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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7-05-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7-27 号



             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基
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暂定有效

期一年。本意向书涉及的有关具体项目回购事宜,将另行签订回购协

议。回购协议的签署以及履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签署本《合作意向书》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尚无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合作意向书签署概况
    2017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福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田人才安居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根据合作意向书

约定,为顺利推进福昌大厦二期项目(B118-0074 地块)的实施,充

分利用各方在开发管理、资金支付等方面的优势,本公司与福田人才

安居公司一致同意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开发该项目。经友好协商,双
方就福昌大厦二期项目其中人才住房部分开发进行合作一事达成合

作意向。

    该地块位于福田区福民新村内,占地面积 4753.7 平方米,目前

房地产证载明建筑容积率为 6.4,开发建筑物为住宅和商业,开发总

建筑面积为 30500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30000 平方米,商业

面积为 500 平方米。最终规划指标和人才住房部分面积以政府部门批

复为准。

    二、意向书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福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楷

    注册资本:328000万元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莲花支路1号公交大厦1700

    主营业务:人才安居房项目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设

收购、租售管理和综合运营服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福田人才安居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

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福田人才安居公司按照《深圳

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试用)相关规定对项目开发建设的人

才住房部分进行收购。
    二、本公司负责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设计、立项等相关开发建

设手续的办理。由于本项目地块情况特殊,福田人才安居公司作为深

圳市专门从事人才安居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政策性市属国有企

业,可发挥其政策优势,负责协助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地价款补交等

相关的政府报批报审工作。

    三、本意向书仅为表示双方对于福昌大厦二期项目的合作意愿。

本意向书涉及的有关具体项目回购事宜,将另行签订回购协议。

    四、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双

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并签订书面协议。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福田人才安居公司作为深圳市专门从事人才安居房投资建设和

运营管理的政策性市属国有企业,在人才安居房项目开发建设方面具

有较大的优势,此次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将对福昌大厦二期项目的顺

利开发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基

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本意向书涉及的有关具体项目回购事宜,将另

行签订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的签署以及履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签署本《合作意向书》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尚无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福田人才安居公司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