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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8-16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上午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戴先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

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的推荐,并经监事会审慎核查,现提名戴先华、张满华、李清

华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监事会

认为,戴先华、张满华、李清华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上述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在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监事职务,直至第

九届监事会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王秀颜女士因到龄退休、监事张戈坚先生

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王秀颜女士、张戈坚

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戴先华先生,1962 年 4 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6 年

至 1989 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业经济系讲师;1992 年至 1997 年

任深圳商报社理论评论部编辑、副主任、主任编辑;1997 年至 2012

年任深圳市国资(办)委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产权管理处调研员,办

公室副主任、调研员,考核分配处调研员;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监

事会主席。

    戴先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满华先生,1975 年 2 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92 年

至 2004 年,在中南大学学习和工作;2004 年至 2013 年,曾任康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高级经理、深圳聚龙光电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13 年至 2017 年,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17 年至今任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张满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清华先生,1982 年 4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3 年至 2013

年,供职于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历任项目助理、项目

经理、高级经理;2013 年至 2017 年,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产

权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2017 年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李清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