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8-23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
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五名,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戴先华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戴先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戴先华先生,1962 年 4 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6 年
至 1989 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业经济系讲师;1992 年至 1997 年
任深圳商报社理论评论部编辑、副主任、主任编辑;1997 年至 2012
年任深圳市国资(办)委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产权管理处调研员,办
公室副主任、调研员,考核分配处调研员;2012 年至今任本公司监
事会主席。
戴先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