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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收购报告书摘要2017-08-07  

						证券简称:深物业 A 、 深物业 B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深物业 A、深物业 B
股票代码:     000011、200011


收购人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收购方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系由国有股东新设合并所引发之国有股东股份过户,上述股份过
户行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
或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1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投控
深物业、被收购公司、
                       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控股               指   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投管公司               指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商贸投资               指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
                            因公司新设合并,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建设控股和原第二
本次收购               指
                            大股东投管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过户至深投控名下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        就本次收购而编写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指
告书摘要                    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准则第 16 号》       指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 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海斌
注册资本           2,158,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7566421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自 2004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54 年 10 月 13 日止
经营范围           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和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
                   业的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按照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政策性和策略性投
                   资;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股东名称           深圳市国资委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投控100%的股权,为深投
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深投控主营业务为国有股权投资与管理、政府配置土地开发与经营,战略性
新兴产业投资与服务。

    (二)收购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收购人最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总资产              400,603,373,150.24       435,532,378,837.93    326,615,519,075.38
     总负债              225,787,060,179.46       268,699,803,641.27    195,383,923,234.16
     净资产              174,816,312,970.78       166,832,575,196.66    131,231,595,841.22
  资产负债率                          56.36%                   61.69%                59.82%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1,628,091,376.99        27,761,468,526.24     25,079,294,516.74
     净利润               11,333,160,932.17        18,457,921,967.78     10,371,890,771.25
 净资产收益率                         6.48%                    11.06%                7.90%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2016年1月27日,本公司收到【2015】9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
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深投控及直接责任人超比例减
持深天地A(000023)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的减持行为予以警告,责令深投控改正,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
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并分别处以570万元及40万元罚款。”本公司已于2016年2
月4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深港支行缴纳上述罚款,并履行完毕上述公告及致歉
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深投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如下: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国家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位
                                                          或地区居留权

彭海斌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长

王勇健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总经理

陈志升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外部董事
 张志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外部董事

冯青山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

王华本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经理

杨红宇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经理

刘征宇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经理

 姚飞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副总经理

杨承军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财务总监

 黄宇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总会计师

 王戈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总工程师

伍先铎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会主席

 栗淼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李华        无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张艳红       无        女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六、收购人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的
上市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营业范围/公司介绍
深圳经济特区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进出口业务(按深府办
               10.12
房地产(集团)               63.55%     [1994] 254 号文及深贸发局深贸管审证字第 140 号审
               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                            定证书规定办);楼宇管理、租赁、建筑设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
国信证券股份   82.00
                        33.53%   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
  有限公司     亿元
                                 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
中国平安保险                     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
               182.80
(集团)股份            5.27%    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
                亿元
  有限公司                       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
国泰君安证券   76.25             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
                        8.18%
股份有限公司   亿元              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包装及方案设计、工艺装备及精密模
                                 具设计、改性及环保材料研发、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
                                 技术开发;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深圳市通产丽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65
星股份有限公            51.52%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
               亿元
    司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
                                 赁。
                                 许可经营项目: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化
                                 妆品软管灌装;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
                                 普通货运。
                                 生产、加工纺织品、针织品、服装、装饰布、带、商
                                 标带、工艺品(不含限制项目);百货、纺织工业专
深圳市纺织
               5.07              用设备,纺织器材及配件、仪表、标准件、纺织原材
(集团)股份            46.21%
               亿元              料、染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电设备、轻纺产
  有限公司
                                 品、办公用品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生产茶叶、茶制品、茶及天然植物提取物、食品罐头、
                                 饮料、土产品(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茶、
                                 植物产品、软饮料和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
                                 息技术开发及配套服务;网上贸易;茶园的投资、经
深圳市深宝实
               4.52              营管理、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业股份有限公            16.00%
               亿元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
    司
                                 口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
                                 经营;自有物业租售和物业管理。(以上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
                                    包装食品)的批发(非实物方式)。




                                    商品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具体生产场地
                                    执照另行申办);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具体生产
                                    场地执照另行申办);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
深圳市天地                          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物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物业
                1.39
(集团)股份               9.94%    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
                亿元
  有限公司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
                                    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府办函【1994】278 号
                                    文执行)。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凭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各类信息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货等国家有关规
                                    定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摄影,翻译,展
                                    销通信设备和照相器材;经营文化办公机械、印刷设
                                    备、通信设备;水果种植,果业综合开发、果树良种
                                    繁育及技术咨询服务,农副土特产品、化工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机械电子设备、照相器材的批发、零售,
天音通信控股    9.60
                           13.76%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亿元
                                    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限止和禁止的技术和商品除
                                    外),畜牧、种植业、蔬菜瓜果培育;建筑施工;房
                                    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装修;建
                                    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的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中国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主要战略区域,
                                    通过投资并购、重组与整合,重点介入城市综合物流
深圳国际控股    30 亿
                           44.26%   港及收费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经营,
  有限公司      港币
                                    在此基础上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及信息技术向客户提
                                    供高端物流增值服务。

深圳高速公路    21.81               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进出口业
                           50.89%
股份有限公司    亿元                务(凭资格证书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投控持有 5%以上股份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营业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
国信证券股   82.00
                      33.53%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
份有限公司   亿元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

                               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
中国平安保
                               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
险(集团)   182.80
                      5.27%    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
股份有限公    亿元
                               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
国泰君安证
             76.25             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
券股份有限            8.18%
             亿元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
  公司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方基金管   3.00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30.00%
理有限公司   亿元              它业务
                               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
南方证券股   34.58             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
                      10.41%
份有限公司   亿元              券的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
                               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
                               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
                               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
                               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
深圳市招商                     段性持股,以及相关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财务、投
平安资产管   30.00             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询;资产
                      8.00%
理有限责任   亿元              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
公司                           和关闭清算业务; 破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
                               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业务)、健康保
招商局仁和
             50.00             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
人寿保险股            15.00%
             亿元              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份有限公司
                               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深投控目前正在办理信达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123,000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在该次过户完成后,深投控将
持有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1.00%的股权,成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拟持股比例                       营业范围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
                                   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
信达财产保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
              30.00
险股份有限              41.00%     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亿元
  公司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圳市国资委
于2004年9月29日印发深国资委【2004】223号文,决定以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深
投控,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分别为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及商贸投资。

    鉴于深圳市国资委该新设合并决定及深投控、投管公司、建设控股于2016
年6月签署的《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深投控依法承继了被合并方的资产及
负债,承继资产中包括投管公司及建设控股合计持有的深物业380,378,897股股
份,占深物业股本总额63.82%。本次收购系深投控完成上述新设合并过程及落
实《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的具体实施步骤。

    本次收购完成后,深投控将持有深物业380,378,897股股份,占深物业股本总
额63.82%,深投控将成为深物业的控股股东。

    二、收购所履行的程序

    结合本次收购目的陈述,本次收购系由深圳市国资委2004年9月29日印发的
新设合并深投控的决定及深投控、投管公司、建设控股于2016年6月签署的《企
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引发,深投控依据上述决定和协议依法承继了投管公司及
建设控股合计持有的深物业380,378,897股股份,占深物业股本总额63.82%。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深投控现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应报
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深物业。

    关于本次收购中深投控所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2004年深圳市国资委合并决定

    1、《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

    2004年9月29日,深圳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
决定》(深国资委【2004】223号),将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和商贸投资合并成
立深投控。
    2、被合并方签署合并协议

    2004年9月30日,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及商贸投资签署《企业合并协议》。
该协议第二条约定,被合并方资产及债权债务除剥离到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会部分以外,由深投控承继。

    3、被合并方发布合并公告

    2004年10月19日,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及商贸投资共同发布公告《关于深圳
市投管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及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合并成立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表明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相关资产、权益及负债
由深投控承继。

    4、发布国家股相关管理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04年11月4日,深物业发布《国家股相关管理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04-15
号)。该公告主要内容表明,深物业控股股东建设控股与投管公司、商贸投资合
并,组建成立了深投控,且被合并方持有深物业的相关股份将由深投控承继。

    (二)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函

    根据《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95号文),国
有股东因合并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的,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取得《上市公司持有人变更备案表》,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不再办理审批。

    2014年8月25日,深投控取得编号为BGDF20140003《上市公司股份变更备
案表》。

    (三)签署《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并公告

    1、签署《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

    2016年6月28日,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及深投控签署《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
议》。该协议约定投管公司持有的深物业56,582,573股股份及建设控股持有的深
物业323,796,324股股份均由深投控承继。

    2、发布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年10月15日,深物业发布《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20号),公告中披露了本次国有股权变动事项相关信息。

    (四)本次收购完成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豁免深投控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深物业
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收购前,深投控未直接持有深物业股份。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建设
控股持有深物业323,796,324股股份,投管公司持有深物业56,582,573股股份,上
述股份合计占深物业总股本的63.82%,其中29,798,95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0,579,943股为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收购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收购后,深投控将直接持有深物业380,378,897股股份,占深物业总股本
的63.82%,其中29,798,95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579,943股为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圳市国资委
于2004年9月29日印发深国资委【2004】223号文,决定以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深
投控,本次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分别为投管公司、建设控股及商贸投资。

    鉴于深圳市国资委该新设合并决定及深投控、投管公司、建设控股于2016
年6月签署的《企业合并协议补充协议》,深投控依法承继了被合并方的资产及
负债,承继资产中包括投管公司及建设控股合计持有的深物业380,378,897股股
份,占深物业总股本的63.82%。

    本次涉及深物业国有股权合并方分别为建设控股和投管公司,其中建设控股
持有深物业323,796,324股股份,投管公司持有深物业56,582,573股股份,合计占
深物业总股本的63.82%,其中29,798,95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579,943股
为限售流通股。

    四、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建设控股、投管公司合计持有的深
物业380,378,897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彭海斌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
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彭海斌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