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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独立董事关于减少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7-08-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减少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此次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在事前就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依据和金额进行了深入沟
通,并对《关于减少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2017 年上半年,公司项目所在的徐州、扬州房地产市场持续
升温,保持量价齐升的态势,受此影响,公司所开发的徐州半山
御景项目、扬州湖畔御景项目价值回升,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公
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两个项目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共
需转回跌价准备 55,803,263.71 元,受此影响,将增加报告期净
利润 55,803,263.71 元。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转回存货跌价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和实际
市场销售情况。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有
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关于减少及计提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关于减少及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建新                 张    琦                 袁鸿昌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