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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2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7-18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周四)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1
月 26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20 日(周四);

    其中 B 股投资者最晚应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
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2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特别提示:因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所持股份将回避表决。

     8.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审议关于解决资产置换遗留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均已在 2017 年 4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解决资产置换遗留问
         1.00                                       √
                    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工作日
9:00-16:30,2017 年 4 月 27 日上午 8:00-9:10,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42 层董事会
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4
联系人:钱忠、丁名华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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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17 年 4 月 27 日深物业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解决资产
                      置换遗留问题
           1.00                              √
                      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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