资股东的实物出

资已经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评估,增资价格根据公司净资产由实际控制

人协商确定,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定价公允,出资履行程序、出资方式及相应比

例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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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07 年至 2010 年,发行人 3 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间隔最长接近 3

年转让价格均为 1 元/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规避纳税义务、是否存在

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2007 年至 2010 年,发行人 3 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1 元/注册资本,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工商核                                                                          支付价
                  股权转让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号   准时间                                                                          款情况

                                                           本次转让,每 1.00 元注

               第一次股权转让,杨                          册资本对应的作价为
                                       袁誉春较为看好公
               峰、杨勇发、冯杰分别                        1.00 元。公司发展初期,
                                       司发展前景,作为
1    2007.12   将其持有的 50.00 万元                       转让价格由实际控制        已支付
                                       财务投资者参股公
               股权按 50.00 万元的价                       人与袁誉春协商确定,
                                       司
               格转让给袁誉春                              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定

                                                           价公允

               第二次股权转让,杨峰

               将其持有的 25.00 万元

               股权按 25.00 万元的价                       本次转让,每 1.00 元注

               格转让给陈军平,冯杰    陈军平较为看好公    册资本对应的作价为

               将其持有的 60.00 万元   司发展前景,作为    1.00 元。转让价格由杨
2    2009.2                                                                          已支付
               股权按 60.00 万元的价   财务投资者参股公    峰、冯杰、袁誉春与陈

               格转让给陈军平,袁誉    司                  军平协商确定,由股东

               春将其持有的 15.00 万                       会审议通过,定价公允

               元股权按 15.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陈军平

               第三次股权转让,袁誉    公司调整战略,向
                                                           本次转让,每 1.00 元注
               春将其持有的 135.00     湖北全省扩张,准
                                                           册资本对应的作价为
               万元股权按 135.00 万    备并购重组省内其
                                                           1.00 元。转让价格由杨
3    2010.10   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涛, 他气体公司,需要                                 已支付
                                                           涛与袁誉春、陈军平协
               陈军平将其持有的        增加投入。由于袁
                                                           商确定,由股东会审议
               100.00 万 元 股 权 按   誉春、陈军平与实
                                                           通过,定价公允
               100.00 万元的价格转     际控制人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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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工商核                                                                 支付价
                 股权转让情况        股权转让背景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号   准时间                                                                 款情况

              让给杨涛             观念不一致,提出

                                   退出


     根据袁誉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2007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及 2009 年 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之时,发行人处于业

务发展扩张阶段,公司资产规模尚小,未进行过全面的资产评估,经各方协商并

经由相应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价格确认为每注册资本 1.00 元。

     2010 年 10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之时,公司调整战略,向湖北全省扩张,准备

并购重组省内其他气体公司,需要增加投入。袁誉春、陈军平两人与实际控制人

发展战略观念不一致,提出退出。因公司仍处于有限公司阶段,资产规模与前次

相近,经营业绩未大幅度提升,投资期间并未产生较大盈利,虽本次转让距袁誉

春、陈军平入股时间较远,经各方协商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仍由实际控制人杨

涛按照两人入股时的价格承接其股份。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2007 年至 2010 年,发行人 3 次股权转让的定价

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袁

誉春、陈军平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资及退出,不存在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况,也不

存在股权代持及其他利益安排,与发行人以及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就其所持发

行人股份产生权属争议或者纠纷的情况。

     (三)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

委托持股等代持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材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袁誉春、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进行访谈确认,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均发生在公司股份改制之前,公司处于

业务发展阶段,资产规模尚小,未进行过全面的资产评估,经各方协商每注册资

本定价为 1.00 元,价格公允,发行人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不存在委托持股、利

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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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前述转让股权的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是否存在被税务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风险

    本所承办律师经核查发行人 2007 年至 2010 年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

发行人提供的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及付款凭证,发行人 2007 年至 2010 年之间发生

的 3 次股权转让按照出资额等额作价,均定价公允,转让股权的自然人无须缴纳

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风险。




    五、关于客户及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重叠客户和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金额、占

当期该类交易比例;(2)前述情形较多的主要原因、商业合理性、是否属于行

业惯例;(3)前述销售、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

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核查过程: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报告期内部分相

关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相关单位的股东构成

等情况;3.对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了走访,了解公司与供应商及客

户的合作历史、签订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内容、采购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4.向

主要相关单位函证交易金额;5.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框架协议、

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6.针对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分别访谈了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销售及采购部门负责人,了解销售、采购内容以及商

业原因,分析判断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合理性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报告期各期重叠客户和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金额、占当期该类

交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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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重叠客户和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金额、占当期该

类交易比例等情况具体如下:

     1.2019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昌国诚涂镀                                        管道氮气、氮
 1                   电费、水费     2,398.02     14.88                     318.38    1.11
     板有限公司                                           气、氢气等
     新奥能源贸易
 2                   液化天然气     1,817.15     11.27    液化天然气       53.15     0.19
     有限公司
     湖北兴瑞硅材    粗氢、电费、                        管道氮气、压缩
 3                                  1,335.67     8.29                      935.01    3.26
     料有限公司          水费                            空气、液氧等
                     天然气、液                          出租固定资产、
     湖北三宁化工
 4                   氧、液氮、     1,304.78     8.10    技术服务费、液   1,078.10   3.76
     股份有限公司
                         液氩                                 氮
                     氢气、丙烷、                        液氧、液氮、液
     武汉长临能源
 5                   氧气、氮气      455.29      2.82    二氧化碳、液化    201.41    0.70
     有限公司
                           等                              天然气等
     湖北杭氧气体    液氮、液氩、
 6                                   384.54      2.39     氮气、氩气        0.06     0.00
     有限公司            液氧
     潜江市江汉气                                        液氧、液氮、液
 7                   液二氧化碳      279.71      1.74                      39.98     0.14
     体有限公司                                          氩、医用液氧
     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8                   液氮、液氩      252.11      1.56        液氮          10.36     0.04
     湖北化肥分公
     司
     新疆晶科能源
 9                   电费、暖气      205.77      1.28        液氩         1,803.38   6.29
     有限公司
     宜昌市得心实
                     乙炔、二氧                          氧、氮、氩、天
10   用气体有限公                    174.37      1.08                      517.12    1.80
                         化碳等                              然气
     司
     安徽天朗气体
11                   液氮、液氧      141.99      0.88        液氧            0        -
     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友盛气体
12                   液氮、液氧      123.24      0.76     液氮、液氧         0        -
     有限责任公司
     南召县亚兴气
13                       氦气        116.56      0.72     液氧、液氮         0        -
     体有限公司
     潜江润苏能源                                        液氮、液化天然
14                   液化天然气      108.35      0.67                      99.72     0.35
     科技有限公司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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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襄阳富鑫气体    丙烷、氮气、                       丙烷、氮气、氢
15                                   103.72      0.64                      0.26     0.00
     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等                           气、氩气
     江西省鄱阳湖
16   液化天然气有    液化天然气      93.51       0.58    液化天然气       81.75     0.29
     限公司
                     二氧化碳、
     宜昌沁宇气体                                       氮气、氩气、液
17                   氩气、氧气      90.13       0.56                     96.21     0.34
     有限公司                                            化天然气等
                         等
     华强化工集团
18                   液氩、液氧      59.25       0.37   氮气、乙炔等      15.68     0.05
     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同邦能源
19                   液化天然气      52.12       0.32    液化天然气         0         -
     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元和石油
20   天然气有限公    液化天然气      51.31       0.32    液化天然气       67.21     0.23
     司
     岳阳长岭炼化
21   通达建筑安装    液氧、液氮      34.73       0.22       液氧            0         -
     工程有限公司
     大冶畅庭源贸
22                      液氮         31.49       0.20    液氮、液氧       60.14     0.21
     易有限公司
     荆门市满瀚新
23                    液化丙烷       22.41       0.14    液化天然气         0         -
     能源有限公司
     荆州市众业工
24   业气体销售有    液氮、液氧      20.13       0.12       液氧           2.56     0.01
     限公司
     宜昌蓝图气体    氮气、氩气、
25                                   17.72       0.11   液氧、丙烷等      15.95     0.06
     有限公司          氧气等
     兴山县昭君镇    氧气、氮气、
26   永松气体经营    氩气、二氧      17.66       0.11       液氧            0         -
     部                 化碳
     江苏海阔能源
27                   液化天然气      14.33       0.09    液化天然气       160.64    0.56
     有限公司
     湖北嘉瑞新能
28   源科技有限公       丙烷         13.30       0.08       氧气            0         -
     司
     咸宁宏桥工业
29                      液氩         13.17       0.08   氧气、杜瓦氧        0         -
     气体有限公司
     宜都市兴业工    乙炔、二氧                         液氧、液氮、二
30                                   12.58       0.08                     -1.80     -0.01
     贸有限公司        化碳等                           氧化碳、氩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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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昌宏业气体
31                      其他         12.44       0.08       液氧            0         -
     有限公司
     岳阳市中维气
32   体销售有限公       液氮         10.10       0.06       液氩            0         -
     司
     武汉市武昌电
33                      乙炔          7.36       0.05       氧气            0         -
     化厂
     上海鑫禧能源
34                   液化天然气       7.22       0.04    液化天然气       14.93     0.05
     科技有限公司
     常德市德山鑫    丙烷、二氧
35   七一气体充装    化碳、混合       6.60       0.04    液氩、液氧       43.77     0.15
     有限公司         气、氧气
     格力电器(武                                       氮气、丙烷、氮
36                      粗氦          5.93       0.04                     292.03    1.02
     汉)有限公司                                           气等
     中国石油化工
37   股份有限公司       液氮          3.10       0.02       液氮            0         -
     巴陵分公司
     荆州市华强化
38                      乙炔          2.82       0.02   氢气、氧气等      66.98     0.23
     工有限公司
     青岛创利气体
39                      液氮          2.67       0.02       液氮           1.28     0.00
     有限公司
     武汉九方工业
40                      乙炔          2.53       0.02       乙炔           3.50     0.01
     气体有限公司
     宜昌众博气体    氢气、特气、                       氧气、氮气、氩
41                                    2.45       0.02                     253.44    0.88
     有限公司           氩气                                气等
     鄂州市佳诺工
42   业气体充装有       液氩          1.55       0.01    出售包装物        1.73     0.01
     限责任公司
     荆州市民申新
                                                        氧气、氮气、氩
43   能源科技有限    丙烷、液氧       1.30       0.01                     33.54     0.12
                                                            气等
     公司
     长沙益华气体
44                     杜瓦氮         0.61       0.00       液氧          66.58     0.23
     有限公司
     湖北焱牌燃料
45                   丙烷、液氧       0.53       0.00       液氧          -2.88     -0.01
     有限公司
     武汉泰信气体                                       氧气、氮气、氩
46                      特气          0.40       0.00                      6.60     0.02
     有限公司                                               气等
     武钢集团襄阳                                       氮气、氧气、液
47                      氩气          0.31       0.00                     12.04     0.04
     重型装备材料                                            氧



                                        1-5-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有限公司

     武钢氧气气瓶     特气、氮气、
48                                     0.16          0.00        液氮            0          -
     检验厂              液氧
     荆州市康利达     气态氢、氢                             氧气、氮气、氩
49                                     0.11          0.00                       4.07      0.01
     气体有限公司         气                                     气等
     黄石市花湖工
                                                             氧气、氮气、乙
50   业气体制造有        氩气          0.07          0.00                       6.86      0.02
                                                                 炔等
     限公司
     湖北鼎环新能
51                    液化天然气        0              -      液化天然气        9.04      0.03
     源有限公司
     武汉赛尔气体                                            氮气、氦气、氩
52                      气态氢          0              -                       13.47      0.05
     有限公司                                                     气
     众宇氢能技术
                                                             氮气、氢气、氧
53   (荆州)有限公      液氧           0              -                       70.62      0.25
                                                              气、气态氢
     司
     庐山市超越气
54                       液氧           0              -         液氧          23.88      0.08
     体有限公司
       合计                          9,813.37        60.88                    6,476.74    22.60


     2.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天然气、液
     湖北三宁化工                                            出租固定资产、
 1                    氧、液氮、     6,266.89        19.41                     2,159.93    3.67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液氩
     宜昌国诚涂镀                                             管道氮气、氮
 2                       电费        4,986.39        15.44                     762.01      1.29
     板有限公司                                                气、氢气等
     湖北兴瑞硅材     粗氢、电费、                           管道氮气、压缩
 3                                   2,444.68         7.57                     1,879.69    3.19
     料有限公司          水费                                     空气
     新奥能源贸易
 4                      天然气       2,122.72         6.57       天然气        410.89      0.70
     有限公司
                      氮气、氢气、                           氩气、氦气、液
     武汉长临能源
 5                    丙烷、乙炔      786.43          2.44   氧、液氮、天然    173.93      0.30
     有限公司
                          等                                      气等
     湖北杭氧气体     液氧、液氮、
 6                                    676.55          2.10     氧气、氮气       13.87      0.02
     有限公司            液氩
     潜江市江汉气                                            液氧、液氮、天
 7                     二氧化碳       624.86          1.94                     255.88      0.43
     体有限公司                                                   然气


                                            1-5-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8                    液氩、液氮      531.27      1.65       液氮          624.17    1.06
     湖北化肥分公
     司
     重庆同邦能源
 9                      天然气        383.00      1.19      天然气         60.03     0.10
     发展有限公司
     宜昌市得心实
                      乙炔、二氧                         氧、氮、氩、天
10   用气体有限公                     333.81      1.03                    1,420.23   2.41
                        化碳等                               然气
     司
     湖南凯美特气
11   体股份有限公        液氮         296.37      0.92       氮气          12.51     0.02
     司特气分公司
     宜昌沁宇气体
12                    二氧化碳等      195.55      0.61     天然气等        218.74    0.37
     有限公司
     襄阳富鑫气体     氧气、二氧
13                                    195.34      0.61       液氮           8.75     0.01
     有限公司           化碳等
     武汉友盛气体
14                       液氧         165.05      0.51       液氮          49.59     0.08
     有限责任公司
     华强化工集团                                        氮气、氩气、二
15                       液氧         112.72      0.35                     22.94     0.04
     股份有限公司                                        氧化碳、乙炔
     昆仑能源长航
16   (黄冈)天然气     天然气        103.91      0.32      天然气         39.80     0.07
     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
17   股份有限公司        液氮         98.66       0.31       液氮          78.10     0.13
     巴陵分公司
     荆州市众业工
18   业气体销售有     液氧、液氮      98.59       0.31    液氧、液氮       35.72     0.06
     限公司
     咸宁盈德气体     液氧、液氮、
19                                    98.36       0.30       液氮           3.90     0.01
     有限公司           液氩、
     潜江润苏能源
20                      天然气        95.69       0.30   液氮、天然气      104.50    0.18
     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鼎环新能
21                      天然气        86.56       0.27      天然气         63.86     0.11
     源有限公司
     宝鸡市弘升工
                      液氧、液氮、
22   业气体有限公                     85.47       0.26       液氧          43.78     0.07
                        液氩、
     司
     南召县亚兴气     液氧、液氮、
23                                    84.53       0.26       液氧           3.41     0.01
     体有限公司         液氩、


                                         1-5-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四川昱日能源
24                     天然气       68.23       0.21      天然气         218.36    0.37
     有限公司
     武汉赛尔气体                                      氮气、氦气、氩
25                       氦气       61.33       0.19                     44.54     0.08
     有限公司                                               气
     江苏华正能源
26                     天然气       59.68       0.18      天然气          9.08     0.02
     有限公司
     江西省鄱阳湖
27   液化天然气有      天然气       51.30       0.16      天然气         41.04     0.07
     限公司
     众宇氢能技术
                                                       氮气、氢气、氧
28   (荆州)有限公    气态氢       46.42       0.14                      4.36     0.01
                                                            气
     司
     贵溪宏源气体
29                       液氮       44.34       0.14       液氮          24.53     0.04
     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蓝图气体     氧气、二氧
30                                  40.29       0.12   液氧、丙烷等      32.27     0.05
     有限公司          化碳等
     宜都市兴业工     乙炔、二氧
31                                  33.00       0.10       液氧          37.78     0.06
     贸有限公司        化碳等
     大同京润久安
32   石油天然气销      天然气       29.88       0.09      天然气         55.38     0.09
     售有限公司
     咸宁宏桥工业
33                       丙烷       29.43       0.09   氧气、杜瓦氧       0.04     0.00
     气体有限公司
     湖北双环科技
34                       液氧       26.70       0.08       液氧           8.51     0.01
     股份有限公司
     庐山市超越气
35                       液氧       26.24       0.08       液氧          15.04     0.03
     体有限公司
     荆门市满瀚新
36                     液化丙烷     24.81       0.08      天然气         10.97     0.02
     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嘉瑞新能
37   源科技有限公        丙烷       22.19       0.07       氧气           0.01     0.00
     司
     九江杭氧气体
38                       液氩       21.54       0.07       液氧          15.42     0.03
     有限公司
     江苏友创天然
39                     天然气       14.42       0.04      天然气         212.13    0.36
     气有限公司
     常德市德山鑫
                      丙烷、二氧
40   七一气体充装                   14.24       0.04    液氧、液氩       10.06     0.02
                       化碳等
     有限公司




                                       1-5-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都西蓝天然
41                     天然气       13.68       0.04      天然气          9.46     0.02
     气有限公司
     大冶市泰新贸
42                       液氩       13.49       0.04   氮气、杜瓦氮等    268.98    0.46
     易有限公司
     格力电器(武
43                       粗氦       12.47       0.04   丙烷、氮气等      542.75    0.92
     汉)有限公司
     湖北九正乾能
44   源化工有限公     液氧、液氮    10.14       0.03    液氧、液氮       16.88     0.03
     司
     江西兆盛燃气
45                     天然气        9.57       0.03      天然气         17.17     0.03
     有限责任公司
     安庆市六方气
46   体产品有限责        液氧        9.52       0.03    氦气、液氧       18.14     0.03
     任公司
     荆州市华强化                                      液氮、液氧、液
47                       乙炔        9.34       0.03                     73.47     0.12
     工有限公司                                            氩等
     湖北焱牌燃料
48                    丙烷、液氧     5.82       0.02    液氧、氧气        8.52     0.01
     有限公司
     宜昌南玻硅材                                      管道氮、管道
49                       液氮        5.53       0.02                    1,328.47   2.25
     料有限公司                                         氢、液氩等
     黄石市合力工
                                                       丙烷、氮气、杜
50   业气体有限公        液氩        5.43       0.02                     90.18     0.15
                                                          瓦氩等
     司
     金澳科技(湖
51   北)化工有限公    液化丙烷      4.85       0.02       液氮           2.33     0.00
     司
     武汉宏武科技
52                       液氩        3.54       0.01    液氧、液氮       109.16    0.19
     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雅克化工                                      氮气、杜瓦氮、
53                       液氮        1.92       0.01                     105.28    0.18
     经贸有限公司                                         氦气等
     武钢集团襄阳
54   重型装备材料        氩气        0.99       0.00       氮气           0.01     0.00
     有限公司
     武汉华尔文实
55                    氧气、氩气     0.89       0.00      天然气         20.16     0.03
     业有限公司
     武汉友立佳工
                      液氧、二氧                       氧气、氮气、氩
56   业气体有限公                    0.75       0.00                     155.61    0.26
                       化碳等                           气、氦气等
     司
     武汉泰信气体                                      氮气、氦气、混
57                       特气        0.62       0.00                     28.27     0.05
     有限公司                                             合气等


                                       1-5-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城市新龙工
58   业有限责任公       乙炔          0.41       0.00        液氧            2.13     0.00
     司
     九江友源特种
59                     杜瓦氧         0.26       0.00        液氧           108.64    0.18
     气体有限公司
     大冶市宏成气
60                    二氧化碳        0.15       0.00    特气、氩气等       16.72     0.03
     体冲装站
     黄石市花湖工
                     丙烷、二氧
61   业气体制造有                     0.15       0.00    氮气、杜瓦氮等      3.14     0.01
                        化碳
     限公司
     黄石和胜气体                                        二氧化碳、杜瓦
62                      氮气          0.10       0.00                       643.02    1.09
     有限公司                                            氧、杜瓦氮等
     湖北联合思创
63                      氦气          0.10       0.00    氮气、杜瓦氮等     15.06     0.03
     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市康利达                                        氮气、氦气、氩
64                      乙炔          0.04       0.00                        6.98     0.01
     气体有限公司                                            气等
     四川天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65                      氦气          0.00       0.00    气态氢、液氧       155.64    0.26
     武汉供气分公
     司
          合计                      21,597.16    66.89                    12,931.90   21.95


     3.2017 年

                                                                           单位:万元、%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液氧、液氮、                         出租固定资
     湖北三宁化工
 1                   液氩、天然     7,356.95     22.15   产、技术服务     2,125.79    3.86
     股份有限公司
                         气                                   费
     宜昌国诚涂镀                                        管道氮气、氮
 2                      电费        4,448.61     13.40                     587.57     1.07
     板有限公司                                           气、氢气等
     新奥能源贸易
 3                     天然气       2,652.57     7.99       天然气         412.26     0.75
     有限公司
     湖北兴瑞化工    粗氢、电费、                        管道氮气、压
 4                                  2,649.44     7.98                     1,629.32    2.96
     有限公司           水费                               缩空气等
     潜江润苏能源
 5                     天然气        976.25      2.94        液氮          105.72     0.19
     科技有限公司
     咸宁盈德气体    液氩、液氮
 6                                   800.73      2.41        液氧           5.59      0.01
     有限公司            等


                                        1-5-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武汉长临能源    氧气、氢气、                       氮气、氩气、
 7                                   781.93      2.35                   105.92    0.19
     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等                            氦气等
     岳阳长岭炼化
 8   通达建筑安装    液氧、液氮      728.41      2.19        -            -        -
     工程有限公司
     潜江市江汉气                                       氧、氮、氩、
 9                    二氧化碳       641.70      1.93                   614.87    1.12
     体有限公司                                         氢、天然气等
     陕西永鑫新能
10                     天然气        587.65      1.77      天然气       47.54     0.09
     源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
                     液氧、液氮、
11   气体有限责任                    501.03      1.51        -            -        -
                        液氩
     公司
     湖北杭氧气体    液氧、液氮
12                                   448.06      1.35      液氩等        8.24     0.01
     有限公司            等
     湖南凯美特气
                     液氧、液氧、
13   体股份有限公                    289.23      0.87       液氮         0.70     0.00
                        液氩
     司特气分公司
     广西艾克天然
14   气有限责任公      天然气        230.02      0.69      天然气       61.21     0.11
     司
     安徽天朗气体
15                   液氧、液氮      218.82      0.66       液氧         9.23     0.02
     发展有限公司
     晋城市诚进盛
16                     天然气        163.75      0.49      天然气       192.28    0.35
     贸易有限公司
     襄阳富鑫气体    氧气、二氧
17                                   117.53      0.35    液氧、液氮     80.26     0.15
     有限公司          化碳等
     昆仑能源湖北
18   黄冈液化天然      天然气        112.77      0.34       液氮         4.92     0.01
     气有限公司
     华强化工集团
19                   液氧、液氩      95.88       0.29      乙炔等       18.44     0.03
     股份有限公司
     郧县宏山特种
20                      乙炔         79.99       0.24        -            -        -
     气体有限公司
                     氧气、二氧
     宜昌沁宇气体                                       液氧、氮气、
21                   化碳、乙炔      79.24       0.24                   311.92    0.57
     有限公司                                             天然气等
                         等
     荆州市众业工
22   业气体销售有      液氧等        60.34       0.18      液氮等       77.77     0.14
     限公司




                                        1-5-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湖北双环科技
23                       液氧       59.59       0.18       液氧         9.39     0.02
     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能源长航
24   (黄冈)天然气     天然气      53.87       0.16      天然气       148.95    0.27
     有限公司
     武汉友盛气体     液氧、液氩
25                                  52.95       0.16       液氮        23.59     0.04
     有限责任公司         等
     黄石市合力工
26   业气体有限公        液氩       47.71       0.14       液氧        57.41     0.10
     司
     大冶市泰新贸
27                      液氩等      44.34       0.13   氧气、氮气等    434.88    0.79
     易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电
28                       乙炔       44.20       0.13   氧气、氮气等     0.64     0.00
     化厂
     宜昌市得心实
                      二氧化碳、                       氧、氮、氩、
29   用气体有限公                   42.48       0.13                  1,677.75   3.05
                        乙炔等                           天然气等
     司
     鄂州市佳诺工
                                                       氮气、二氧化
30   业气体充装有        液氩       39.61       0.12                    1.34     0.00
                                                           碳等
     限责任公司
     九江杭氧气体
31                       液氩       38.62       0.12    液氧、液氮      7.54     0.01
     有限公司
     湖北瑞源气体
32   科技发展有限        液氩       33.53       0.10    液氧、液氮      8.75     0.02
     公司
     四川昱日能源
33                      天然气      31.17       0.09      天然气       119.04    0.22
     有限公司
     宜都市兴业工     乙炔、二氧
34                                  26.26       0.08    液氧、液氩     21.60     0.04
     贸有限公司         化碳等
     兴山县昭君镇
35   永松气体经营        氧气       25.75       0.08       液氧         2.36     0.00
     部
     武汉友立佳工
                      氧气、乙炔                       氩气、二氧化
36   业气体有限公                   25.43       0.08                   380.98    0.69
                          等                               碳等
     司
     武钢集团襄阳
                      氧气、二氧
37   重型装备材料                   21.90       0.07       液氧         4.81     0.01
                        化碳等
     有限公司
     河南天力化工
38                       液氩       20.15       0.06       液氧        36.33     0.07
     产品有限公司


                                       1-5-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江苏友创天然
39                     天然气      18.39       0.06      天然气       66.07     0.12
     气有限公司
     武汉宏武科技
40                      液氧       15.44       0.05       液氧        276.18    0.50
     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嘉瑞新能
41   源科技有限公       其他       14.19       0.04        -            -        -
     司
     荆门市创美能
42                     天然气      13.92       0.04      天然气       22.55     0.04
     源有限公司
     武汉蓬源工贸
43                      液氩       12.78       0.04        -            -        -
     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蓝图气体                                     二氧化碳、乙
44                      氧气       12.08       0.04                   25.26     0.05
     有限公司                                             炔等
     常德市德山鑫
45   七一气体充装    二氧化碳等    11.13       0.03        -            -        -
     有限公司
     宜都西蓝天然
46                     天然气       9.99       0.03      天然气       15.31     0.03
     气有限公司
     江苏中辉燃气
47                     天然气       8.38       0.03      天然气       17.13     0.03
     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
     资产经营管理
48                      液氧        7.90       0.02      乙炔等        0.61     0.00
     有限公司荆门
     分公司
     荆州市华强化                                     液氧、液氮、
49                      乙炔        7.38       0.02                   38.47     0.07
     工有限公司                                           液氩
     湖北九正乾能
50   源化工有限公      液氧等       5.59       0.02      液氮等       58.39     0.11
     司
     鑫鼎新能源投
51                     天然气       4.94       0.01      天然气       276.11    0.50
     资有限公司
     黄梅县远大气
52                      液氧        3.23       0.01    液氧、液氮     42.63     0.08
     体有限公司
     武汉雅克化工
53                      液氮        3.20       0.01   液氩、氦气等    102.16    0.19
     经贸有限公司
     湖北焱牌燃料                                     氧气、二氧化
54                     液氧等       3.15       0.01                   25.93     0.05
     有限公司                                             碳等
     荆门市金鸿和
55   瑞燃气有限公      天然气       2.90       0.01        -            -        -
     司


                                      1-5-6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昌捷兴气体                                      氧气、氮气、
56                      天然气       2.60       0.01                   55.25     0.10
     有限公司                                          氢气、天然气
     荆门市民丰科
57   技有限责任公        其他        1.84       0.01   天然气、液氧     6.21     0.01
     司
     崇阳天顺气体
58   包装服务有限      二氧化碳      1.62       0.00     二氧化碳       0.16     0.00
     公司
     武汉市龙华气                                      氧、氮、氩、
59                    氧气、乙炔     1.59       0.00                   21.38     0.04
     体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等
                                                       氧气、氮气、
     荆州市葛美气
60                       乙炔        0.64       0.00   氩气、氢气、    66.20     0.12
     体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
     湖北新捷天然
61   气有限公司荆       天然气       0.60       0.00        -            -        -
     州分公司
                                                       氧气、氮气、
     武汉福气气体
62                      氢气等       0.38       0.00   氩气、二氧化     3.58     0.01
     有限责任公司
                                                           碳等
     武钢氧气气瓶
63                    氮气、氩气     0.27       0.00       液氮         2.94     0.01
     检验厂
     十堰诺鑫气体
64                     二氧化碳      0.23       0.00   氮气、氩气等    32.27     0.06
     有限公司
     武汉泰信气体
65                       其他        0.23       0.00      氦气等       31.30     0.06
     有限公司
     湖北联合思创
66                      氩气等       0.22       0.00   乙炔、氮气等    19.95     0.04
     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市康利达                                      氧气、氩气、
67                       乙炔        0.03       0.00                   11.78     0.02
     气体有限公司                                        二氧化碳
     荆州市振刚化                                      氧气、氮气、
68   工有限责任公         -           -          -     氩气、二氧化    157.97    0.29
     司                                                    碳等
     荆州市金科气
69   体制造有限公         -           -          -          -            -        -
     司
     临澧县和祺气                                      液氧、液氮、
70                        -           -          -                     269.53    0.49
     体有限公司                                            液氩
     金澳科技(湖
71   北)化工有限公       -           -          -     液氮、天然气    211.38    0.38
     司


                                       1-5-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氧气、氮气、
     荆门市联翔化
72                       -           -         -     氩气、二氧化    159.40    0.29
     工有限公司
                                                      碳、乙炔等
     四川天一科技
                                                     氧气、氮气、
     股份有限公司
73                       -           -         -     氢气、二氧化    102.20    0.19
     武汉供气分公
                                                         碳等
     司
     安庆市六方气
74   体产品有限责        -           -         -      液氧、氦气     90.95     0.17
     任公司
                                                     氧气、氮气、
     荆州市津北化
75                       -           -         -     氢气、二氧化    83.86     0.15
     工有限公司
                                                          碳
     江西省华东特
76   种气体有限公        -           -         -      液氧、液氮     73.08     0.13
     司
     江西兆盛燃气
77                       -           -         -        天然气       55.73     0.10
     有限责任公司
     宜城市新龙工
78   业有限责任公        -           -         -         液氧        44.30     0.08
     司
     潜江市海滨化
79                       -           -         -         氢气        40.07     0.07
     工有限公司
     苏州金华润泽
80                       -           -         -        天然气       39.15     0.07
     能源有限公司
     昆仑能源长航
81   (武汉)天然气      -           -         -        天然气        7.45     0.01
     有限公司
     岳阳市中维气
82   体销售有限公        -           -         -         液氩         6.59     0.01
     司
     宜昌南玻光电
83                       -           -         -       管道氮气       6.23     0.01
     玻璃有限公司
     武汉市翔云工
84   贸有限责任公        -           -         -         氢气         4.53     0.01
     司
     黄石市花湖工
85   业气体制造有        -           -         -     氧气、氮气等     4.48     0.01
     限公司
86   安乡晋煤金牛        -           -         -         氢气         3.52     0.01


                                     1-5-6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化工有限公司

     谷城宏泰气体
87                        -             -          -         液氧         2.38      0.00
     有限公司
     湖北宜化化工
88                        -             -          -      氧气、乙炔      1.41      0.00
     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鑫佳鹏气
89                        -             -          -         液氮         1.25      0.00
     体有限公司
     十堰科盟科技
90                        -             -          -        氮气等        0.99      0.00
     有限公司
     武汉南阳气体
91                        -             -          -      氮气、氩气      0.72      0.00
     有限公司
     宜昌力能液化                                        氧气、氩气、
92                        -             -          -                      0.02      0.00
     燃气有限公司                                            乙炔
       合计                         24,793.30    74.64                  11,919.92   21.67


     4.2016 年

                                                                         单位:万元、%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出租固定资
     湖北三宁化工    液氧、液氮、
 1                                  3,525.14     15.60   产、技术服务    531.45     1.33
     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
                                                              费
     宜昌国诚涂镀                                        管道氮气、氮
 2                      电费        2,994.69     13.25                   506.74     1.27
     板有限公司                                           气、氢气等
     湖北兴瑞化工    粗氢、电费、                        管道氮气、压
 3                                  2,570.50     11.37                  1,582.73    3.97
     有限公司           水费                               缩空气等
     潜江润苏能源
 4                     天然气       1,348.70     5.97        液氮        69.90      0.18
     科技有限公司
     岳阳长岭炼化
 5   通达建筑安装      液氧等        959.18      4.24       液氮等       103.54     0.26
     工程有限公司
     潜江市江汉气                                        液氧、氢气、
 6                    二氧化碳       669.87      2.96                    281.79     0.71
     体有限公司                                            天然气等
     湖北宜化化工
 7                     天然气        491.55      2.17    氧气、乙炔等    12.28      0.03
     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润满新能
 8                     天然气        472.73      2.09       天然气       15.29      0.04
     源有限公司
     武汉长临能源    二氧化碳、乙                        液氧、液氮、
 9                                   470.17      2.08                    158.65     0.40
     有限公司           炔等                                液氩等


                                        1-5-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昌市得心实                                       氧气、氮气、
                     二氧化碳、乙
10   用气体有限公                    281.30      1.24   氩气、天然气    563.72    1.42
                        炔等
     司                                                      等
     黄石市合力工
11   业气体有限公      液氩等        263.29      1.16     液氧等        117.73    0.30
     司
     咸宁盈德气体
12                   液氧、液氩      259.51      1.15       液氧        136.01    0.34
     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贸易
13                     天然气        244.11      1.08     天然气        54.09     0.14
     有限公司
     昆仑能源湖北
14   黄冈液化天然      天然气        231.32      1.02       液氮        31.87     0.08
     气有限公司
     晋城市诚进盛
15                     天然气        184.63      0.82     天然气        73.27     0.18
     贸易有限公司
     宜昌力能液化                                       液氮、天然气
16                     天然气        161.51      0.71                   375.90    0.94
     燃气有限公司                                            等
     安徽天朗气体
17                   液氧、液氮      132.03      0.58        -            -        -
     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
18   气体有限责任      液氩等        100.76      0.45       液氧        28.38     0.07
     公司
     荆州市众业工
19   业气体销售有    液氮、液氩等    95.18       0.42     液氧等        160.11    0.40
     限公司
     武汉蓬源工贸
20                      液氩         92.54       0.41       液氮        137.81    0.35
     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武昌电
21                      乙炔         79.80       0.35   氧气、氮气等     0.59     0.00
     化厂
     郧县宏山特种    二氧化碳、乙
22                                   65.98       0.29   液氧、液氩等    31.67     0.08
     气体有限公司        炔
     湖北双环科技
23                      液氧         59.59       0.26       液氧         3.03     0.01
     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凯美特气
24   体股份有限公    液氮、液氩      49.58       0.22        -            -        -
     司特气分公司
     崇阳天顺气体
25   包装服务有限     二氧化碳       39.17       0.17        -            -        -
     公司




                                        1-5-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鑫鼎新能源投
26                     天然气        39.16       0.17   液氮、天然气    305.33    0.77
     资有限公司
     华强化工集团
27                   液氧、液氩      30.02       0.13     乙炔等        22.70     0.06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友创天然
28                     天然气        27.99       0.12     天然气         4.59     0.01
     气有限公司
     湖北瑞源气体
29   科技发展有限       液氩         27.86       0.12       液氧        85.47     0.21
     公司
     宜都市兴业工
30                   氧气、乙炔等    27.29       0.12        -            -        -
     贸有限公司
     武汉宏武科技
31                   液氮、液氩等    25.70       0.11     液氧等        214.24    0.54
     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嘉瑞新能
32   源科技有限公       其他         16.93       0.07   氧气、氮气等     0.37     0.00
     司
     湖北杭氧气体
33                   液氧、液氩      15.87       0.07       液氧        30.08     0.08
     有限公司
     荆州市金科气
34   体制造有限公       乙炔         14.76       0.07   氮气、氢气       4.88     0.01
     司
     常德市德山鑫
35   七一气体充装    二氧化碳等      13.56       0.06       液氧         1.95     0.00
     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
     资产经营管理
36                      液氧         13.54       0.06       氧气         0.62     0.00
     有限公司荆门
     分公司
     江西兆盛燃气
37                     天然气        11.74       0.05     天然气        15.32     0.04
     有限责任公司
                                                        氧气、氮气、
     宜昌捷兴气体
38                     天然气         9.55       0.04   氩气、天然气    156.17    0.39
     有限公司
                                                             等
     武汉友立佳工
                                                        氧气、氩气、
39   业气体有限公      乙炔等         9.00       0.04                   367.64    0.92
                                                        二氧化碳等
     司
     武汉友盛气体
40                      液氮          7.54       0.03   液氧、液氮      10.54     0.03
     有限责任公司
     大冶市泰新贸
41                   液氮、液氩       6.83       0.03   液氧、氮气等    17.02     0.04
     易有限公司


                                        1-5-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昌蓝图气体                                        氩气、二氧化
42                       氧气          5.65       0.03                   13.06     0.03
     有限公司                                            碳、乙炔等
     金澳科技(湖
43   北)化工有限公      其他          4.10       0.02   天然气、氢气   1,586.93   3.98
     司
     武钢氧气气瓶     液氧、氮气、
44                                     4.07       0.02       液氧         7.17     0.02
     检验厂              氩气
     黄石中燃液化
45   天然气有限公       天然气         3.75       0.02       液氮         2.22     0.01
     司
     武汉鑫佳鹏气
46                      液氧等         3.53       0.02     液氮等         0.70     0.00
     体有限公司
     荆门市联翔化
47                      氦气等         3.04       0.01   氧气、乙炔等    176.83    0.44
     工有限公司
     武汉钢城鑫源
48                     二氧化碳        1.90       0.01     氧气等         7.59     0.02
     工贸有限公司
     武汉市同和气
49   体制造有限公      二氧化碳        1.84       0.01       氢气         2.65     0.01
     司
     湖北焱牌燃料                                        氩气、二氧化
50                      液氧等         1.78       0.01                    9.25     0.02
     有限公司                                                碳等
     河南天力化工
51                       液氩          1.68       0.01        -            -        -
     产品有限公司
     岳阳市中维气
52   体销售有限公        液氧          1.55       0.01        -            -        -
     司
     四川天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液氧、氢气、
53                    氩气、氦气       1.35       0.01                   91.93     0.23
     武汉供气分公                                        二氧化碳等
     司
     荆州市津北化
54                       乙炔          1.31       0.01   液氧、氢气等    66.87     0.17
     工有限公司
     黄石市花湖工
55   业气体制造有        其他          1.24       0.01     氮气等         1.93     0.00
     限公司
     荆州市振刚化
                                                         氧气、氩气、
56   工有限责任公       液氮等         0.98       0.00                   78.43     0.20
                                                         二氧化碳等
     司
     荆门市民丰科
57                       其他          0.76       0.00       其他         3.62     0.01
     技有限责任公


                                         1-5-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司

     宜昌南玻光电
58                     液氮       0.75       0.00     管道氮气      26.47     0.07
     玻璃有限公司
     宜城市新龙工
                                                    液氧、二氧化
59   业有限责任公      乙炔       0.60       0.00                   53.47     0.13
                                                         碳
     司
     武汉市龙华气
60                     乙炔       0.50       0.00   氧气、氮气等    13.30     0.03
     体有限公司
     佛山市吉淅祥
61   新能源有限公     天然气      0.43       0.00     天然气        166.81    0.42
     司
     武汉华星工业
62                     氧气       0.39       0.00        -            -        -
     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泰信气体
63                     其他       0.32       0.00     氦气等        39.27     0.10
     有限公司
     大冶市登高矿
64                     液氧       0.27       0.00        -            -        -
     产品有限公司
     十堰诺鑫气体
65                     氧气       0.26       0.00   氮气、氩气       7.82     0.02
     有限公司
     襄阳胜诚科技
66                     氩气       0.16       0.00   氮气、乙炔等    41.49     0.10
     有限公司
     武汉市翔云工
67   贸有限责任公    二氧化碳     0.10       0.00       氢气         2.00     0.01
     司
     武汉华尔文实
68                     氩气       0.10       0.00        -            -        -
     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华东特
69   种气体有限公      其他       0.07       0.00       液氧         2.27     0.01
     司
     武汉市瑞恒气
70                     氩气       0.04       0.00       其他         0.00     0.00
     体有限公司
     武汉南阳气体
71                   二氧化碳     0.02       0.00   氮气、氩气等    12.33     0.03
     有限公司
     湖北九头风天
72                    天然气      0.00       0.00     天然气         4.74     0.01
     然气有限公司
     荆州市康利达                                   氧气、二氧化
73                      -           -         -                      7.02     0.02
     气体有限公司                                        碳
     武汉雅克化工
74                      -           -         -     液氩、氦气等    68.46     0.17
     经贸有限公司



                                    1-5-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采购                              销售
              单位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占比                              占比
       宜昌宏业气体                                      液氧、二氧化
  75                       -           -           -                     38.88     0.10
       有限公司                                              碳等
       四川昱日能源
  76                       -           -           -       天然气        33.72     0.08
       有限公司
       临澧县和祺气                                      液氧、液氮、
  77                       -           -           -                     28.25     0.07
       体有限公司                                            液氩
       九江杭氧气体
  78                       -           -           -     液氧、液氮      21.90     0.05
       有限公司
       安庆市六方气
  79   体产品有限责        -           -           -         液氧        19.69     0.05
       任公司
       湖北九正乾能
  80   源化工有限公        -           -           -         液氧        17.15     0.04
       司
       武汉福气气体
  81                       -           -           -     氧气、氩气等    15.30     0.04
       有限责任公司
       潜江市海滨化
  82                       -           -           -         氢气        13.18     0.03
       工有限公司
       黄梅县远大气
  83                       -           -           -     液氧、液氮      12.29     0.03
       体有限公司
       谷城宏泰气体
  84                       -           -           -     液氧、液氩      10.36     0.03
       有限公司
       兴山县昭君镇
  85   永松气体经营        -           -           -         液氧        10.30     0.03
       部
       鄂州市佳诺工
  86   业气体充装有        -           -           -     氮气、氩气       2.27     0.01
       限责任公司
       湖北联合思创
  87                       -           -           -     氧气、乙炔等     2.01     0.01
       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市葛美气
  88                       -           -           -         液氧         1.93     0.00
       体有限公司
       湖北新捷天然
  89   气有限公司荆        -           -           -         液氮         0.43     0.00
       州分公司
            合计                   16,182.71     71.55                  8,935.76   22.43
   注:选取口径是报告期内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单位,故个别年度可能只有采购,或只有销
售。采购总额、销售总额均为不含税金额,采购占比为向该公司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之比,销售
占比为向该公司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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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述情形较多的主要原因、商业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

      发行人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主要分为尾气回收型、优势互补型、园区

供气型三大类,主要原因与工业气体行业特性相关。报告期内,不同类型既是客

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的交易金额及其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度
   项目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尾气回收型      2,852.15    17.70     4,108.52     14.34    8,724.04    27.02      4,582.38    7.78

优势互补型      2,398.02    14.88       318.38      1.11    4,986.39    15.44        762.01    1.29

园区供气型      4,563.20    28.31     2,049.85      7.15    7,886.74    24.43      7,587.51   12.88

   合计         9,813.37    60.88     6,476.74     22.60   21,597.16    66.89     12,931.90   21.95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采购                  销售                 采购                    销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尾气回收型     10,006.39    30.13     3,755.11      6.82    6,095.64    26.97      2,114.18    5.30

优势互补型      4,448.61    13.40       587.57      1.07    2,994.69    13.25        506.74    1.27

园区供气型     10,338.30    31.11     7,577.24     13.78    7,092.38    31.33      6,314.84   15.86

   合计        24,793.30    74.64    11,919.92     21.67   16,182.71    71.55      8,935.76   22.43


      发行人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典型代表单位、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序号                       类型                                        典型代表
                                    采购尾气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1          尾气回收型             租赁设备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服务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不同产品                 潜江市江汉气体有限公司
  2          优势互补型
                                    同种产品                  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3                     园区供气型                           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

      1.尾气回收型

      (1)采购尾气方式:合作方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是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41 兴发集团)旗下的一家有机硅系列产品生产

商,在生产烧碱的过程中会产生氢气尾气,公司在合作方的经营场所建设尾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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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项目,并由合作方提供水电能源,同时购买其排放的氢气尾气,回收净化后的

高附加值产品,依靠公司的销售网络对外销售。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双方签订的

长期合作协议,粗氢按照固定价格结算;用电价格为 0.66 元/度,若遇国家政策

及电力系统电价调整,电价则同步调整;工业供水价格为 2 元/吨,每月可根据

市场变化由园区价格协调小组进行调整,定价方式合理。同时,湖北兴瑞硅材料

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管道氮气、压缩空气等气体作为保护气,公司作为

华中地区拥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专业气体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向其销售工

业气体产品。因此,此类业务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2)租赁设备方式: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煤化工、磷化工、

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工业服务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具有年产 120 万

吨总氨、300 万吨氮肥、磷肥和复合肥,230 万吨硫酸、磷酸、硝酸、盐酸、12

万吨己内酰胺、30 万吨双氧水和环己酮的生产能力。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在其生产的过程中须排放大量的工业尾气,必须寻求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

气体公司对其尾气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并达到环保要求。发行人在尾气回收处理技

术方面、终端客户方面、运营管理能力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故发行人通过

市场化竞争与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尾气处理业务商业合作。由于工业

尾气回收加工成气体产品后,氨、氢产品需要返回合作方生产系统使用,因此,

公司投资设备建成尾气回收生产系统后,将其出租给合作方运行管理,公司以积

累的技术优势对其运行管理进行技术指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赁费、技

术服务费。尾气回收提纯出的其余气体产品由公司向合作方采购并对外销售,采

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因此,此类业务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3)加工服务方式: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是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光伏企业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JKS)旗下一家主营单晶硅产品的公司,

发行人在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投资设备,建设尾气回收生产系

统,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和积累的技术优势,在其场所使用其电力

等能源,将排放的尾气回收净化并提纯为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并直接销售

给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供其循环使用。公司按产量向其收取产品加工费,同

时公司向其收取固定费用以收回初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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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优势互补型

    (1)不同产品:由于不同类型的气体产品生产方式差别较大,且由于各地

资源限制及市场需求差异,不同的气体公司拥有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产品不

同。潜江市江汉气体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优势产品为二氧化碳,发行人所生产的优

势产品为氮气、氧气等空分气体以及尾气回收方式生产的氩气和 LNG。为了一

站式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不同气体企业之间会按照市场价互相采购对方具有

竞争力的气体产品,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因此,此类业务在气体行业普

遍存在,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2)同种产品: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 新奥能源)

于 1992 年开始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之一,

其天然气主要通过开采的方式获取,而发行人主要利用尾气回收提纯方式获取天

然气。因不同行业的终端客户对气体产品种类、规格、纯度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

且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各气体企业拥有的气体产品存在差异,故各气体企业存在

因临时进行货源调配而产生小规模交易的情况。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相关合同、

发票,并通过走访方式调查,确认双方按照市场价进行交易。因此,此类业务符

合行业惯例,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3.园区供气型

    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是宜昌市国资委控股的涂镀板生产企业,位于宜昌

市猇亭工业园,在涂镀板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氮气、氢气等工业气体。依托于宜

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发行人建设了猇亭生产基地,并使用其水电等公辅资源,

且执行同电同价、同水同价政策。除了向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供应管道氮气、

氢气外,发行人还向园区内的其他企业供应不同压力等级的氮气,以及向周边地

区销售液态氧、氮、氩产品,销售价格均按照市场化定价方式结算。因此,此类

业务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较多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

情况源于正常的商业合作,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合

理性。

                                  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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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述销售、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单位相关销售、采购的业务或产品

种类、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的业务                               销售的业务或产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或产品种类                                   品种类
                                                          销售工业气体、
2019 年 1-6   原材料、工业
                                  9,813.37     60.88      出租固定资产、   6,476.74         22.60
    月        气体、电、水
                                                           提供技术服务
                                                          销售工业气体、
              原材料、工业
2018 年度                         21,597.16    66.89      出租固定资产、   12,931.90        21.95
              气体、电、水
                                                           提供技术服务
                                                          销售工业气体、
              原材料、工业
2017 年度                         24,793.30    74.64      出租固定资产、   11,919.92        21.67
              气体、电、水
                                                           提供技术服务
                                                          销售工业气体、
              原材料、工业
2016 年度                         16,182.71    71.55      出租固定资产、   8,935.76         22.43
              气体、电、水
                                                           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与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三宁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单位的交易金额占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规模比重较高,合计

交易金额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采购金额             采购占同类比         销售金额      销售占同类比

2019 年 1-6 月         5,038.47               51.34             2,331.48            36.00

   2018 年            13,697.96               63.42             4,801.63            37.13

   2017 年            14,455.00               58.30             4,342.68            36.43

   2016 年             9,090.33               56.17             2,620.92            29.33


     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为电

力,采购价格与国家电网当地供电价格不存在差异;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端为出租固定资产和提供技术服务的固定收费。这三家单位与仅存在采购业

务的供应商或仅存在销售业务的客户相似,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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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单位交易规模相对较小,本所承办律师通过对比

仅存在采购业务的供应商或仅存在销售业务的客户的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确认

发行人不存在违背市场行情进行高价或低价交易的情况。公司各产品的销售单

价,是在考虑产品的生产成本、运输成本、各项销售成本及目标毛利率的基础上,

结合地区差异、市场因素、产品销量、客户资信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公司采购单

价一般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询价、议价,综合比较品牌、质量、供应能力、成

本、结算政策等因素后确定。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与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单位的销售、采购

定价具备公允性。




    六、关于实际控制人。杨涛持有公司 27.96%的股份,杨勇发持有公司 4.39%

的股份,冯杰持有公司 1.77%的股份,杨峰持有公司 10.03%的股份,杨涛、杨

勇发为兄弟关系,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夫,四人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请发行人说明:(1)将上述四人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发行人

控制权是否稳定;(2)杨勇发及冯杰持股比例较低仍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

原因及合理性;(3)杨艳琼为杨涛妹妹、冯杰妻子,通过长阳鸿朗及长阳鸿翔

间接持有发行人部分股份,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原因

及合理性;(4)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核查过程: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工商内档;

2.查阅股东调查表;3.查阅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4.查阅发行人

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5.杨

涛、杨峰、杨勇发、冯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6.查阅杨涛、杨峰、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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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冯杰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7.查阅交投佰仕德、长江资本出具的《关

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8.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会文

件;9.查阅长阳鸿朗、长阳鸿翔的工商登记资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一)杨涛持有公司 27.96%的股份,杨勇发持有公司 4.39%的股份,冯杰

持有公司 1.77%的股份,杨峰持有公司 10.03%的股份,杨涛、杨勇发为兄弟关

系,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夫,四人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将上述四人

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简称“《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相关规定,认定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为发行人
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如下:

    1.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杨涛持有公司 27.96%的股份,杨峰
持有公司 10.03%的股份,杨勇发持有公司 4.39%的股份,冯杰持有公司 1.77%的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股份公司成立之时及本次发行前,四人合计持股比例
分别为 100.00%、75.57%及 44.15%。四人以创始人关系为纽带,自有限公司成
立之初,即共同控制公司,始终是利益共同体。

    因此,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支配发行人股份
的表决权,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的条件。

    2.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
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
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董事会下
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同时设置董事会秘书;总经理下设医用氧事业部、瓶装连锁事业部、液态销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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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业部、财务中心、企管中心、安环中心、行政人事中心、技术中心等经营管理机
构,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发行人依法制定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
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各组织机构职权、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议事方式等内容,且能够有效运行。自和远气体设立以来,
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程序、会议表决及决议内容均合法
合规,且历次股东大会,杨涛、杨峰、杨勇发和冯杰的投票表决均保持一致意见。

     因此,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在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
共同控制下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
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3.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
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
确,该情况在最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
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1)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已通过一致行
动人协议予以明确,相关协议及安排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

     杨涛、杨勇发为兄弟关系,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夫。为了进一步明确杨
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决策机制,保证发行人控制权的
持续稳定,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约定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同意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
股东提案权、提名权的行使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职权,董事会审议事
项及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需要各方作出决策的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并在各方所
持意见及立场不一致的,以杨涛的意见为各方统一的立场及意见。该协议对杨涛、
杨峰、杨勇发、冯杰一致行动作出了合法、有效的安排,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
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四人通过协议安排共同控制发行人
44.15%的股份,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情况在最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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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自各方均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公司存续期间内
长期有效,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终止本协议。自本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
日止,各方均不得退出一致行动或者解除本协议、亦不得撤销本协议项下的任何
约定”。通过该协议,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在
最近 3 年内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可预期期限内为稳定、有效。

       同时,相关股东采取股份锁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措施。杨涛、杨峰、
杨勇发、冯杰均分别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通过上述安排,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在最
近 3 年内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可预期期限内为稳定、有效。

       (3)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四位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没有出现
重大变更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三款:“如果发行人最近 3
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发生变化,且变化前后的股东
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视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及第四款:“发行人最近
3 年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比照
前款规定执行。”

       根据和远气体工商登记资料,自和远气体设立以来,杨涛、杨峰、杨勇发、
冯杰直接和/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和远气体自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

                             杨涛、杨勇发、冯杰、杨峰对发行人持股情况(%)
序号          时间                                                         合计(%)
                               杨涛        杨勇发      冯杰        杨峰
        2012 年 7 月和远有
 1      限整体变更为和远       49.14       7.74        2.36        16.33       75.57
              气体时
        2012 年 8 月增资至
 2                             44.23       6.97        2.12        14.69       68.01
        1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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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6 月第一次
 3                           44.23       5.27        2.12        14.69       66.31
      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第二
 4                           44.23       5.27        2.12        12.44       64.06
      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5 月第三次
 5                           40.03       5.27        2.12        12.44       59.86
      股权转让
      2016 年 5 月增资至
 6                           33.36       4.39        1.77        10.37       49.89
      1.2 亿元
      2016 年 6 月第四次
 7                           30.64       4.39        1.77        10.37       47.17
      股权转让
      2016 年 9 月第五次
 8                           30.25       4.39        1.77        10.03       46.44
      股权转让
      2017 年 1 月第六次
 9                           27.96       4.39        1.77        10.03       44.15
      股权转让

     由于报告期内,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四人合计持有及共同控制发行人
股份的比例均在“44.15%-66.31%”之间,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发行人报告
期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并且四人能够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对发行人的经
营管理构成共同控制。所以,共同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股东杨涛、杨勇发、冯杰、
杨峰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因此,认定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条件。

     4.发行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二条规定:“二、公司控制权是能
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
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
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进行分析判断。”

     综合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由于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股份公司成立之时及本次发行前,四人合计持股比例分
别为 100.00%、75.57%及 44.15%。其次,除交投佰仕德外的其余股东持股比例
均未超过 10%,比较分散。交投佰仕德(持有发行人 20.17%的股份)、长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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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持有发行人 9.61%的股份)已分别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均
保证其是和远气体的财务投资者,不会参与和远气体的实际经营管理,并承诺不
单独或共同谋求和远气体的实际控制权。该措施有利于杨涛、杨峰、杨勇发和冯
杰巩固其共同控制权。因此,基于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四人直接合计持有
的股份并根据《公司章程》,四人能够共同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
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形成共同控制。

     综合杨涛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实质性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及任免所起作用的因素,由于报告期内,杨涛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并于 2012
年 7 月起任发行人总经理,全面主持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于杨涛、杨峰、
杨勇发、冯杰四人中只有杨涛为董事会成员,历次董事会的提案、董事会成员任
免等事宜均由四人事先统一意见后由杨涛作为代表提出,供董事会审议表决。发
行人董事会成员中杨涛由其本人提名。李欣弈、李吉鹏由杨涛提名,经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所以 7 名非独立董事中,杨涛及其提名董事席位占 3 名,对董事会产
生实质性影响。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李欣弈(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吉
鹏(董事会秘书)及 5 名副总经理均由杨涛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且前述
高级管理人员跟随杨涛创业至今,认可杨涛的经营理念,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时
遵循杨涛意见。因此,杨涛通过在董事会的任职及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任免等安排能够对董事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形成共同
控制。

     因此,认定杨涛、杨勇发、冯杰、杨峰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二条规定。

     综上,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为杨涛、杨勇发、冯杰、杨峰,已通过有效的协议予以明确,发行人控制权
稳定。

     (二)杨勇发及冯杰持股比例较低仍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原因及合理
性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
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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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二条规定:“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
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
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
析判断。”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首先,杨勇发为杨涛的哥哥,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
夫,三人具有紧密的亲属关系;其次,杨勇发、冯杰与杨涛、杨峰是公司创始股
东,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股份公司成立之时及本次发行前,四人合计持股比例分
别为 100.00%、75.57%及 44.15%,且自公司成立以来,能够共同持续对股东大
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杨勇发、冯杰与杨涛是近亲属关系及创始股东身份,具有保持一致行动
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明确实际控制人杨勇发、冯杰与杨涛、杨峰之间的一致行动
关系及决策机制,保证发行人控制权的持续稳定,2017 年 12 月 20 日,杨勇发、
冯杰与杨涛、杨峰通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了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
权的情况,并确立了四人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杨勇发及冯杰虽然持股比例较低,但仍有必要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杨艳琼为杨涛妹妹、冯杰妻子,通过长阳鸿朗及长阳鸿翔间接持有
发行人部分股份,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发行人及其保
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每人都
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杨艳琼虽然通过长阳鸿翔、长阳鸿朗间接持有和远气体
部分股份,但是,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六》出具之日,长阳鸿翔、长阳鸿朗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为闫雪梅、刘维芳,而杨艳琼仅是长阳鸿翔、长阳鸿朗的有
限合伙人,无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及
长阳鸿翔、长阳鸿朗的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杨艳琼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故无法通过长阳鸿翔、长阳鸿朗间接支配和远气体股份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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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其次,杨艳琼仅为和远气体的普通员工,无法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此
外,杨涛、杨勇发、冯杰及杨峰四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立了共同控制
关系,但杨艳琼并未与其共同签订,并非一致行动人。

    综上,由于杨艳琼不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关于多人共同拥
有公司控制权的规定,故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


    (四)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合理、是否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认定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杨涛、杨峰、杨勇发、

冯杰,具体理由概要如下(详细论述请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六》之“第二部分

对《告知函》的回复”之“六、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涛持有公司 27.96%

的股份,杨勇发持有公司 4.39%的股份,冯杰持有公司 1.77%的股份,杨峰持有

公司 10.03%的股份,杨涛、杨勇发为兄弟关系,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夫,

四人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将上述四人认定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理

由,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

    第一,综合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的实质性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作用的因素,本次发行
前,由于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四人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 44.15%,且
交投佰仕德(持有发行人 20.17%的股份)、长江资本(持有发行人 9.61%的股
份)已分别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因此,四人能够共同对发行人
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形成共同控制。此外,杨
涛通过在董事会的任职及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等安排能够对董事
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形成共同控制。因此,认定杨涛、
杨勇发、冯杰、杨峰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 号》第二条规定。

    第二,本次发行前,杨涛持有公司 27.96%的股份,杨峰持有公司 10.03%的
股份,杨勇发持有公司 4.39%的股份,冯杰持有公司 1.77%的股份。有限公司成
立之初、股份公司成立之时及本次发行前,四人合计持股比例分别为 100.00%、
75.57%及 44.15%。因此,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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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

    第三,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依法
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明确各组织机构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
及议事方式等内容,且能够有效运行。自和远气体设立以来,发行人历次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程序、会议表决及决议内容均合法合规,且历次股东
大会,杨涛、杨峰、杨勇发和冯杰的投票表决均保持一致意见。因此,发行人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在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共同控制下不影响发
行人的规范运作,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

    第四,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该协议对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一致行动作出了合法、有效的
安排,权利义务清晰、责任明确;并明确自《一致行动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
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各方均
不得退出一致行动或者解除本协议、亦不得撤销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同时,
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均分别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措施有利于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符合《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上述安排,杨涛、杨峰、
杨勇发、冯杰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在最近 3 年内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可预期期限内为稳定、有效。再者,由于报告期内,杨涛、杨峰、杨
勇发、冯杰四人合计持有及共同控制发行人股份的比例均在“44.15%-66.31%”
之间,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报告期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
最高的股东始终是杨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因此,认定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为发行人的
共同实际控制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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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作为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和冯杰已就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露真实性、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股份回购、股份锁定、稳定股价措施、避免

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同时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

的约束措施。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六,报告期内持有、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始终为杨涛,

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第三

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认定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为发行人共同实

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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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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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丽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沈宏山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李   源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李珍慧




                                  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