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拟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方案调整后的主要内容 如下: 一、发行数量和融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269,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0 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269,58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0,000,000 元。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269,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0 元。其中,瑞安信息认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 34,459,246 股;万胜实业、智胜高新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 20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 27,567,397 股;贝尔高新认购金额不超过 15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0,675,548 股。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 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各认购对象股票认购数量按协商结果另 行调整。 如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股票份额的,在 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其他认购对象有优先认购该份额的权利;有多个认购对 象同时提出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269,58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0,000,000 元。其中,瑞安信息认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 36,756,529 股;智胜高新认购金额不超过 20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 数量不超过 29,405,223 股;万胜实业、贝尔高新认购金额分别不超过 15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 22,053,917 股。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 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各认购对象股票认购数量按协商结果另 行调整。 如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股票份额的,在 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其他认购对象有优先认购该份额的权利;有多个认购对 象同时提出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向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实施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 额 1 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平台建设升级项目 67,314.61 66,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709.96 14,000.00 合 计 82,024.57 80,000.00 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扣除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 筹资金投入。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7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实施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 额 1 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平台建设升级项目 68,434.60 68,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85.96 7,000.00 合 计 75,620.56 75,000.00 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扣除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 筹资金投入。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调整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除上述 内容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