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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08-07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7-33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历史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

圳市国资委于2004年9月29日印发深国资委【2004】223号文,决定以

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

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分别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

管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控股”)及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商贸投资”)。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或“公司”)分别于

2004年11月4日及2016年10月15日披露了《国家股相关管理事项的提

示性公告》(2004-15号)、《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

公告》(2016-20号)。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建设控股持有深物

业323,796,324股股份,投管公司持有深物业56,582,573股股份,上

述股份合计占深物业总股本的63.82%。

    深圳市国资委新设合并成立深投控决定下发后,公司在自2004
年(含2004年)以后的历年年报“股东情况”中均持续介绍了上述情

况,并向投资者说明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为深投控,实际控制人为深圳

市国资委。

    二、历史进展情况

    (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变更备案表》

    根据《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95

号文),国有股东因合并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的,通过

国务院国资委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取得《上市公司持有人

变更备案表》,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不

再办理审批。2014年8月25日,深投控取得编号为BGDF20140003《上

市公司股份变更备案表》。

    (二)建设控股、商贸投资注销

    2016年7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投管公司、建设

控股及商贸投资的工商登记注销通知书。上述主体注销前已无实际在

经营业务,经营范围已变更为“仅限办理本公司合并后清算业务”,

新设合并前两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主要负责人员至两家公司注销前

均已退休或长期不在公司任职,涉及到上述主体的经营事项,根据深

圳市国资委新设合并决定,由深投控承继并继续履行或执行。

    三、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6日收到实际控股股东深投控通知,深投控通过

新设合并方式取得投管公司及建设控股合计持有的深物业股份进而
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触发深投控要

约收购义务,应报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为尽快解决相关历史问

题,确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控制权稳定,深投控将于近日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涉及到深投控收购深物业事项的

详细信息详见公司已披露之《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系深投控完成前述新设合并过程的具体实施步骤。本次

收购系由国有股东新设合并所引发之国有股东股份过户,上述股份过

户行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本次收购尚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深投控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无异议,并需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过户手

续。

    在上述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方通告的事项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