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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7-09-2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7-40 号

 关于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7年8月9日,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投控”)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豁免要约收购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申请文件。
2017年8月21日,深投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第17164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深投控应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
回复的,可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延期回复申请。

    深投控会同财务顾问、律师就《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核查,
逐项研究落实。因本次反馈回复事项存在一定特殊性,需要充分研究论证以确保
反馈回复质量。

    深投控经与财务顾问、律师共同研究,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反馈回复期限延
期至2017年11月16日,待相关事项完善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
相关材料。

    深投控本次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涉及到深投控本次豁免要约收购事项的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8月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国有股相关管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