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19-65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 康佳 01、19 康佳 02 114488、114489 19 康佳 03、19 康佳 0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39,475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8.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345,91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42.6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康佳同创公 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简称 “徽商银行滁州龙蟠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 公司为徽商银行滁州龙蟠路支行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佳同创公司签署的授信 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为 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康佳同创公司,债权 人为徽商银行滁州龙蟠路支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下称:“新凤微晶玉石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下 称“中国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本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本公司控股公司新凤微晶玉石公司签署的 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7,200 万元,期限为授 信合同约定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债 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下称:“金凤凰纳米 微晶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资租 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与本公 司控股公司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为“主合同”) 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 10,000 万元,期限为主合 同约定的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被担保人为金凤凰纳米微晶公 司,债权人为融资租赁公司。 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 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2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 9 亿元。此次增加 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 5 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分别为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凤凰纳米微晶公司提供金额为 2.5 亿元及 4.5 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 5 年。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经审议的 是否 担保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最高担保 关联 方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额度 近一期净资 例 负债率 额度 担保 产比例 康佳 康佳同创公 100% 79.17% 9 亿元 0.3 亿元 3.68 亿元 5.02 亿元 4.91% 否 集团 司 康佳 新凤微晶玉 51% 84.52% 2.5 亿元 0.72 亿元 0 1.78 亿元 0.89% 否 集团 石公司 康佳 凤凰纳米微 51% 73.06% 4.5 亿元 1 亿元 0 3.5 亿元 1.23% 否 集团 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点: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路与同乐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何建军 认缴注册资本:5.02 亿元 经营范围:冰箱、电视机、洗衣机、冷柜与挤板、吸塑件、注塑件、模具、 塑胶件、五金件等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空调、 厨卫电器、照明制暖、日用小家电的销售与售后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 学品),物流配货,自有厂房租赁;钢材、铜材、铝材金属制品、矿产品、有色 金属及其压延产品销售;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产品、电子设 备及原器件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同创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和 2019 年 5 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 5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3,494.91 187,307.15 负债总额 125,027.14 148,283.29 净资产 38,467.78 39,023.86 营业收入 258,739.04 131,339.16 利润总额 1,168.65 556.09 净利润 1,168.65 556.09 2、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5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凭商务部门批文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新凤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 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的股权。 新凤微晶玉石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和 2019 年 5 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 5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233.89 62,517.54 负债总额 53,990.93 52,839.95 净资产 9,242.96 9,677.60 营业收入 12,323.00 3,598.28 利润总额 2,763.91 434.64 净利润 2,444.76 434.64 3、被担保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9 月 25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1.2 亿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控 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的股权。 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和 2019 年 5 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 5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733.78 60,234.20 负债总额 42,574.94 44,005.85 净资产 16,158.84 16,228.35 营业收入 10,002.42 2,298.52 利润总额 4,041.80 69.51 净利润 3,537.93 69.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龙蟠路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徽商银行滁州龙 蟠路支行与康佳同创公司额度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 3,000 万元债权本金、垫款、 利息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康佳同创公司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农业银行安义县支 行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7,200 万元,担保范围是中国农业银行安 义县支行与新凤微晶玉石公司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 7,200 万元债权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 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新凤微晶玉石公司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5、合同生效: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融资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合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融资租赁公 司与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主合同项下的租金、手续费、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统称“债务”。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 5、合同生效:经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同创公司、新凤微晶玉石公 司及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 本公司为上述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同创公司、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及金凤凰纳米微晶公 司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 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佳同创公司提供担保时,康佳同创公司无需反担保。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新凤微晶玉石公司、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 东均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39,475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8.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345,91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42.6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7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