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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与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5-1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0-27 号


  关于与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基本

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亦不构成相关投资或交易的

要约、协议或承诺。具体合作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业务审批条件及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公司与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

有限公司(下称“爱玛客(中国)”)在深圳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创新、长期合作、互利

互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
行市场开拓。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各方

    甲    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2938515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4.法定代表人:王永治。

    5.注册资本:1,800 万(美元)。

    6.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与相关服务、节能及物业管理相关咨询;

保洁、洗衣、绿化服务;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劳务、不含中介服务);

设备维修修护;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各类果蔬饮料、茶饮

料、咖啡饮料、乳品饮料、碳酸饮料、糕点、糖果、口香糖、冰激淋

及同类制品、预包装食品及中、西餐类食品、日用品和鲜花的零售(限

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到相关行业审批的项目,按当地相关部门的许可

证经营);停车场管理(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服务;家政服
务;劳动服务(含陪护服务,不含医疗许可项目);物流仓储的管理

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管理服务;企业防损解决方案的设计、

服务、咨询;劳务派遣;清洁服务;消毒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平面设计;餐饮

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 122 号 2 段 E3505 室。

    8.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爱玛客(中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互利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

础,提升品质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

商业机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

拓。

    (二)推进方式

    为保障长远合作的成功,双方决定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

上按以下三阶段逐步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深入:

    1.试点合作阶段:通过试点项目的合作,加深双方的认识和信任;

    2.战略合作阶段:深入发展双方的实质性合作关系,在多个业务

领域和合作模式上制定关联性业务联系或捆绑式战略合作;
    3.战略投资阶段:在战略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探讨战略投资相关

事宜,包括探讨设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

    (三)战略合作内容

    在双方试点项目成功的基础上,双方拟在以下方面深入捆绑式战

略合作:

    1.优势业务共享。爱玛客(中国)将开放现有合作伙伴,如阿里、

华为及外资企业市场与深物业及其下属物业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投控

物业、国贸物业深度合作,同时深物业及其下属物业公司包括但不限

于投控物业、国贸物业等开放深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产业园项目与爱

玛客(中国)深度合作,合作方式可以是总包、分包、联合运营等。如

为联合运营模式,则双方承接各自的业务模块和享受各自的业务收

入;如是总包分包模式,原则上以业主方价格预算为基准,总包方在

扣除税费和必要的管理费用后将业务授予分包方,如出现中标价格远

低于或远高于分包商报价的情况下,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合作可行性及

分包价格。

    2.共同拓展市场。在试点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针对“产

业园区”有效合作机制及运营体系与标准,并尽快推动成立合资公司。

双方将以“产业园区”全生态链综合运营管理作为共同市场拓展的目

标,成为在国内“产业园区”综合运营管理具有领先优势的战略联盟。

成立合资公司前,双方各自拓展市场,并将对方视为自己的捆绑式战

略合作伙伴。

    3.运营体系建立。爱玛客(中国)将引入在全球领先的园区运营管
理体系标准,结合深物业与爱玛客(中国)在国内多年园区管理的实践

经验,建立适合国内智慧化产业园区发展方向的,具有领先优势的运

营管理体系,并植入到双方战略联盟团队中,为双方共同开拓市场奠

定体系基础。并最终打造成国内“产业园区”综合运营管理的领先体

系。

    (四)战略投资

    在双方战略合作成功的基础上,双方将进一步探讨战略投资包括

成立合资公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双方将各自积极向上一级组织报

告、开展相关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推动更进一步的合作。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公司在物业管理板块积极布局的

体现,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发展战略推进,强化设施管理方面的

能力,营造双方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对本公司经营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爱玛客

(中国)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优势互补,提升

在设施管理领域的竞争力;协议拟推进的合作内容及方式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

    (二)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的签署预

计不会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基本

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亦不构成相关投资或交易的
要约、协议或承诺。具体合作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业务审批条件及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2.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