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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6-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8-20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15 日(周五)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4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8 日(周五);
    其中 B 股投资者最晚应在 2018 年 6 月 4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
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3.00     2017 年年报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00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 2018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刘声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王航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魏晓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沈雪英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王 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 选举张世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袁鸿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梅永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选举李青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0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 选举戴先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 选举张满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3 选举李清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中,第1-9项议案已经2018年3月29日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21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2项议
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已经第八

                             3
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0日和5
月 18 日 《 证 券 时 报 》、《 大 公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5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2018-13号)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6号)。
    第 8 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 11 项、第 12 项、第 13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3 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
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届时请各
位股东听取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年报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5.00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6.00
                  本的预案
       7.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18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            提案 11、12、13 为等额选举
      11.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
                                                             应选(6)人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刘声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王航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魏晓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沈雪英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王   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06       选举张世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
                                                             应选(3)人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袁鸿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梅永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李青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3.00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3)人
      13.01       选举戴先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3.02       选举张满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3.03       选举李清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工作日
9:00-16:30,2018 年 6 月 15 日上午 8:00-9:10,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42 层董事会
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5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名华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1;
    2.投票简称:物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18 年 6 月 15 日深物业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年报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
  6.00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
  9.00                                          √
           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
 10.00                                          √
           案
累计投票
              以下 11、12、13 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
 11.00     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应选(6)人   填报票数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声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1.01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航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1.02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魏晓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1.03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沈雪英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1.04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11.05
           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世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1.06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
 12.00     举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应选(3)人   填报票数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袁鸿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2.01
           会独立董事
           选举梅永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2.02
           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青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
 12.03
           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
 13.00                                       应选(3)人   填报票数
           举的议案
           选举戴先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            √
 13.01
           东代表监事
           选举张满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            √
 13.02
           东代表监事
 13.03     选举李清华为第九届监事会股            √
                                        10
            东代表监事
    注:1.上述第 1-10 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除第 1-10 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每持有
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
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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