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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中华A: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3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如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及违规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违
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
形。
   二、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宋西顺、张志高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